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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19-08-30 14:42    来源: 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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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是负责本区社会领域党建、社区建设、培育公益性社会组织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的区委工作部门,与区政府社会办合署办公,内设办公室、党建组织科、社会建设科、综合科4个科室。区委社会工委部门决算由本级构成,无其他附属单位。负责街道社区党建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负责研究,研究拟定本区社会建设方面的总体规划、改革方案和制度措施。负责社会组织建设、志愿者队伍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宏观指导。负责协调街道办事处工作。负责社区建设经费的预算和监督使用,核定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待遇,统筹协调落实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活动用房和有关社区服务用房。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20人,实有人数19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824.84万元,比上年减少1136.09万元,下降38.37%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592.95万元,比上年减少861.68万元,下降35.1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2.9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 %;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715.00万元,比上年减少658.09万元,下降27.73%,其中:基本支出614.5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5.83%;项目支出1100.4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4.17%;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24.84万元,比上年减少1136.09万元,下降38.37%。主要原因: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建设项目进入后期,支出减少约381.88万元,结转资金减少约390.06万元。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资金不再安排区级资金,由社会建设市级资金统筹,支出减少约97万元。为更好开展社区规范化建设、一刻钟社区服务圈、老旧小区管理、社区之家创建等市级重点项目,拨付资金增加,市级资金本级支出减少约197.3万元,支出进度加快,结转资金减少约81.5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5.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4.2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2.23%;教育支出40.1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3.27,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0.34%;住房保障支出87.2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0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724.2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80.87万元,增长12.57%。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下同)2018年度决算445.0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1.20万元,增长7.54%。主要原因:预算执行过程中人员增加,年中追加相关预算。

“组织事务”(款,下同)2018年度决算48.1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7.64万元,增长9925.00%。主要原因:根据工作开展需要,年中财政拨付资金支持 “两新”党建组织培训及人才工作项目。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下同)2018年度决算231.1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03万元,增长0.89%。主要原因:使用上年结转资金。

2、“教育支出”()2018年度决算40.1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0.73万元,下降1.78%。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8年度决算40.1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0.73万元,下降1.78%。主要原因:培训经费主要由项目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年度决算863.2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07.28万元,下降11.05%。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3.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00万元。主要原因:年中根据工作要求由财政拨付高级研修班补助经费3万元,用于组织学习等。

“民政管理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761.4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46.41万元,下降16.13%。主要原因:根据本年《丰台区市对区社会建设转移支付资金整体使用方案》,核减资金305万元,用于社区规范化建设示范点、一刻钟服务圈示范点、老旧小区自我服务管理试点、社区之家创建等市级重点项目;核减资金100万元用于非公党建指导员项目购买岗位。本年收到上一年度社会建设市级奖励资金220万元,使用上年结转资金支出181.12万元,剩余约99.53万元结转至下年继续使用。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8年度决算98.8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6.13万元,增长57.59%。主要原因:年中财政追加职业年金单位缴纳部分虚账做实资金。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8年度决算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70.00万元,下降100.00%。其中:

“医疗救助”(款)2018年度决算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70.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为便于资金管理,老积极分子医疗费报销70万元预算年初下达至本单位,街乡镇(园区)发生实际支出时申报资金,由我部门统一申请核减拨付,确保资金安全。

5、“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度决算87.2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11万元,增长1.29%。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87.2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11万元,增长1.29%。主要原因:预算执行过程中人员增加,年中追加相关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614.54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559.51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3.07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21.95万元。(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0万元。

第三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16万元增加2.8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3.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3.00万元。主要原因:按照我区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因公出国(境)费用的年初预算数均为0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随丰台区社区交流,2018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2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1.5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16万元减少0.16万元。主要原因:实际无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33.07万元,比上年减少1.38万元,减少原因:本部门压缩了当年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5.0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7.8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6.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2.16%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46.10万元,其中:汽车0辆,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党的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完全或主要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机关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根据实际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5.社会建设转移支付资金:指市委社会工委、市社会办向丰台区委社会工委拨付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加强我区社会建设,改革和治理工作。

第四部分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区委社会工委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3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15%,涉及金额660.46万元。评价结果在100-90(90),能够按照预期绩效目标设定情况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的2个。从评价情况来看,上述项目立项符合部门职责和相关管理规定,绩效目标合理;项目管理制度较健全完善,业务监控有效性较好,各项业务工作有序开展;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建立了相应的财务监控措施和手段,有效防控各类财务风险。

•社会建设市级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该项目实施单位为区委社会工委本级,是市级一般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主要用于以以奖代补方式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扶持奖励购买服务项目,以及其他需要由委办统筹支持的重点活动。通过扶持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扶持社区志愿服务项目及向枢纽型社会组织派驻社工试点等形式,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优势、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从而激发社会活力,不断扩大社会公共服务的覆盖面,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开展社区工作者队伍规范化管理及社会治理调研,形成制度安排,对我区党建引领吹哨报到和社会治理工作提供思路举措,经验方法引介。展示基层治理成果,深入挖掘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典型,搭建基层社区治理交流平台,增强全区社工队伍职业自信,凝聚社区治理各方力量,进一步推进社区治理创新。

2018年共扶持社会组织服务项目53项,支持社会领域志愿服务示范项目5个。上年60个扶持社会组织服务项目顺利结项,共开展活动4000余场次,覆盖人群达12万人次,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2018年该项目预算批复资金459.81万元,资金实际到位459.81万元,全部为市级一般转移支付拨款。截止20181231日项目实际支出360.28万元,项目结余资金99.53万元已结转至下年继续使用。

(二)评价结论

经评价,“社会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综合评价得分93.5分,其中,项目决策14.1分,项目管理27.3分,项目绩效52.1分,绩效级别评定为“优秀”。

(三)存在问题

1.项目决策

一是该项目绩效目标不够合理,部分目标设定低于合理水平。例如产出数量指标“面向全区扶持不少于40项社会组织服务项目”,2017年使用市级社会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项目60个,2018年实际使用市级社会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项目53个。绩效目标设定偏低。二是绩效目标设定量化程度不高,部分绩效目标具体指标在评价环节可操作性有待提高。例如社会效益指标“社区精细化治理水平提升,更好地为社区居民群众服务”缺乏详细的评价标准。

2.项目管理

项目资金方面,一是资金使用方案不够细化,准确。例如,用于统筹使用的项目资金在年初制定资金使用方案时,未明确资金规模。二是合同对于资金拨付进度缺少明确安排,例如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合同中只规定按照60%30%10%的进度拨付款项,但无拨付时间的条款。三是整体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已建立,但不够完善。

项目实施方面,目前对市级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确定了第三方监管机构,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进行结项审计,志愿服务等未确定第三方监管机构及进行定期审计。

3.项目绩效

满意度调查样本不足,社会组织服务提供4000余次服务,受益覆盖人群12万次,满意度调查人数远小于覆盖人群,选取的样本不能充分说明服务对象的满意情况。

(四)建议

1.提高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科学设置绩效目标

建议理顺各绩效目标之间的数量关系,制定更加合理的绩效目标,目标制定时应依照往年实际达成情况和新年度工作要求进行合理的分析后得出更加合理的绩效目标,进一步延伸和拓展服务范围,下一步要在深化服务社区治理的基础上,增强为决策服务的功能,更好地反映社情民意,增强绩效目标的科学性,提高项目绩效科学化管理水平。

2.完善资金管理

建议在资金使用方案中细化支出方向和资金规模,根据工作安排及时调整资金使用方案,使项目支出进度与项目产出进度相适应。

3.加强过程监管

建议对项目整体进行过程监管,并定期进行第三方审计,利用监管审计结果提高项目管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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