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借助信息化技术,推动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集成联动,有效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

(一)强化统筹指导,增强公开实效性

一是高位统筹谋划全区工作。面向全区发布年度政务公开要点,提出3个方面63项具体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全区信息公开主体专题发布年度报告,制作年度报告文字版、图解版及视频解读版,增强年度报告的易读性和亲民性。

二是坚持创新策划,回应社会关注。创新策划专题专栏29个场景化搜索服务2个推出“南中轴政务会客厅”创新专栏汇聚各专区57个高频事项,实现一键直达办理;推出“跨省通办服务专区”,汇聚“跨省通办”123个服务事项及10个地区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策划“丰采北京文旅之光”,集成丰台旅游景区、非遗文化、文旅活动等6大类服务资源,为网民集中呈现文旅信息服务资讯,提升融合宣传效果。

三是加强政策宣传,打造阳光政府。全区各单位主动公开信息19060条,丰台区政府门户网站浏览量累计达到447万次。深度分析网站用户整体访问、网民互动、区长信箱三个方面,形成《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2024年上半年网民访问情况的报告》,全面提升网站创新工作成效。

(二)聚焦依法行政,规范依申请公开  

一是依法依规办理区政府依申请公开工作。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通过网页、邮寄、当面、传真等多种形式高效受理办理依申请公开580件。坚守法律底线,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在涉及信息公开的39件行政复议和13件行政诉讼中,未出现败诉情况。

二是加强全区依申请公开指导工作。编制发放《丰台区依申请公开工作手册》,打造标准化工作模式,指导、监督全区68家单位规范化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确保答复形式规范、内容精准、流程合规。

三是加强依申请公开培训,创新采用点对点直播形式,邀请区政府法律顾问详细解读依申请公开最新案例,以案释法,对全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及主管领导150余人次进行培训,通过兼顾普适性与针对性的实务教学,厚植法治思维,助推依法行政。

(三)优化政策服务,打造优质营商环境

一是统筹部署,有的放矢。邀请十余家惠企政策重点制定部门专题研讨,现场梳理惠企助企政策事项30个,比对其他区上线政策事项情况,与我区相应部门点对点沟通研判。

二是加强指导,提高重视。印发重点工作提示函,针对即将开展的惠企政策,及时开展政策测算,定期汇总各部门提交报送的惠企类兑现政策情况和自查整改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目前已开展政策测算单位5家,平台上线政策事项1家。

(四)拓展公开渠道,搭建互动交流桥梁

一是开展针对性政策解读。聚焦区内企业群众关注热点政策及民生事项内容,围绕医保、社保、税务、信用修复等热门主题,与10部门联动开展“政务服务面对面”直播10期,分别在“北京时间”移动客户端、“北京丰台”新浪微博等6大平台同步直播,累计浏览量超过74万人次,有效提升企业群众政策知晓率。

二是打造政民互动新形式。持续汇聚丰台人才,开展“学子回家”活动,吸纳来自北京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等多所高校的近70位优秀学子到丰台体验政务工作、汇集创新思想;不断充实“丰台区社会观察员”队伍,会同发改委、工商联等部门,通过“百强企业体验行”“政务开放日”等方式,开展企业群众政策需求征集工作,累计接待各领域“体验官”150余人,让企业群众充分感受改革成效,为我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新灵感”,有效提升政策措施与企业群众需求的契合度,切实体现“公众点菜、政府端菜”的工作导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4

0

0

0

0

0

1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依申请公开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指导需要进一步加强,提升法律意识、程序意识,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全面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依法作出信息公开答复。

二是主动公开方面,公开内容与企业和群众的期待存在一定差距,需要不断拓宽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持续扩大公众参与,加大民意调研征集,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为企业和群众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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