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丰台区国资委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规定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和政务信息公开取得一定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丰台区国资委聚焦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问题,及时做好法定公开内容的发布。一是围绕改革发展中心任务加强信息公开。丰台区国资委围绕2024年重点任务,持续深化国企改革,优化国资监管体系,并对重大举措信息公开。其中,在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信息111条,在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516篇,切实加强对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成效的宣传。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丰台区国资委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依法执行依申请公开程序,并进行及时回复。2024年,丰台区国资委全年申请总数为2件,均已按期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丰台区国资委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履行信息公开审核程序,准确把握不同类型信息公开要求,确保公开内容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

(四)监督保障情况

为加强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工作,丰台区国资委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配强工作力量,强化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积极参加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网站内容把关,严格审核涉密敏感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的手段较为单一,下一步将创新公开手段,开拓政务新媒体公开形式,加强信息公开渠道的多元化。

二是政民互动性有待加强主要体现在互动渠道单一、互动内容不够丰富,下一步将拓展互动渠道,丰富互动内容,提升政民互动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