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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丰台区财政局部门决算

日期:2024-08-26 10:00    来源: 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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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财政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比照预算公开的内容格式)

(一)机构设置:

财政局内设职能科室20个,分别是:办公室、综合科、法制科、预算科、金融债务科、国库科、政府采购科(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绩效评价科、资产管理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经济建设科、农业农村科、社会保障科、公共事业科(环境保护科)、财源建设科、会计科、财政监督科(内部控制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行政科。

下属参公事业单位4个,为财政监督检查所、财政绩效考评中心、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财政预算编审中心;下属一般事业单位1个,为财政综合服务中心。

(二)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关于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编制本区财政中长期规划;参与研究制定本区重大经济决策和政策,提出运用财政、税收、补贴政策对经济运行调控和综合平衡本区财力的建议;负责拟订和执行市与区、区与街乡的财政分配政策;负责研究政府债务状况,拟订政府防范债务风险的措施。

2、承担本区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职责;负责编制本区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本区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批本区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3、负责管理本区各项财政收入和公共支出;确定本区财政税收收入计划;组织执行市区财政体制,进行税源调查;负责本区非税收入管理;落实彩票管理制度及彩票资金;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和财政票据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制定本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负责政府债务资金管理。

5、负责本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和执行政府采购实施办法;负责党政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汽车编制工作。

6、承办和监督本区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企业扶持资金和科技支出;落实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负责管理政策性贷款贴息、结构调整等专项资金。

7、负责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拟订和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8、依法负责本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工作,收取区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9、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本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贯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10、负责管理本区会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法律、法规制度;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11、研究本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本区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加强本区财政管理的政策性建议。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员构成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共有行政编制86人,实际78人;事业编制85人,实际69人;退休人员9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总计9335.66万元,比上年9694.23万元减少358.57万元,下降3.70%。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623.84万元,比上年8027.31万元减少403.47万元,下降5.03%

1.财政拨款收入7623.7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23.7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0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181.64万元,比上年8540.27万元减少358.63万元,下降4.20%,其中:基本支出5312.4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4.93%;项目支出2869.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5.0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8720.64万元,比上年9079.27万元减少358.63万元,下降3.95%。主要原因:相比上年减少了部分项目支出,如:西国贸酒店隔离观察点部分运行资金、外区集中隔离点运行经费、“十四五”规划编制尾款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81.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33.5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2.30%;教育支出0.7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7.9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53%;住房保障支出749.3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1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6733.5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5686.86万元增加1046.71万元,增长18.41%。其中:

“财政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6733.57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5686.86增加1046.71万元,增长18.41%。主要原因:丰台区PPP清理核查工作相关经费、丰台区财源建设数据及咨询服务费、2023年监督检查服务费、外区隔离点审计经费等未列入年初预算安排;

2、“教育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0.76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6.75万元减少5.99万元,下降88.74%。其中:“进修及培训”(款)2023年度决算0.76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6.75万元减少5.99万元,下降88.74%%。主要原因:压减行政开支,取消部分培训计划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697.96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646.43万元增加51.53万元,增长7.97%。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697.96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646.43万元增加51.53万元,增长7.97%。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749.35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754.01万元减少4.66万元,减少0.62%。其中:“住房改革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749.35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754.01万元减少4.66万元,减少0.62%。主要原因:2023年存在人员调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312.44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649.72万元、津贴补贴1612.13万元、奖金819.62万元、绩效工资339.6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84.3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91.1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03.7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06万元、住房公积金406.40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14.59万元、水费9.63万元、电费81.35万元、邮电费14.22万元、差旅费0.82万元、维修(护)费10.82万元、培训费0.76万元、工会经费67.46万元、福利费49.92万元、其他交通费88.2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39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0.51万元,包括退休费85.76万元、抚恤金34.75万元。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361.18万元,比上年351.98万元增加9.2万元,增加原因: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比2022年增加11.85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0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98.0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32.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9.6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67.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0.32%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车辆0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2815.6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于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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