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编制并公布丰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免除费用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我办认真贯彻《条例》《规定》要求,严格落实《丰台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丰政办发〔2018〕26号)相关任务,扎实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任务,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加强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规范化管理,不断提升我区政务服务水平。同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主动公开政务服务相关信息。
二、《丰台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规范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建章立制,明确责任。我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由分管领导牵头抓,明确综合科为我办政府信息公开机构,确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答复等相关工作。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定期、按时、依流程主动公开相关信息。
二是强化培训,提高能力。组织我办干部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信息公开能力,切实把信息公开作为提升政务服务质量、转变工作作风、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抓手。
三是针对问题,增强实效。我办坚持将信息公开与政务服务工作统筹考虑、紧密结合,在全市范围内较早完成了区级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填报,进一步优化规范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并通过区政府网站等多途径及时对外公开,切实做到利企便民。
(二)落实“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任务
一是推进“一网”。按照市级统一要求,及时起草并经区政府审定后发布“丰台区关于落实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2018—2020年)的实施方案”,并在首都之窗对外公开。依照市级“统建共用”原则,实现了与北京市政务服务网的联通共享。
按照“上网是原则,不上网是例外”要求,大力推进各部门依托北京市政务服务网开展网上申报。截至2018年年底,除税务局、保密局事项外,以基本实现区级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和丰台报以信息的形式对外公布。
二是推进“一门、一窗”。全区共有1个区政务服务中心,15个部门设置的22个专业大厅,截至2018年12月底,纳入市级考核的全区政务服务事项总数为1666个,目前已进驻 区政务服务中心和专业大厅事项数为1615个,进驻率为96.94%。
在区级政务服务中心开设综合窗口,推行“一窗受理”政务服务模式,将区发改、公安、规划国土、住建等32个部门599项公共服务事项纳入综合窗口集中办理,使全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办理率达到96.76%。
三是推进“一次”。完成区级事项标准化梳理填报工作,梳理出区级政务服务事项具体办事事项1666项。优化了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已通过区政府网站更新发布),大幅度提升了政务服务便企惠民的水平。目前北京市网上办事大厅中已统一公布了市、区两级政府“一次办”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我办对区级事项调整实行一个工作日内动态更新。
以办件量多少为标准编制了全区政务服务高频事项清单共计200个事项,进而按照即办件标准梳理出62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通过首都之窗、我办微信公众号、官网(现已按区政府要求关闭)等媒体和公开平台,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6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 100%。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我办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1件,为电子邮件申请,已按照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流程,同意公开答复并按时答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办未出现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区政务服务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基本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但因业务工作任务较重、人员紧张、相关培训偏少等,在主动公开意识、公开属性把握、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实效方面仍有待提高。
2019年,我办将按照区信息公开办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培训,提高全办干部信息公开的能力和主动性、责任感;加大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信息的力度和质量,同时做好配套解读,突出为企为民服务的实效性。
丰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19年3月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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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7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3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5 |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0 |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 条 | 2 |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 条 | 0 |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6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元 | 0.0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 |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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