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草案)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二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是负责本区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区政府工作部门。共包含行政单位二个(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参公事业单位一个(北京市丰台区建筑行业管理处)。主要职责有: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本市关于城乡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研究我区城乡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并提出相应措施。
2、负责本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和工程施工许可;负责在职责权限范围内为中央市属在区单位提供服务工作。
3、负责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房等政策类住房的建设协调工作。
4、承担本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推动建筑行业发展的责任。负责对区域内建筑企业进行资质审查及动态管理;负责招投标及合同管理;负责本区建材产品使用备案管理和建筑机械与起重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
5、负责本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的监督管理,对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资质审查及动态管理。
6、负责本区危旧房改造,监督管理综合开发小区内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
7、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本区征地拆迁工作中的综合性问题。
8、承担本区权限范围内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对本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劳务进行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 。
9、承担指导、规范本区村镇建设的责任。负责村镇工程建设的指导和技术服务。
1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47人,实有人数41人;参公事业编制92人,实有人数83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支出总计48003.31万元,比上年增加40020.64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本年收入、支出中增加了专项征地拆迁补偿支出40972.59万元。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7466.54万元,比上年增加40894.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466.5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7860.26万元,比上年增加40818.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59.9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48%;项目支出43800.3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1.5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支出总计48003.31万元,比上年增加40020.64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本年收入、支出中增加了专项征地拆迁补偿支出40972.5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16.1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4%;国防支出2.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3%;教育支出4.9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9.9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6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2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3%;节能环保支出41.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64%;城乡社区支出5132.7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9.99%;住房保障支出544.4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4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8年度决算2.7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0.07万元,下降2.48%。其中:
“组织事务”2018年度决算2.7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0.07万元,下降2.48%。主要原因:基层党组织活动厉行节约,支出费用减少。
2、“国防支出”2018年度决算2.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00万元。其中:
“国防动员”2018年度决算2.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00万元。主要原因:财政年初预算未安排此项经费,年中追加2.00万元经费用于围绕工程抢修抢险和人防伪装设障两个方面,培训训练防空专业队伍。
3、“教育支出”2018年度决算4.9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8.53万元,下降63.19%。其中:
“进修及培训”2018年度决算4.9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8.53万元,下降63.19%。主要原因:培训方式改变,增加自学培训或聘请专家到单位讲课方式,减少外出培训。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年度决算679.9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54.00万元,增长59.6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8年度决算679.9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54.00万元,增长59.63%。主要原因:单位离、退休干部去世2人,年中追加了抚恤金及丧葬费;退休3人增加离退休费用;补缴2014年10月至2017年4月单位应上缴的职业年金的费用等。。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8年度决算8.2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0.75万元,下降8.3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18年度决算8.2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0.75万元,下降8.33%。主要原因:离休干部1人2018年11月去世,减少了1个月相关费用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2018年度决算41.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1.00万元。其中: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2018年度决算41.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1.00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服务费用决算支出41.00万元,年初预算未安排,2018年增加了丰台区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相关工作,因此年中追加其他节能环保支出经费41.00万元。
7、“城乡社区支出”2018年度决算5132.7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58.47万元,增长9.81%。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018年度决算4406.4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27.40万元,下降0.62%,基本持平。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2018年度决算181.1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69万元,增长0.38%,基本持平。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018年度决算545.1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85.1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北京市住建委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取消及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京建发[2017]156号)文件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新办理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项目不再征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据此2018年财政未安排年初预算,按照《关于做好停征新型墙体专项资金和散装水泥专项基金有关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8]135号)文件规定,应做好新型墙体专项资金和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的返退工作的要求,我单位按建设工程进度和企业提交返退申请具体情况,每季度需对以前年度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进行返退,申请财政年中追加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返退经费;二是“疏解整治促提升”经费,年初未安排预算,年中追加棚户区改造专项行动风险评估费等。
8、“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度决算544.4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20.29万元,下降3.59%。 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2018年度决算544.4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20.29万元,下降3.59%。主要原因:年中退休3人,工资标准调整,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支出也发生了相应变化,减少了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支出41444.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40972.5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8.86%;其他支出471.5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1.1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2018年度决算支出40972.5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0972.59万元。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018年度决算支出40972.5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0972.59万元。主要原因:此项目财政年初未安排预算,财政年中调整增加了专项支出:一是地铁10号线葛村西里11-14号楼解危工作区征收资金16500.00万元;二是蒲黄榆路(丰台段)征地拆迁资金15000.00万元;三是康辛路二期征地拆迁资金 9472.59万元。
2、“其他支出”2018年度决算支出471.5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71.57万元。其中:
“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018年度决算支出471.5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71.57万元。主要原因:该项目财政年初未安排预算,上年结转结余471.57万元,因此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返退资金支出使用的是2017年结转结余经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059.95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二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二个行政单位(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一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北京市丰台区建筑行业管理处)。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00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49万元减少1.4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减少)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49万元减少1.49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2018年积极压缩经费支出,未发生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减少)0.0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95.50万元,比上年增加17.32万元,增加原因:一是残疾人保障金支出增加;二是开展了丰富的工会活动,工会经费支出增加;三是物价上涨,办公设备老化,相应的办公费、水电费、维修维护费等日常公用支出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9.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24.7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35.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7.3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24.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7.78%。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372.08万元,其中:汽车0辆,0.0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00台(套),0.00万元。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情况说明
包括部门、收费项目名称、管理形式(缴入地方国库、缴入中央国库、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缴入地方财政专户、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收费标准、收费数量、收费总金额、收费项目支出(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的除外)等。
本单位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00万元。
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253.89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调整预算数:指填列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整调减数。
4.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反映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党的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完全或主要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机关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根据实际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1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0.56%,涉及金额895.76万元。评价结果如下:
(一)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组织保障得力,制定工作方案。委领导高度重视绩效自评工作,主任颉换成同志、副主任王逊夫同志对绩效自评工作进行了批示,对自评工作提出了要求。财务科作为牵头部门,制定了绩效自评工作方案,对相关科室下发了《区住建委关于自行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提出了绩效自评工作总体要求,对评价依据,评价目的,考评对象,方法步骤,工作进度做出了具体安排,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将工作落实到具体项目,确保了自评工作组织到位,责任到位,项目到位。
2、坚持自评原则,确定自评对象结合2018年预算项目安排,选定住建委绩效自评项目共有11个,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项目主管科室 |
金额(万元) |
建筑工程监督指挥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
办公室 |
110.35 |
建筑工程监督指挥平台云服务项目 |
办公室 |
104.65 |
丰台区住建委档案数字化加工 |
办公室 |
48.00 |
96005热线外包服务费 |
办公室 |
16.80 |
首都商务新区范围内普查测绘工作经费 |
综合项目建设科 |
195.23 |
法律顾问服务费 |
法制科 |
12.00 |
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技术服务费用 |
建筑业管理科 |
13.93 |
“疏解整治促提升”棚户区改造专项行动风险评估费 |
棚户区工程管理科 |
32.00 |
住建委办公用房租金 |
办公室 |
350.00 |
互联网专线业务费用 |
办公室 |
10.35 |
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 |
办公室 |
2.45 |
合计 |
|
895.76 |
上述11个项目中,建筑工程监督指挥平台升级改造项目采取普通程序评价,其余10个项目采取了简易程序评价。
3、加强工作落实,确保自评质量。全委上下高度重视绩效自评工作。业务科室按照绩效自评工作通知要求,及时收集有关资料,遇到问题主动与财务科对接。各业务科室在总结以往工作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针对各自项目的特点,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合理设定指标及评分标准,对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进行了客观、全面、公正的评价,按时上报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并对绩效自评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保证了自评工作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
4、执行评价规则,强化自评实效。按照绩效评价规则,区住建委2018年11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全部为优秀,优级率为100%。
项目名称 |
评价得分 |
评价等级 |
建筑工程监督指挥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
95.00 |
优秀 |
建筑工程监督指挥平台云服务项目 |
100.00 |
优秀 |
丰台区住建委档案数字化加工 |
100.00 |
优秀 |
96005热线外包服务费 |
100.00 |
优秀 |
首都商务新区范围内普查测绘工作经费 |
100.00 |
优秀 |
法律顾问服务费 |
99.00 |
优秀 |
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技术服务费用 |
99.00 |
优秀 |
“疏解整治促提升”棚户区改造专项行动风险评估费 |
100.00 |
优秀 |
住建委办公用房租金 |
100.00 |
优秀 |
互联网专线业务费用 |
100.00 |
优秀 |
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 |
100.00 |
优秀 |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对2018年度11个项目的自评结果的分析,区住建委在项目支出绩效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由于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处于试点阶段,评价范围、评价对象还不够丰富全面,对评价项目的选取面不宽,按区财政要求只选取了其中的30.56%。
2、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严谨的科学性和工作方法,还处于初始的认识阶段,对最关键环节的指标体系的理解基本上是套用。
(三)整改措施
针对项目支出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区住建委高度重视,具体分析原因,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绩效落到实处。
1、强化项目管理,从提高项目绩效预算入手,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2、加强学习,邀请上级财政部门专家给予培训指导。
3、资金量较大、代表性较强、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邀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绩效评价。
(四)下一步打算
1、强化绩效理念,深入推进评价工作。强化绩效管理理念,将“要我评价”的被动认识转化为“我要评价”的主动实践,提升项目支出整体绩效管理水平。
2、强化事前准备,提升评价质量。在推进自身评价工作开展时,结合评价工作实际,完善项目支出评价一、二、三级指标体系,规范评价标准,预设评价重点,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公正、客观、精准,如实反映问题,切实提高评价质量。
3、强化结果应用,巩固评价成效。绩效评价进行后,要及时整理、归纳、分析评价结果,巩固绩效评价成效,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二、丰台区建筑工程监督指挥平台升级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建委、环保局等相关工作要求,依托建设丰台区建筑工程监督指挥平台一期、二期、三期的建设成果,结合丰台区具体工作实际,进行平台升级改造项目建设。
丰台区建筑工程监督指挥平台一期、二期、三期项目建设完成了200多个功能模块,实现了部、市、区三级数据交换,完成了各业务科室的数据串联、企业工作管理、绿色施工检查、重点项目管理、安全监督备案共享、信息服务升级、定制管理升级、接口升级、领导服务升级,做到了日常业务数据串联、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的监管方式,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本期将在一期、二期、三期项目建设基础上,实现数据串联、企业自查的监管方式,加强丰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建筑市场综合管理,全面提升了施工现场的综合管理水平,建设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的联动、强化市场和现场的综合执法工作力度以及规范建筑市场体系都具有重大意义。
丰台区建筑工程监督指挥平台升级改造项目由丰台区财政专项资金提供,实际总投资110.35万元,其中项目资金110.10万元,专家评审费0.25万元。
丰台区建筑工程监督指挥平台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数据整合管理子系统,企业工作管理子系统,绿色施工管理子系统,区重点项目管理,领导桌面子系统,安全监督备案管理子系统升级,信息服务升级,定制管理模块升级,接口管理等功能。
通过项目的建设将大力数据整合、企业自查、绿色施工检查,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切实解决当数据共享滞后、绿色文明工地、企业负担等问题,提高监管效能;通过对工程数据的实时共享统计、分析,及时反映工程真实施工情况及管理水平,为领导决策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
2、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丰台区建筑工程监督指挥平台升级改造项目是为了整合各业务科室数据,推广对工地环保检查力度,减少企业跑路和企业负担,继续提升我委建设工程综合监管水平。针对项目建设目标,进行项目绩效指标的设定,分为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两部分。其中一级指标包括产出指标以及效益指标两项;二级指标共九项分别为: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进度、产出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
3、项目决策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项目决策情况
丰台区建筑工程监督指挥平台升级改造项目于2017年7月上报立项申请,由丰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评审通过予以立项。
该项目的决策依据包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91号)、《关于加强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建筑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建科〔2004〕17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预拌混凝土使用质量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15〕24号)、《北京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京发改[2006]215号、《绿色施工管理规程》DB11513-2015、《绿色施工导则》(建质〔2007〕223号)、《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同时,丰台区政府发布的《智慧丰台顶层设计方案》,要求将“一轴两带四区”的信息基础设施水平全面提升,城乡一体的区域精细化管理能力普遍提高。《北京市“十二五”时期住房和城乡建设电子政务与信息化发展规划》(京建发[2011]576号)中明确规定了以服务创新为引领、以融合共享为驱动、以智能技术为支撑”的建设原则。住建部在《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中也提出要求要有效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快速发展的要求。
(2)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投入等情况
丰台区建筑工程监督指挥平台升级改造项目资金全部为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最终实际支付资金110.10万元。财政资金到位后,丰台区住建委严格按照合同的具体约定进行支付使用,支付金额为110.10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丰台区建筑工程监督指挥平台升级改造项目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丰台区住建委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执行。
4、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
2017年7月我委向区经济信息化委提出丰台区建筑工程监督指挥平台升级改造项目,2017年10月由丰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评审通过予以立项。随后,我委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项目领导小组统筹项目实施。
丰台区建筑工程监督指挥平台升级改造项目属软件应用开发与后期维护服务,资金为110.10万元人民币,承接单位为北京中海纪元数字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承接单位向我委提交了项目投入使用及验收申请。经我委项目领导、专家小组认定验收合格,投入使用。
(2)项目管理情况
丰台区住建委成立专门的项目领导小组,实时精准掌控项目进度,为了更好地统筹管理项目,制定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建立了例会制度,定期组织召开例会,分析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并建立了专题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定期专题会议,了解掌握工作动态和进度,解决问题,督促工作落实。
在项目的前期针对需求进行充分沟通,在项目中期根据初步样本进行实地调查调整项目需求,在项目后期进行检查验收,我委对项目管理过程进行严格把控。
(二)评价结论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事前制定的项目绩效目标与完成项目比对,我们认为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以事前划分的绩效目标考核点来说,各项皆完成初设目标,具体情况如下:
(1)产出数量指标
建设完成了住建委各业务科室的数据整合、企业工作管理子系统、绿色施工管理子系统、区重点项目管理、领导桌面子系统、安全监督升子系统级、新服务升级、定制模块升级、接口管理等功能。全面提高监管效能。
(2)产出质量目标
①满足用户的需求,稳定、可靠、实用。人机界面友好,输出、输入方便,图表生成灵活美观,检索、查询简单快捷。要求达到100用户并发,平均响应时间小于5s。
②数据整合:整合工程管理科、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保障房工程管理科、开发管理科、配套设施管理科及监督站等科室的业务数据,实现丰台区住建委业务的全面串联和综合管理。截至目前整合数据约970多个工地。
③企业工作管理子系统:减少本辖区内的企业跑路和企业负担,业务量达到8大类,20多项,预计存储数据达到120多万条。
④绿色施工管理子系统:满足对工地环保检查的需要。涉及工程2741个(其中在施工程985个),包括3大类,20多个子类,数据项将达到200万。
⑤区重点项目管理:强对区重点项目的管理,实现对区重点项目管理维护、落图管理等需求,涉及工程项目2741个,涉及企业29523个,从业人员1040323个。预计数据达到150万条数据。
⑥领导桌面子系统:对领导桌面子系统新增8个服务功能模块,包括 18大类,为领导决策提供日常数据支撑。
⑦安全监督升子系统级:根据工程日常监管需要,为业务人员从市建委共享安全监督备案的工程。涉及2197条数据。
⑧新服务升级:对项目、标段、工程、单体、合同、企业、人员等数据进行梳理清洗。目前清洗标段标段4826个,工程2000个,合同10071个,企业、人员500条。
⑨定制管理升级:实现对房屋类别、绿色施工检查点、表单、企业自查标准、自查表单的定制。
⑩接口管理:调整与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管理平台的接口的指标项。升级与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管理平台的接口,共享安全监督检查2197条数据。
(3)经济效益指标
工程监督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将有效促进工程参建各方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从而降低不规范管理带来的各种能源、资源的浪费,节约社会资源、节省公共资源。同时,减少公车出行,实现无纸化办公等可大幅减少政府支出、降低行政成本,将有效节约的财政资金投入更需要、更迫切的地方,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创建更多的民生福祉,为丰台经济的快速发展、为丰台公共环境的改造完善做出更大的贡献。
(4)社会效益指标
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切实解决当前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有效的加强丰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建筑市场综合管理,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的联动,强化市场和现场的综合执法工作力度,总体提升施工现场的综合管理水平和文明施工水平,确保建设工程结构安全,维护广大百姓的切身权益,达到社会稳定、人民和谐。
(5)环境效益指标
通过减少能源、物资等的浪费,降低人员、车辆、纸质等的开销,最大程度上减少传统模式下能源、物资等生产对环境造成的破坏,作为政府部门自省自查、树立榜样,从行动上积极响应了国家提出的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号召。切实做到保护绿水青山、推动绿色发展,为民生所在、民心所向的生态环境文明建设添砖加瓦、贡献效益。
(6)可持续影响指标
该项目通过对现有各类基础信息资源进行整合及共享,消除各信息孤岛之间的壁垒,对丰台区所有在建项目的质量、安全、绿色施工等进行有效监管,并形成可追溯的永久历史数据信息,为创建智慧城市管理模式奠定大数据基础,为行业监管提供全程化、精细化的新模式,全面提升行业监管效率和效果。
(7)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通过项目实施将有效提高监督监管能力,提升信息传递效率,充分利用已有信息资源,避免重复的资金及人力资源浪费,极大程度上减轻了用户单位的时间、人力及资金上的浪费,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以上。
2、项目绩效评价意见
丰台区住建委对丰台区建筑工程监督指挥平台升级改造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由丰台区住建委主管领导、专家及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参加,最终形成评价意见:“丰台区建筑工程监督指挥平台升级改造项目完成了合同规定的相关内容,系统运行稳定,能够满足用户的使用需求”。
(三)存在问题和建议
各业务科室通过使用该软件,全面提升了行业监管效率,效果显著。而工程数据的采集梳理、统计分析为领导层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提高了领导决策效率。但还应该按照项目总体目标更加完善包括工程监督指挥平台的系统迁移、数据迁移、劳务管理、征收拆迁管理、信访管理、定制管理等功能。建议该软件进一步提高完善与其它平台数据共享的能力。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