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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19-08-30 13:31    来源: 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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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详见附件1)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详见附件1)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八、专业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详见附件1)

、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二)评价结论

(三)存在问题

(四)建议

第四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丰台区民政局成立于1979年9月,地址为丰台区西站南路168号区政府丽泽办公区,隶属于丰台区政府,为正处级单位,主要负责社会救助、双拥优抚、基层政权建设、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管理等30余项业务工作。民政局行政科室12个,具体为:人事科(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财务科)、优抚科(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见义勇为权益保护科)、基层政权科、救灾救济科、婚姻登记处(收养登记办公室)、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地退和征地超转人员管理科、行政区划和殡葬管理科、双拥工作办公室、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慈善工作科,主要职能是进行社会事务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0个。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45人,实有人数40人;事业编制106人,实有人数81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00015.33万元,比上年增加15307.41万元,增长18.07%。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8171.04万元,比上年增加9339.88万元,增长11.8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982.7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2.5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24188.3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7.43%。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6569.54万元,比上年增加12231.73万元,增长16.45%,其中:基本支出3606.5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17%;项目支出82962.9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5.8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3506.91万元,比上年增加9320.81万元,增长14.52%。主要原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555.3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2.5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3%;教育支出12.0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694.6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8.5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5.2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4%;住房保障支出492.9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8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312.5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9.73万元,增长3.21%。其中: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19.7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0.27万元,下降34.22%。主要原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减少

组织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292.7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0.00万元,增长7.33%。主要原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增加

2.教育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12.0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25.34万元,下降67.84%。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8年度决算12.0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25.34万元,下降67.84%。主要原因:培训支出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57694.6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659.35万元,增长2.96%。其中:

民政管理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4685.3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46.32 万元,增长3.22%。主要原因:拥军优属支出和老龄事务支出增加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8年度决算4745.0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85.05万元,下降3.75%。主要原因: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支出减少

抚恤”(款)2018年度决算16017.7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792.61万元,增长5.21%。主要原因:死亡抚恤支出和其他优抚支出增加

退役安置”(款)2018年度决算1883.9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6.08万元,下降0.85%。主要原因:退役士兵安置支出减少

社会福利”(款)2018年度决算10524.0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801.51万元,增长8.24%。主要原因:其他社会福利支出增加

残疾人事业”(款)2018年度决算6518.7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246.21万元,下降16.05%。主要原因: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减少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2018年度决算78.9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6.10万元,下降7.18%。主要原因:其他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减少

最低生活保障”(款)2018年度决算11687.6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569.69万元,增长15.51%。主要原因: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增加

临时救助”(款)2018年度决算266.5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350.01万元,下降56.76%。主要原因:临时救助支出减少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2018年度决算122.5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22.5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和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增加

其他生活救助”(款)2018年度决算185.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依照预算执行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978.8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0.11万元,增长3.17%。主要原因: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18.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241.00万元,下降93.0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8年度决算18.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依照预算执行

医疗救助”(款)2018年度决算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30.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城乡医疗救助支出减少

优抚对象医疗”(款)2018年度决算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11.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减少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25.2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9.55万元,下降27.47%。其中:

安全生产监管”(款)2018年度决算25.2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9.55万元,下降27.47%。主要原因:安全监管监察专项支出减少

6.住房保障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492.9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27.40万元,下降5.27%。其中: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0.8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农村危房改造支出减少

住房改革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492.9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6.60万元,下降3.26%。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支出和购房补贴支出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04.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其他支出5804.4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其他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5804.4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507.53万元,下降20.62%。其中:

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220.6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1.66万元,增长10.88%。主要原因: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增加

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5583.8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529.19万元,下降21.50%。主要原因: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和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减少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606.59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二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0个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49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35万元增加1.1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2018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2.35万元减少2.35万元。主要原因:国内接待费支出减少。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3.4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3.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无购车支出2018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3.4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3.49万元,主要原因:无预算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3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1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39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2.7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3.49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41.36万元,比上年减少10.15万元,减少原因:办公费支出减少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北京市丰台区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78.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0.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7.5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88.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4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80.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64%。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1,316.03万元,其中:汽车6辆,98.78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情况说明

无此内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272.79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党的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完全或主要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机关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根据实际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5.特困供养:全称为北京市城乡特困供养人员,是指持有本市户籍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当地政府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北京市丰台区民政局(部门名称)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6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7.5%,涉及金额14432.40万元。评价结果均按预算及时支出资金,完成率100%(概括评价总体情况)。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地退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年度资金总额4126.04万元,全年执行4126.04万元,执行率100%。按照实有人数应发数额,每月上旬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确保地退人员生活待遇及时、安全到位。确保地退人员满意。

(二)评价结论:均按预算及时支出资金,完成率100%。

(三)存在问题:无

(四)建议:无

·养老服务卡充值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京民老龄发〔2016〕431号和《北京市市民居家养老(助残)服务(“九养”)办法》(京政办发〔2009〕104号)、及其补充规定,符合条件的人员是指具有北京市户籍的以下两类人群:根据《北京市特殊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办法(试行)》(京民福发〔2008〕335号)享受居家养老(助残)券的人员、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助残补贴。

(二)评价结论:均按预算及时支出资金,完成率100%。

(三)存在问题:无

(四)建议:无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年度资金总额3240.73万元,全年执行3240.73万元,执行率100%。补贴按照人数、残疾等级发放,每月按时发放到位。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福利制度,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帮助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及其家庭改善护理条件和生活状况。

(二)评价结论:均按预算及时支出资金,完成率100%。

(三)存在问题:无

(四)建议:无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年度资金总额2535.51万元,全年执行2535.51万元,执行率100%。按照人数、残疾等级发放补贴,每月按时发放到位。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福利制度,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帮助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及其家庭改善护理条件和生活状况。

(二)评价结论:均按预算及时支出资金,完成率100%。

(三)存在问题:无

(四)建议:无

·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资助费补贴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年度资金总额670.12万元,全年执行670.12万元,执行率100%。按照入住老人服务量给予补贴,每半年按时发放到位。非营利性社会福利机构收到资助资金,缓解机构运营压力,进一步提升社会福利机构的积极性,完善了机构的基础设施和设备条件、加强从业人员的队伍建设、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增强运营保障能力、改善收住服务对象生活质量。

(二)评价结论:均按预算及时支出资金,完成率100%。

(三)存在问题:无

(四)建议:无

养老照料中心建设补助经费用于长辛店镇养老照料中心(福康家园养老院)项目建设资金补助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长辛店镇养老照料中心(福康家园养老院)由北京盛世金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地址位于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赵辛店村北岗洼59号商业楼3号楼项目于2018年6月15日取得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丰台分局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丰台分局关于长辛店镇养老照料中心项目用地性质的复函》(市规划国土丰函[2018]352号),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2018年72日取得赵辛店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建筑物建设归属方证明,建筑物归属方为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赵辛店村民委员会;2018年7月12日取得北京市民政局于同意丰台区长辛店镇赵辛店村北岗洼59号商业街3号楼改建证明》;2019年3月7日取得北京市丰台区民政局关于同意北京市丰台区福康家园养老院成立登记的批复》(丰民政文[2019]13号),同意北京市丰台区福康家园养老院(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养老照料中心)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拟任法定代表人:马淑敏北京市丰台区北宫森林老年疗养中心以租赁方式取得了10年的房屋使用权,租赁期间为2018年2月1日至2028年1月31日

长辛店镇养老照料中心(福康家园养老院)本次申请的建设项目为新建项目,建筑面积1937平方米,新增床位97张,设备用品购置预算383万元

(二)评价结论

经现场查看,长辛店镇养老照料中心(福康家园养老院)本次工程主体为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赵辛店村北岗洼59号商业楼3号楼,装修改造完成后,除功能区外新增可接收老人入住的房间共计86间,设置床位数达144张其中单人间33间(每个房间使用面积10.73-14.1平方米),双人间48间(每个房间使用面积14.75-16.33平方米),三人间5间(房间使用面积18.22-23.97平方米)

经审核,97张床位设计面积符合规定根据(京民福发[2014]36号)文件规定可给予建设补助资金194万元

设备用品购置总计支出383万元,根据(京民福发[2014]118号)文件规定审76万元,审定设备用品购置金额307万元,可给予设备补助资金150万元

(三)存在问题:无

(四)建议:无

北京市丰台区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北京市丰台区民政局决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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