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北京市丰台区商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丰台区商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精准政务公开、提升服务水平”为重点,以项目化、具体化的方式,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一)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强化组织管理,层层压实责任。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协调机制,各科室形成合力,强化专人专责,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确保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公开。

(二)扩大主动公开。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强化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持续推进权力清单、财政预决算、民生实事、服务业扩大开放等五个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认真领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全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公开0件,不予公开1件,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引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对于拟发布的政府信息内容,加强审核和监督,严格执行主动公开机制、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同步开展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及错敏词自我检查,确保发布信息的公开性、准确性和规范性。始终坚持规范政府信息内容,加强提升信息质量。

(五)优化公开平台建设。我局积极做好“两区”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以及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等工作情况的信息公开。按照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要求,牵头建设“两区”建设专题专栏,及时更新发布我区“两区”建设相关信息动态,不断优化专栏内容。

(六)强化干部教育培训。我局对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与信息公开工作密切相关的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开展教育培训,通过老同事业务经验交流、参与主管部门组织的线上课程学习等方式,让工作人员深入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提升工作人员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实际操作能力,增强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规范、有序进行,避免因信息公开不当引发的法律风险和社会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方面存在的不足:一是存在信息公开内容不够深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还有待扩大。二是信息公开形式单一,面向公众宣传效果有待提高。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提升公开信息的针对性、有效性、及时性,紧跟时事政策、政府动态信息以及公众关注热点,确保政府信息及时、有效、高质量发布。二是加强内容审核和把关、加大热点问题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利用多种形式公开信息,例如多增加视频形式、漫画形式、案例讲解形式来丰富信息公开形式的多样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北京市丰台区商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附件: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