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信息
北京市丰台区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草案)说明

日期:2019-08-30 13:05    来源: 区统计局

字体:     

北京市丰台区统计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草案)说明


   

第一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八、专业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二)评价结论

(三)存在问题

(四)建议

第四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机构设置:北京市丰台区统计局为行政单位,内设8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统计信息化办公室、综合统计科、城建统计科、工业统计科、人口社会科技统计科、教育法规科、人事科;下属15个统计所,分别是丰台区统计局第一统计所到丰台区统计局第十四统计所以及丰台区统计局科技园区统计所;下属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非独立核算),分别是丰台区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北京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丰台区分队、北京市商业经济调查总队丰台区分队、丰台区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队、丰台区统计局普查中心。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统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并对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负责研究制订本区统计工作管理措施,组织协调本区统计工作。

2.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各类统计标准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的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3.负责组织实施本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

4.负责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5.负责制订全区性统计调查制度;负责区政府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和制发的统计调查表的审批、各案和指导工作;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6.负责制订本区统计信息工程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制订并组织实施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7.负责指导本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统计教育和培训工作。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91人,实有人数75人;事业编制52人,实有人数47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5412.3万元,比上年增加1383.23万元,增长34.33%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177.13万元,比上年增加1166.13万元,增长29.0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77.1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410.38万元,比上年增加1383.26万元,增长34.35%,其中:基本支出3894.0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1.97%;项目支出1516.3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8.0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410.34万元,比上年增加1383.27万元,增长34.35%。主要原因:比上年增加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丰台区统计基础数据库经费、人口大数据监测经费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10.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22.0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8.04%;教育支出14.3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5.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7%;住房保障支出559.3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3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4222.0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42.89万元,下降3.27%。其中:

“统计信息事务”(款,下同)2018年度决算4215.7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44.92万元,下降3.32%。主要原因:下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

“组织事务”2018年度决算6.2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03万元,增长47.65%。主要原因:比年初预算增加2018年区党代表任期制工作经费。

2、“教育支出”()2018年度决算14.3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2.32万元,下降13.93%。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8年度决算14.3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2.32万元,下降13.93%。主要原因:控制培训成本。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年度决算605.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23.22万元,增长58.3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8年度决算605.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23.22万元,增长58.38%。主要原因:追加职业年金“虚账户做实补缴”经费。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8年度决算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8年度决算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无。

5、“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度决算559.3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6.23万元,下降1.1%。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559.3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6.23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因人员离职、退休等原因住房补贴实际支出少于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此项内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894.02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二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非独立核算)0个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43万元减少1.4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按照我区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因公出国(境)费用的年初预算数均为0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无等方面(需列示主要出国的会议、培训等事项),2018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43万元减少1.43万元。主要原因:未发生公务接待费。2018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无(主要接待事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无,2018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无。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43.68万元,比上年减少14.71万元,减少原因:比上年减少维修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北京市丰台区统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1.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7.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23.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0.1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08.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3.49%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770.18万元,其中:汽车0辆,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865.26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党的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完全或主要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机关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根据实际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5.人口抽样调查:人口抽样调查是人口统计工作的一种重要方法。人口抽样调查是指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从被研究的人口总体中随机抽出一部分人作为样本进行调查,并依据调查所得的数据,推断全部人口相应各项指标数值的一种非全面调查。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北京市丰台区统计局对2017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2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8.33%,涉及金额587.28万元。评价结果均为优秀。从评价总体情况看,项目立项依据充分,项目实施有方案、有措施、机构设置完整、职责分工明确,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项目实施过程管理比较规范、投入产出效率高,符合标准。

二、2017年度人口抽样调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1.项目立项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首都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破解人口资源环境矛盾提供更加翔实的统计数据和信息支撑,2017年丰台区统计局根据《关于做好北京市2017年年度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京人调办发[2017]1号)》要求,积极组建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开展2017年度人口抽样调查工作。6月份,人口统计科根据往年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经验,向财务科申报人口抽样调查预算经费252.18万元,该预算经费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报区财政审批。

2.项目实施主体情况

根据《关于做好北京市2017年年度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京人调办发[2017]1号)》要求,丰台区统计局下发《关于开展丰台区2017年年度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丰人调办发〔20171)》,并积极组建丰台区年度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联席会议小组,明确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下设联席会议办公室,承担人口抽样调查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丰台区统计局。同时,各街乡镇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建人口抽样办公室,负责辖区内人口抽样日常工作的沟通协调。

为更好的开展人口抽样调查工作,丰台区统计局制定《关于印发<丰台区2017年年度人口抽样调查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及内设机构职责分工>的通知(丰人调办发〔20172),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组,即综合宣传组、业务与数据处理组、后勤保障组、监督检查组。各工作组实行办公室主任领导下的组长负责制,各负其责,通力合作。

(二)评价结论

2017年度人口抽样调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项目实施有方案、有措施、机构设置完整、职责分工明确,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项目实施过程管理比较规范、投入产出效率高,符合标准。需要改进的是:应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相关材料,做到管理留痕,提高绩效管理水平,使绩效考评依据充分。该项目综合评价得分90.9分,评价级别为优秀。

(三)存在问题

1.项目产出质量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设定不够合理,需进一步完善。

2.预算编制依据不充分,部分支出内容不细化,缺乏合理性,结余资金较大。调查员经费测算准确性不足、预决算口径不一致。如利用以前年度调查宣传品没有预估。

3.人口抽样调查项目业务管理制度比较全面,但未制定局级层面项目管理制度,对项目决策、执行、监督和绩效管理缺乏全面管控措施和流程。

4.预期质量指标没有标准,缺乏量化,通过质量检查表无法衡量指标完成程度,对调查员质量应建立奖惩制度。

5.项目绩效反映效果资料收集不够完整,不能充分反映项目实施效果。如可持续影响指标理解不到位,指标设定不准确,相关效果资料缺失;未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也没有使用部门满意度评价资料。

(四)建议

1.提高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加强对绩效目标设定的认识理解。根据项目内容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做到明确细化、可衡量、可考核。

2.加强预算编报的准确性,合理测算预算需求,保持预算和执行的一致性,提高预算执行率。

3.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申报、决策、执行、监督和绩效管控。

4.加强项目绩效资料的归集整理,完整收集项目效果资料,过程各阶段抽查检验资料等,注重管理过程留痕,充分体现项目实施效果。

5.完善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机制,根据项目特点合理确定调查对象数量、范围,采取与人口调查结合方式,同步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全面反映服务对象满意度效果。

此外,完善预算申报内部决策程序,规范预算编报环节的管理控制,加强预算可行性研究和预算审核、审批。


第四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丰台区统计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附件:北京市丰台区统计局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附件: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