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处
2018年度部门决算(草案)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处部门职能主要为:机关事务管理处承担丰台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纪监委及所辖8个办公区的后勤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行政后勤管理政策,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和规定,制定本处工作规划、年度计划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主要负责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物资设备,环境秩序,会务收发,安全保卫,机要通讯、公务用车、就餐服务、医疗保健,办公用品的采购、管理及发放,办公设施设备配备、采购和报废,办公区办公用房规划、建设、改造、调配、物业和维修管理,土地证和房产证管理。
3、负责除教育、卫生系统,检察院、法院,街道、乡镇以外,其它区党政群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产权归属、房屋使用情况的统计、登记工作,并提出办公用房的规划、建设和调配使用意见。
4、负责机关节约能源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参与推动公共机构节能。
5、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处为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共包含事业单位1个。内设职能科室17个,包括:办公室、人事教育培训科、财务科、资产科、安全保卫科、机要通讯管理科、膳食科、基建科、服务科、医保科、审计科、管理一科、管理二科、管理三科、管理四科、管理五科、管理六科。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150人,实有人数109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6,531.64万元,比上年增加4,311.38万元,增长35.28%。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5,160.37万元,比上年增加3,296.92万元,增长27.7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52.2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8.1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5%。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5,994.80万元,比上年增加4,306.29万元,增长36.84%,其中:基本支出5,538.5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4.63%;项目支出10,456.2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5.3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442.61万元,比上年增加4,307.18万元,增长35.49%。主要原因:1、人员增加,比上年度增加9人;2、增加区纪委区监委办公区机构运转、升级改造、物业保障、房租等;3、增加丽泽招商展示中心租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93.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997.6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3.77%;教育支出0.8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0.2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63%;住房保障支出415.0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5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14,997.6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33.1万元,增长0.90%。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下同)2018年度决算14,995.2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35.24万元,增长0.91%。主要原因:人员增加。“组织事务”2018年度决算2.4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2.14万元,下降46.95%。主要原因:调整压缩经费开支。
2、“教育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0.8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4.29万元,下降83.36%。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8年度决算0.8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4.29万元,下降83.36%。主要原因:调整压缩经费开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580.2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17.49万元,增59.9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8年度决算580.2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17.49万元,增59.95%。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去世“抚恤金”及增加往年职业年金虚账做实缴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415.0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0.36万元,增5.16%。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415.0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0.36万元,增5.16%。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无说明事项)
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538.59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二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257.30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957.69万元增加299.6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1.4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1.43万元。主要原因:按照我区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因公出国(境)费用的年初预算数均为0;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因公随台办、工商联赴台湾开展交流活动(赴台批件:京台赴字[2018]314号),2018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1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1.43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3.19万元减少3.19万元。主要原因:未使用公务接待。2018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无。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1,255.8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954.50万元增加301.3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决算数404.7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404.77万元。主要原因: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车辆报废更新车辆,2018年购置(更新)16辆,车均购置费25.2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851.1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954.5万元减少103.39万元,主要原因:财政压缩公用经费支出。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321.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64.49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60.31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05.31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440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93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不属于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70.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2.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17.6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70.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45,735.25万元,其中:汽车440辆,7,183.21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540.61万元。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8年收费项目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全部“缴入地方国库”,收费标准无、收费数量4笔、收费总金额3.25万元、收费项目支出0.00元(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的除外)等。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无说明事项)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00万元。
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3,965.2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党的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完全或主要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机关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根据实际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5.调整预算数:是指填列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整调减数。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丰台区财政局关于2019年度区级预算部门自行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丰财绩效[2019]550号)要求,我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研究文件,积极开展本单位的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工作总结如下:
(一)、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机关事务管理处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5个,占部门项目预算总金额的49.9%,涉及金额5898.41万元。评价结果如下:
项目名称
|
实施科室
|
金额(万元)
|
评价得分
|
评价方式
|
机关事务管理处物业费
|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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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5.86
|
96.10
|
简易程序
|
机关事务管理处部门运转聘用人员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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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教科
|
681.00
|
97.40
|
简易程序
|
机关事务管理处机构运转经费
|
膳食科
|
3,382.04
|
97.40
|
简易程序
|
丽泽招商展示中心办公用房租金等费用-往年
|
基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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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00
|
8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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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程序
|
报废更新公务用车经费
|
交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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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50
|
100.00
|
简易程序
|
(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取得的成效
1、责任意识逐渐增强,通过设定明确可衡量的绩效目标,部门和单位更清楚的了解财政支出所取得的社会和可持续影响的效益,其职能和目标得到进一步明确;通过绩效评价考核部门和单位绩效实现完成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并与下年度预算安排挂钩,用财要问效,无效要问责,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部门和单位的约束意识和责任意识。
2、管理水平有效提高。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对财政支出的科学性、效益性、管理水平的评判,建立和完善项目投资、资金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强化评价结果的反馈和运用,有力地推动了各部门、各单位对项目的科学论证与规划,健全项目资金的核算与管理制度,改进资金使用管理方式,促进部门不断完善内部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三)、存在的问题
由于绩效评价在我区开展时间较短,因此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时还存在着方方面面的问题。
1、绩效目标不够明确;
2、项目立项前预算编制细化程度不够,预算准确程度不够精细;
3、项目管理不够规范;
4、项目绩效成果展示不够清晰;
5、满意度调查问卷维度不够全面。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1、继续强化绩效理念,深入推进评价工作
进一步加强各科室绩效管理理念,将“要我评价”的被动认识转化为“我要评价”的主动实践,健全完善评价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评价工作,提升整体绩效管理水平。
2、继续强化事前准备,提升评价质量
在推进自身评价工作开展时,结合评价工作实际,项目实施过程中规范化、严格化,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公正、客观、精准、真实反映绩效,如实反映问题,切实提高评价质量。
3、不断总结经验,完善绩效评价
总结2018年的工作经验,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以确保项目资金按项目进度支付。
二、“管理处丽泽招商展示中心办公用房租金等费用-往年”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项目名称:管理处丽泽招商展示中心办公用房租金等费用-往年
项目的主要内容:根据时任常务副区长刘宇同志在研究丽泽金融商务区开发建设相关问题(2016年第6次专题会)的会议精神,2016年7月8日,区财政局牵头与区发改委、区机关事务管理处、区投促局、丽泽开发办及丽泽控股公司就丽泽招商展示中心办公用房面积及费用、装修标准、办公家具购置等相关事宜召开协调会,明确了如下相关问题:
1.办公场所。丽泽办、投促局及政务中心三家单位的展示中心办公场所用房面积及数量《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化》。
2.租赁费用。根据财政政策及部门预算安排的原则及要求,对区投促局、丽泽办搬入招商展示中心发生的租金费用安排按照办公用房租金的定标准上限,即单价3.5元/天/平米租用标准支付。其他相关运营费用,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另行研究确定。
3.项目资金情况。2018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处实施的丽泽招商展示中心办公用房租金等费用-往年项目资金预算为224.004008万元(包含房租款206.866968万元,网费17.137040万元),已全部支付。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支持。
(二)评价结论
管理处丽泽招商展示中心办公用房租金等费用-往年项目,资料过于简单。需要改进的是: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制定可行的实施方案或实施计划,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加强预算管理,进一步细化量化预算,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和准确度;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及项目中后期的跟踪管理包括合同管理、过程控制、验收方面等实时控制;收集相关项目成果信息,提供充分的绩效资料以便展示项目绩效奖金结果。合财政资金有效利用。该项目总体评分为82.7分,级别为良好。
(三)存在问题
1.项目决策中存在的问题项目决策缺少依据,所租赁的房屋可行性研究及调查研究等缺少资料。
2.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是项目立项前预算编制细化程度不够,预算准确程度不够精细;二是项目管理不够规范,过程管理不够到位,过程管理资料留痕不够全面,合同签订后置欠规范,所签订的合同一次性支付,不够规范;三是项目缺少实施方案,对项目的实施、分工及过程管理没有完整的管理方案。
3.项目绩效中存在的问题一是项目绩效成果展示不够清晰,项目完成后的绩效数据欠缺;二是满意度调查问卷维度不够全面,所调查的项目未进行分析、总结。
(四)建议
1.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制定可行的实施方案或实施计划,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需加强预算管理,进一步细化量化预算,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和准确度。
3.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流程,完善相关内容。
4.建议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并加大执行力度。
5.建议建立项目管理制度,规范项目管理过程,为实现项目绩效目标提供制度保障。
6.加强财务管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核算。
7.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加强项目中后期的跟踪管理包括合同管理、过程控制、验收方面等实时控制。
8.编制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使实施方案切实起到项目实施的指导作用。
9.收集相关项目成果信息,提供充分的绩效资料以便展示项目绩效结果。使财政资金有效利用。
10.建议加强财政绩效培训力度,扩大培训人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