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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编办2018年决算公开

日期:2019-08-30 15:33    来源: 区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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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部门决算(草案)说明 目 录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第二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一、部门基本情况(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北京市丰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在区编委的领导下负责本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既是区委工作机构,同时也是区政府工作机构,列入区委机构序列。行政单位1个,内设机构3个。(二)人员构成情况本部门行政编制14人,实有人数14人;机关工勤编制2名,实有人数2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427.57万元,比上年增加69.04万元,增长19.26%。(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24.79万元,比上年增加66.26万元,增长18.4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4.2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8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5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12%。(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27.14万元,比上年增加68.61万元,增长19.14%,其中:基本支出426.6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9.88%;项目支出0.5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12%。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27.08万元,比上年增加68.55万元,增长19.12%。主要原因:公共服务支出增加。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7.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7.4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8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5.45%;住房保障支出34.8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55%。(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307.4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9.91万元,增长3.33%。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307.0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长9.91万元,增长3.33%。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工资调整。 “组织事务”2018年度决算0.45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一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年度决算65.9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5万元,增加61%。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018年度决算65.9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5万元,增加61%。主要原因:基本养老保险调整。 3、“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度决算53.6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54万元,增加1.02%。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 ”2018年度决算53.6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54万元,增加1.02%。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工资调整。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我单位不涉及此项经费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07.47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二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万元,与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一致。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0万元,同2018年年初预算数。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0万元,同2018年年初预算数。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同2018年年初预算数,公务用车由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处统一管理。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5.81万元,比上年增加1.35万元,增加原因:公共交通补贴。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北京市丰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我单位在区政府办公区办公,国有资产在机关事务管理处统一核算。五、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情况说明我单位不涉及此项经费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党的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完全或主要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机关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根据实际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5.机构改革:指在行政管理领域中具有一定行政管理职能、党务管理职能、公益服务职能或其他管理、服务职能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区编办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100%,涉及金额0.45万元。评价结果总体良好。二、 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一)评价对象概况区编办参评预算项目为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此项预算项目主要保障支部工作和活动经费要求。依据《关于印发<中共丰台区委组织部关于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着力于丰富党员活动载体,强化政治性、体现庄重感,让活动有“党味”,使党员从活动中得到锻炼、受到熏陶,增强对党组织的归属感,提升党组织凝聚力、影响力。(二)评价结论该项目绩效目标明确,决策依据充分,资金分配科学合理,项目管理较规范,完成情况良好,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评价结果总体良好。(三)存在问题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不够健全。虽然财务管理制度总体上较为健全,制定了合法、合规、完整的业务管理制度,但暂时还未制订专门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四)建议 1、结合本办工作实际和业务特点,尽快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2、科学统筹安排经费开支,确保专项经费专款专用。 3、加强干部培训,特别是财务等专业人员培训,增强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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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北京市丰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决算(草案)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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