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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村街道办事处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19-08-30 16:26    来源: 新村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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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新村街道办事处

2018年度部门决算(草案)说明

   

  第一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详见附件1)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详见附件1)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八、专业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详见附件1)

  、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二)评价结论

 (三)存在问题

 (四)建议

  第四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附件1:新村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附件2:新村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新村街道办事处位于丰台桥南新村四里25号,下有居民办事务服务大厅、综治维稳中心等,辖区内有34个社区,下设有居委会,为辖区内居民开展社区党建、民兵武装、计生、住房保障、养老金发放、残疾人事业等各项工作。新村街道办事处独立编制行政机构2个,分别为新村街道办事处本级和新村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108人,实有人数100人;事业编制53人,实有人数48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3219.92万元,比上年增加6402.88万元,增长38.07%。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9183.57万元,比上年增加4252.11万元,增长28.4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183.5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2903.5万元,比上年增加6991.1万元,增长43.93%,其中:基本支出11145.1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8.66%;项目支出11758.3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1.3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219.92万元,比上年增加6402.88万元,增长38.07%。主要原因:年中追加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862.6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61.1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8.32%;国防支出114.8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公共安全支出73.2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2%;科学技术支出35.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1.7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15.2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8.5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8.0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1.43%;节能环保支出395.6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73%;城乡社区支出3063.1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13.4%;农林水支出22.9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0.1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13.0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1.81%;援助其他地区支出5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0.22%;住房保障支出647.8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2.83%。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8年度决算8761.1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553.29万元,增加68.23%。其中:

“人大事务”2018年度决算3.9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9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没有年初预算。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8年度决算6781.5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653.24万元,增加64.27%。主要原因:年中追加经费。

“统计信息事务”2018年度决算63.3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63.3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没有年初预算。

“工商行政管理事务”2018年度决算353.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53.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没有年初预算。

“群众团体事务”2018年度决算12.42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增加0%。主要原因:按照预算全部支出。

“组织事务”2018年度决算849.6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51万元,增长0.41%。主要原因:年中追加经费。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018年度决算20.4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15万元,增加0.74%。主要原因:年中追加经费。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8年度决算675.9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75.22万元,增加236.78%。主要原因:年中追加经费。

2.“国防支出”2018年度决算114.8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14.83万元,增长100%。其中:

“国防动员”2018年度决算114.8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14.8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没有年初预算。

3.“公共安全支出”2018年度决算73.2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

“公安”2018年度决算71.2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按照预算全部支出。

“司法”2018年度决算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按照预算全部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2018年度决算35.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5.7万元,增长100%。其中:

“科学技术普及”2018年度决算35.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5.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没有年初预算。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18年度决算141.7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98.3万元,增加224.32%。其中:

“文化”2018度决算76.5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2.83万元,增加75.13%。主要原因:年中追加经费。

“体育”2018度决算65.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65.2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没有年初预算。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年度决算8815.2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651.8万元,增加23.06%。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18年度决算77.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增加0%。主要原因:按照预算全部支出。

“民政管理事务”2018年度决算6710.4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169.77万元,增加21.11%。主要原因:年中追加经费。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8年度决算758.4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67.37万元,增加54.45%。主要原因:年中追加经费。

“就业补助”2018年度决算786.6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4.04元,增加1.82%。主要原因:年中追加经费。

“抚恤”2018年度决算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万元,增加0%。主要原因:按照预算全部支出。

“退役安置”2018年度决算2.7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76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没有年初预算。

“社会福利”2018年度决算211.3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91.34万元,增加956.7%。主要原因:年中追加经费。

“残疾人事业”2018年度决算126.5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69.26万元,减少35.37%。主要原因: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减少。

“临时救助”2018年度决算65.6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2.61万元,增加404.69%。主要原因:年中追加经费。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年度决算75.0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3.15万元,增加44.62%。主要原因:年中追加经费。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8年度决算328.0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9.25万元,减少5.54%。其中: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2018年度决算2.8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81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没有年初预算。

“公共卫生”2018年度决算81.6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4.33万元,减少14.93%。主要原因: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减少。

“计划生育事务”2018年度决算105.7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6.58万元,减少5.86%。主要原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减少。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2018年度决算2.2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25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年初无预算。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18年度决算16.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0.5万元,减少38.89%。主要原因: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减少。

“医疗救助”2018年度决算114.4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46万元,增加2.2%。主要原因:年中追加经费。

“优抚对象医疗”2018年度决算2.6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64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年初无预算。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8年度决算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年初无预算。

8.“节能环保支出”2018年度决算395.6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95.65万元,增加100%。其中: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2018年度决算6.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6.9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年初无预算。

“污染防治”2018年度决算388.7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88.75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年初无预算。

9.“城乡社区支出”2018年度决算3063.1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370.23万元,增加342.07%。其中: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018年度决算277.9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3.96万元,减少1.4%。主要原因: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减少。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018年度决算2785.1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374.19万元,增加577.66%。主要原因:年中追加经费。

10.“农林水支出”2018年度决算22.9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2.98万元,增加100%。其中:

“林业”2018年度决算22.7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2.73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年初无预算。

“普惠金融发展支出”2018年度决算0.2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0.25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年初无预算。

1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18年度决算413.0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37.53万元,增加135.34%。其中:

“安全生产监管”2018年度决算413.0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37.53万元,增加135.34%。主要原因:年中追加经费。

12.“援助其他地区支出”2018年度决算5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0万元,增加100%。其中:

“其他支出”2018年度决算5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0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年初无预算。

13.“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度决算647.8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26.49万元,增加24.26%。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2018年度决算647.8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26.49万元,增加24.26%。主要原因:年中追加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其他支出40.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其他支出”2018年度决算40.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0.9万元,增长100%。其中:

“彩票公益金及应对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018年度决算40.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0.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年初没有预算。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1145.12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二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9万元减少1.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9万元减少1.9万元。主要原因:未发生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未做预算安排,2018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未做预算安排。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549.78万元,比上年增加171.14万元,增加原因经费标准调整以及物价上涨因素导致机关及社区的基本运维经费支出、工作经费支出增加等。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新村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73.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0.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93.1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73.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39.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8.05%。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5255.83万元,其中:汽车0辆,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情况说明

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206.36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党的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完全或主要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机关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根据实际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5.预算指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预算一般不列赤字。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新村街道办事处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6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1.79%,涉及金额3395.18万元。此次评价整体效果良好,但也从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也为今后的工作有很大的指导作用。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丰台区老旧小区自我服务管理建设经费”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北京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京财预[2012]272号),北京市丰台区新村街道办事处成立项目绩效考评工作组,于2019年6月对其组织实施的“丰台区老旧小区自我服务管理建设经费”(以下简称“老旧小区项目”)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有关情况如下。

一、评价对象概况

(一)项目背景

新村街道共有老旧小区42个,涉及16个社区,其中1990年(含)以前建成的小区26个,1990年以后、2000年(含)以前建成的小区16个,新村街道是一个典型的以老旧小区为主的地区。

按照《丰台区关于建立和完善老旧小区服务管理自治组织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开展老旧小区自我服务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新村街道老旧小区服务管理多元参与,充分发挥社区居民自治作用,有效解决老旧小区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老旧小区服务管理向规范化、社会化、精细化发展,新村街道制定了《新村街道老旧小区服务管理工作方案》,用于解决老旧小区存在的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停车管理、清洁卫生、秩序维护等方面的问题。

2018年,区社工委向新村街道拨付资金437.15万元。按照区文件要求,所有老旧小区相关社区已按照拨付资金的90%设定预算,通过居民代表会议确定老旧小区专项资金使用意向,经街道相关科室协调,联系政府采购施工单位,核算使用预算并上报街道审核、备案。

2018年,新村街道将补助资金分别用于绿化保洁、安全防范和维修维护。其中,绿化保洁项目包括聘请保洁员负责无物业老旧小区楼道保洁工作、请保洁公司清运院内垃圾、疏通管道,小区绿化和环境提升,共支出181.54万元;安全防范项目包括增强老旧小区的人防、物防、技防能力,聘请保安维护小区安全、安装路灯、购买监控设备等,共支出140.38万元;维修维护项目包括墙面及长廊粉刷、路面硬化,共支出108.26万元。合计支出430.18万元,截止2018年,各类项目均完成并验收。

(二)项目目标

1.项目总体目标

进一步加强社会治理创新,积极探索社区服务管理模式,努力解决老旧小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初步实现物防技防基本覆盖,社会治安有所改观,保洁绿化有人负责,环境整洁,停车管理规范有序,维修维护逐步到位,群众总体满意。

2.项目年度阶段性目标及绩效指标

新村街道老旧小区面临“产权单位多”、“历史欠帐多”、“维修需求多”、“居民诉求多”等难题,面对困难,街道和社区以“有安全防范、有绿化保洁、有维修维护、有停车管理”为工作目标,拟定从绿化保洁、安全防范、维修维护方面改善老旧小区面貌,积极动员居民广泛参与,探索老旧小区服务管理新模式,推动老旧小区实现“四有”目标。

二、评价结论

(一)基本情况

1.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对老旧小区项目整体情况进行分析,全面客观的反映评价项目单位的工作成效,对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合理化建议,使预算管理更加科学、完善、进而规范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

2.评价范围

对老旧小区项目2018年度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主要包括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3个方面,满分100分。一是决策指标(15分),主要评价项目绩效目标和决策过程等内容;二是管理指标(30分),主要评价项目资金和项目实施等内容;三是绩效指标(55分),主要评价项目产出和项目效果等内容。

4.评价方法及实施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结合项目的特点、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专家评议法等方法开展评价工作。工作组通过现场对项目资料进行逐一核实了解项目资金的使用和取得的效益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召开专家评价预备会、专家评价会,最终根据评价前期入户调研及资料收集情况和专家评价会的专家组意见,完成绩效评价报告的撰写。

(二)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2018年,丰台区财政安排项目资金437.15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项目支出430.18万元。

“丰台区老旧小区自我服务管理建设经费”拨付金额为105.36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支出金额为105.3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老旧小区自我服务管理建设经费”拨付金额为331.79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支出金额为324.82万元,结余资金金额6.9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7.9%,结余资金已收回。

2018年,新村街道将补助资金分别用于绿化保洁、安全防范和维修维护。其中,绿化保洁项目包括聘请保洁员负责无物业老旧小区楼道保洁工作、请保洁公司清运院内垃圾、疏通管道,小区绿化和环境提升,共支出181.54万元;安全防范项目包括增强老旧小区的人防、物防、技防能力,聘请保安维护小区安全、安装路灯、购买监控设备等,共支出140.38万元;维修维护项目包括墙面及长廊粉刷、路面硬化,共支出108.26万元,合计支出430.18万元。

(三)绩效评价结果

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经专家综合评价,老旧小区项目综合得分86.10分,项目综合绩效评定结果为“良好”。

项目决策指标,满分15分,评价得分为13.30分,该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计划,但绩效目标不够明确、可量化,实际根据各社区申报项目及资金情况确定具体项目的资金及绩效目标。

项目管理指标,满分30分,评价得分26.60分,项目执行较为规范,制定了工作方案,基本能够按照项目管理流程安排项目,但存在项目招标程序不够规范,合同管理不够严谨情况。

项目绩效指标,满分55分,评价得分46.20分,2018年度,绿化保洁方面,为7个社区分别进行了垃圾清运、雇佣保洁、疏通管道、小区绿化和环境提升;维修维护方面,为5个社区分别进行了墙面粉刷、路面硬化、排水系统改造、道路修补工程;安全防范方面,为5个社区分别加装路灯、雇佣保安、安装监控,保障社区安全,提升居民安全感满意度。项目实施,使老旧小区实现了“有安全防范、有绿化保洁、有维修维护、有停车管理”的目标,居民广泛参与,创新了老旧小区服务管理新模式,推动了老旧小区实现“四有”目标。但满意度调查不够全面。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绩效目标不够明确、可量化

该项目按拨付资金安排实施具体项目,没有项目申报预算书等相关资料,未设定明确、细化、可量化的绩效目标,绩效评价标准不够明确。

(二)项目招标程序不够规范

该项目选择供应商未按规定执行三方比价程序,项目招标程序不够规范。

合同管理不够严谨

一是项目签订的个别合同要素不全,如:签订的建筑垃圾消纳协议乙方法人没有签字;合同约定支付项目款,采取一次性支付存在财务风险。二是存在未按合同约定支付项目款,存在合同履约风险。

(四)满意度调查不够全面

项目仅对安全感进行了满意度调查,没有进行系统、全面的群众满意度调查。

四、建议

(一)规范绩效目标及预算编制

建议按照预算资金申报流程确定资金使用方向和用途,项目申报做好前期可研报告等资料,编制明确、可量化的绩效目标,按目标进行落实。细化预算管理,确保预算起到实质性作用,并关注其执行进度,保证财政资金安全高效的使用。

(二)规范项目招标程序

建议规范招投标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比价等招投标程序确定供应商等。加快制定本单位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项目负责人,细化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规范合同的管理

建议加强合同的管理,合同要素填写要完整,保证合同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合同款支付方式采取分期支付,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付款,避免产生财务风险及合同履约风险。

(四)加强项目满意度调查

加强项目满意度调查,采用科学方式了解居民的需求和满意度,使财政资金发挥切实作用。

附件:1新村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2新村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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