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受丰台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关于丰台区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面对严峻复杂的财政经济形势,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和区委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圆满完成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在此基础上,财政部门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大对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支持力度,不断提高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供给水平,财政运行稳中有进,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16,034万元,增长7.5%,完成调整预算1,216,000万元的100%。加上市体制返还及补助771,057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06,11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637万元和其他资金调入1,673万元,以及动用上年结余资金162,006万元和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84,199万元,区级收入为2,341,717万元。再加上专项转移支付资金456,08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为2,797,805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021,45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964,003万元的102.9%。加上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943万元和上解上级支出178,501万元,以及结转下年的支出137,817万元,区级支出为2,341,717万元。再加上专项转移支付支出456,08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为2,797,805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平衡。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图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1216034万元 |
} |
= |
{ |
|
|
其中:税收收入 |
1047356万元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2021456万元 |
|||
非税收入 |
168678万元 |
上解支出 |
178501万元 |
|||
市一般转移支付收入 |
771057万元 |
其中:债务还本上解 |
84200万元 |
|||
上年结余收入 |
162006万元 |
债务付息上解 |
43902万元 |
|||
地方债券转贷收入 |
84199万元 |
扶贫对口支援上解 |
9066万元 |
|||
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106111万元 |
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3943万元 |
|||
调入资金 |
2310万元 |
年终结余 |
137817万元 |
|||
中央、市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
456088万元 |
中央、市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
456088万元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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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 |
2797805万元 |
|
=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合计 |
2797805万元 |
需要说明的是,2018年我区向北京市申请了再融资政府债券84,199万元,并经法定程序报区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了2018年区级预算。再融资政府债券主要用于2018年到期政府债券的置换展期。置换后,截至2018年末,我区政府债务余额为2,517,57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297,573万元,专项债务1,220,000万元。债务总额控制在市政府批准的4,401,1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793,800万元,专项债务2,607,300万元)限额以内。
1.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区本级税收收入完成1,047,356万元,增长2.7%。其中:增值税完成410,463万元,同比增长5.3%,主要是经济运行平稳,金融、科技等产业发展较快,带动增值税持续稳定增长;企业所得税完成225,089万元,同比增长9.0%,主要是随着营商环境不断改善,市场活力得到有效释放,企业经营效益持续改善,带动企业所得税快速增长;土地增值税完成67,427万元,同比下降31.4%,受房地产宏观调控影响,土地上市节奏放缓,以及上年懋源置业缴纳5.3亿元土地增值税的一次性因素抬高同期基数,导致土地增值税呈现负增长;房产税完成165,640万元,同比增长13.4%,主要是房产税征管政策由按照房产原值征收调整为按照房屋租金价格征收,随着房屋租金价格上涨进一步带动了房产税增收。
区本级非税收入完成168,678万元,增长51.3%。其中:专项收入完成104,698万元,同比增长80.3%,主要是按规定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教育资金收入大幅增加,带动专项收入增长高于上年同期;罚没收入完成26,041万元,增长265.3%,主要是规划罚没18,000万元一次性收入因素带动罚没收入增长高于预期。
2.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7,38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7.8%,同比增长9.1%。主要用于保障市、区两级社会事业项目开展;支持街道、乡镇社会治理水平提升,增强基层公共服务资源供给能力;落实部门依法履职经费,继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成果,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
公共安全支出154,95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2%,同比增长2.5%。主要用于保障政法机关运转经费支出,提高政法部门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支持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教育支出370,93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9%,同比增长13.7%。主要用于保障教育综合改革经费,支持教育资源均衡发展,扩大改善学前教育和中小学教育资源,支持职业教育发展,落实教育基本建设支出等。支出与预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学前教育经费及部分中小学的工程建设支出转由市级资金承担导致。
科学技术和资源勘探信息合计支出83,28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8%,同比增长46.6%。科学技术主要用于落实政府对科技创新的支持措施,提升科技创新服务能力建设,支持开展科普宣传活动,支持丰台科技园区环境升级等;资源勘探信息支出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出及安全生产和监管等。为支持我区高新产业发展,2018年我区将原安排在科学技术科目下的科创企业支持资金、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等奖励扶持资金统筹合并设立了区级产业发展基金,支出科目由科学技术支出调整为资源勘探信息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6,06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3.1%,同比增长12%。主要用于保障基层文化、体育活动经费,加强文物保护修缮与收藏征集,支持举办铁人三项赛等赛事,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落实文化体育基本建设支出等。支出与预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文创产业项目进展较慢,拨付的经费相应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0,18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6.7%,同比增长42.4%。主要用于保障养老保险财政补助支出,推进养老服务改革,落实各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贴、社会救助、就业再就业等社会保障政策,提高低收入人群生活质量,支持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同比增长较高主要是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提高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补差导致。
医疗卫生支出114,82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8%,同比增长9.2%。主要用于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报销补助政策,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推进中医综合服务能力提升,保障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支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节能环保支出12,30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40.7%,同比减少45.2%。主要用于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推进与大气污染防治有关的节能环保项目开展。支出与预算差异的原因为变电站建设、“煤改电”线路改造等工程建设已基本完成,大额项目支出减少,2018年逐步转为根据不同污染源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精细化治污。
城乡社区支出334,44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8%,同比增长9.2%。主要用于加大基础设施和环境整治资金投入,推进城市治理优化升级,安排“疏整促”专项资金,提升基层服务保障能力,安排“街乡吹哨、部门报到”专项资金等。
农林水支出78,75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0.3%,同比增长10.5%。主要用于支持农业农村生态发展,支持造林绿化和水环境治理工程等。支出与预算差异的原因主要是部分绿化工程转由市级资金承担导致。
住房保障支出160,15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28.3%,同比增长39.85%。主要用于深化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超额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增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补充公积金、购房补贴等。
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2018年预备费预算22,000万元,实际支出22,000万元,其中安排10,500万元用于保障“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开展,安排11,500万元用于支持社区工作者规范、提高工资标准。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299,61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299,600万元的100%,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299,600万元,另有彩票发行机构和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收入19万元。
在收入完成1,299,619万元的基础上,加上动用上年结余资金458,008万元,区级收入为1,757,627万元。再加上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4,2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为1,801,852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499,50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499,502万元的100%,主要用于征地拆迁和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城市建设支出、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等。
在支出完成1,499,502万元的基础上,加上解上级支出46,395万元,以及结转下年的支出211,730万元,区级支出为1,757,627万元。再加上转移支付支出44,22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为1,801,852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3,187万元,全部为国有企业利润收入,完成年初预算2,863万元的111.3%。主要是区国资中心等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增长高于预期。在收入完成3,187万元的基础上,加上动用上年结余资金1万元,区级收入为3,188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3,1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864万元的111.2%。其中资本性支出2,548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北京静态交通丰台有限公司增资和园区产业基地东三期产业用地开发项目,另有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637万元。再加上结转下年的支出3万元,区级支出为3188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6,9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预算收入4,017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2,970万元。加上年结余收入111,41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合计158,401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6,4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3%。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预算支出5,80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0,615万元。加年终结余111,98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计为158,401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平衡。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数据是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初步汇总的,在区级财政决算编成后还会有所变化,决算结果届时报区人大常委会审批。
(五)落实重点政策和区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2018年,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区委工作部署,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优化支出保障重点,深入推进预算体制改革,进一步推动我区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提升重点事业保障水平,促进财政工作取得新进展。
1.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推经济稳定增长
结合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工作,有序破除无效低效供给。落实“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资金165,485万元,支持拆除违建221万平方米,关停退出一般制造业33家,疏解区域性市场26家,整治“开墙打洞”、占道经营、群租房、地下空间、无证无照经营等6000余处(起)。坚持疏解和提升并重,优化区域空间布局,利用疏解腾退空间加大留白增绿力度,扩大城市绿地覆盖范围,积极推动居民“菜篮子”等生活性服务业网点建设,研究使用专项资金支持集体经济转型发展。
加快发展壮大新动能,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在构建高精尖产业结构中的引导作用,细化完善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全区科技创新、科学普及等支出达到40,725万元。落实科技创新孵化资金1,320万元,用于补贴支持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5家、众创空间20家;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2,971万元,用于支持43个科技创新成果加快转化落地;落实科技三项资金3,110万元,用于支持13个高精尖项目发展成熟;落实专利支持专项经费1,835万元,用于支持专利转化项目18 个及专利创造、专利服务279 项。全区高新产业财政收入增长8.8%,高于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1.3个百分点。
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对企业的精准服务。安排5718万元,支持“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实施;加强重点企业精准服务,多维度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切实为企业解决现实问题;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压缩营业执照办理时间和施工许可审批时间;改善政务服务设施,保障“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资金;助力服务人员队伍建设,保障工商等部门大厅辅助人员经费;落实新开办企业刻章补贴;推出全市首个微信办照平台“先丰e注册”,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率先实施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区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市场活力不断增强。
2.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有力支撑全区重大发展战略
着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多次核查部门违法违规担保问题,摸底土地一级开发、棚改项目情况,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支持精准扶贫工作。上解市财政9,066万元,用于支援新疆、西藏、青海、内蒙古等贫困地区;安排区级扶贫资金4,458万元,用于支援河北涞源、内蒙古扎赉特旗、林西县、青海治多县等贫困地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安排1,420万元,用于污染源普查工作;安排16,406万元,用于落实蓝天保卫战计划,支持建立完善大气环境精细化监管体系,开展裸地扬尘污染控制排查工作,推进餐饮企业油烟净化设施升级改造、锅炉低氮改造等节能环保项目开展;安排16,943万元,用于支持开展“清河行动”,积极落实“当班河长制”保障资金,保障河道治理、河岸生态修复、水源净化等水环境治理资金需求;安排37,411万元,用于推进平原造林计划、留白增绿计划、小微绿地建设等绿化项目开展。
聚焦抓好三件大事。支持分区规划编制。安排2,127万元,用于编制丰台区分区规划和公共空间提质规划、城乡建设用地减量规划、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规划、地下空间专项规划、城市色彩专项规划等专项规划。支持重点功能区建设。安排153,106万元,支持南中轴及南苑-大红门规划开展,启动南苑万亩森林湿地公园相关拆迁工作,推进丽泽金融商务区建设完善,安排专项经费对接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等高新企业入驻,保障丽泽地区地下管廊、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丰台科技园区优化升级,提升园区服务环境,启动卢沟桥国家文化公园规划研究。印发《丰台区财政局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研究扩大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推进区域空间提质增效。支持“共享冬奥”行动计划。落实资金4,020万元,用于推进冰雪场馆建设,培养冰雪运动人才,推动“冰雪大篷车”等群众冰雪活动开展,助力冬奥会赛事筹备及参与工作。
保障区级重点政策、重点项目实施。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从严控制非紧急、非刚性支出,统筹区级财政资金安排了一批重点项目,支持区级重点政策落地布局。加强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资源建设。安排27,180万元支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推动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切实增加学前教育学位;安排33,072万元,支持人大附丰台学校、十二中钱学森学校、丰台二中等中小学新建改扩建。扩大医疗和养老优质资源。安排11,666万元,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分级诊疗政策体系,深化医联体协作;安排21,524万元,支持充实社区卫生人才队伍,推广“智慧家医”服务;安排6,253万元,支持丰台医院提质改建;安排7,745万元,支持居家养老模式推广及养老照料中心建设,扩大养老服务“连心通”服务范围。积极落实“稳就业”政策。安排10,895万元,用于拓宽就业渠道,提升就业质量。支持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安排30,000万元支持建立区级产业发展基金,安排中小企业融资贴息专项资金1,213万元、企业扶持发展资金21,062万元、科创类扶持发展专项资金9,236万元,支持“高精尖”产业发展。提升城市建设和城市治理水平。安排21,822万元,改善农村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安排20,991万元,推进精品示范大街建设、公厕提升改造、背街小巷综合整治等环境提升项目建设;安排41,929万元,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供热管线改造工程;安排89,228万元,支持城市道路建设,推进地下管廊、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消防站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天坛医院周边地区交通综合治理;安排5,519万元,支持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安排18,469万元,用于落实“吹哨报到”专项资金、“街巷长制”保障资金、社区公益金等,支持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城市管理服务力量向基层下沉。
3.夯实预算管理基础,不断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工作
筑牢收入基础。围绕全年预算收入目标和经济形势预期,夯实组收责任,完善组收机制,加大组收力度,确保财政收入持续平稳增长。充分发挥街道乡镇属地职能和行业主管部门职能,明确收入任务责任,提高涵养税源力度,努力增强区域财力规模;健全财税部门收入协调机制,细化征收机关收入任务指标,完善组收联席会议机制,形成组收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收入管理工作;完善收入奖励机制,优化收入奖励方式,加大高精尖产业收入奖励力度;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加强区域重点税源企业精准服务,促进异地纳税企业等潜在税源项目落地,进一步挖掘增收潜力。
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强化部门预算编制主体责任,财政部门重点做好总量平衡和宏观管理,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和流程控制。持续完善定员定额标准,依托项目库实施跨年度项目管理,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规范年中预算调整流程,强化预算硬约束。推动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成新一轮街道乡镇体制编制工作,设立“吹哨报道”专项资金。完成2017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编制2018年度国有资产综合报告,全面准确反映政府整体财务状况和资产情况。继续推进“双评审”模式,提高评审效率和质量。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建立健全“疏整促”、大气污染防治、“河长制”、拆违控违、“吹哨报到”等5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政策措施和财政资金落到实处。
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完善以加快支出进度为核心的预算执行督导机制,建立单位支出进度通报机制,健全区级绩效考核体系,每季度末的支出进度均超时间进度3个百分点以上,圆满完成市对区绩效考核指标。加大存量资金消化进度,全年共盘活存量资金433,429万元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全面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实现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全覆盖。强化库款资金管理,建立国库现金流量预测体系,加快推进库款管理、预算执行、资金调度、国库现金管理、债务管理之间的统筹协调。加强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监管,完善协议供货采购、定点采购价格监控和履约监管,全年采购立项6744项,涉及金额323,662万元。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结果导向,实现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的全方位管理,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绩效管理闭环系统,进一步强化绩效目标管理与评价结果运用。全年共完成事前绩效评估项目54个,同比去年增长5.8倍;涉及资金38,934万元,同比去年增长10.8倍;合计节约财政资金11,553万元。全年共完成事后绩效评价项目46个,同比去年增长1.1倍;涉及资金159,581万元,同比去年增长12倍。区属一级预算单位全部进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推动绩效考评流程信息化,实现了绩效管理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系列环节的信息化管理。
强化财政风险防控。规范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将政府债务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根据再融资债券申购情况依法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完善政府债务信息公开机制。发挥财政监督职能,开展“开墙打洞”专项资金、扶贫救助资金以及会计监督、财政票据等专项检查,堵塞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管理漏洞。建立与人大、审计等部门协同监管机制,积极配合人大开展财政资金实时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和数据报送工作。主动支持审计工作,认真落实审计意见,高度重视审计结果应用。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落地执行,建立“回头看上年度+新评价本年度”的外评机制,强化部门主责意识,重点做好街道乡镇财政内控制度的监督检查。进一步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规范项目绩效公开形式,除涉密信息外区级部门预决算公开全覆盖。
各位代表,2018年,区政府各部门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政策性减收等不利影响,认真履职,实现全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财政运行和改革发展面临的问题与挑战:一是财政收入增长的新动能还需培育壮大,财政收入稳增长压力较大;二是财政刚性支出不断增长,收支矛盾日益尖锐,支出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三是绩效目标设置、绩效评价、绩效结果运用等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尚有差距,绩效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区政府高度重视,我们将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创新意识,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9年预算草案
(一)2019年财政经济形势分析和指导思想
1.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2019年,财政发展既面临诸多机遇和有利条件,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
从收入方面看。全区经济稳中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发生变化,经济质量稳步提高,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市场活力进一步释放,重点功能区对经济支撑作用不断提升,特别是全市实施新一轮城南地区发展行动计划,极大拓展我区发展空间,这都将为财政增收提供重要支撑。但也要看到,2019年影响财政收入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仍然较多。从政策层面看。2018年我区积极落实国家出台的调整增值税税率、扩大小微企业范围等减税政策,切实降低企业税负,提振了企业发展信心,但同时减税降负政策对财政收入的阶段性减收影响加快显现,2018年区级财政收入增速逐季放缓,预计2019年将继续拉低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从行业层面看。受房地产调控政策影响,我区重点税源行业房地产业财政收入增幅放缓明显,预计2019年仍对收入有较大影响;金融业、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等高精尖产业财政收入虽保持较快增长,但相关产业财政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相对较小,新动能短期内难以形成对财政增收的有力支撑。
从支出方面看。按照丰台区发展“上台阶”的总体要求,财政支出仍需在促进经济稳定增长、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基础设施补短板等方面保持一定比例的增长;此外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疏解整治促提升、构建高精尖产业结构、区域环境治理、重点功能区建设、棚户区改造等市、区两级重点任务、重点政策的推进都亟需财政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在区级财政收入增幅逐步放缓的情况下,财政支出需求快速增长,财政收支紧平衡特征不断凸显。对此我们将进一步改革创新、提质增效;着眼培育发展后劲,强化“放水养鱼”意识,增强区域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促进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加强资金统筹力度,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和讲求绩效,加大对民生保障投入力度,集中有限财力服务重大决策落地,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2019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区委十二届八次全会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疏功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牢牢抓住新一轮城市南部地区行动计划的机遇,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优化支出保障重点领域资金供给,全面落实城市总体规划,为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做出贡献;全面落实《预算法》《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京政法〔2015〕27号)、《丰台区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要求,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绩效管理,加快构建现代财政制度。
(二)收支预算总体安排
综合考虑影响收支的经济、政策、改革因素,按照收入预算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支出预算与财政改革政策相衔接、积极稳妥、留有余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规范科学、讲求绩效的原则,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统筹安排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1,276,836万元,增长5%左右;加市一般转移支付收入623,93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37,817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9,38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4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64,802万元,其他资金调入130,000万元,区级收入合计2,303,191万元。再加上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84,59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为2,587,787万元。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14,569万元,增长4.6%;加上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4,802万元和上解支出123,820万元,区级支出合计2,303,191万元。再加专项转移支付支出284,59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为2,587,787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图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1276836万元 |
} |
= |
{ |
|
|
其中:税收收入 |
1154681万元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2114569万元 |
|||
非税收入 |
122155万元 |
上解支出 |
123820万元 |
|||
市一般转移支付收入 |
623934万元 |
其中:债务还本上解 |
26640万元 |
|||
上年结余收入 |
137817万元 |
债务付息上解 |
43895万元 |
|||
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69382万元 |
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64802万元 |
|||
调入资金 |
195222万元 |
中央、市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
284596万元 |
|||
中央、市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
284596万元 |
|
|
|||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 |
2587787万元 |
|
=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合计 |
2587787万元 |
2019年区级预备费安排24,000万元,占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符合预算法1%-3%的要求。
2019年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7,569万元,同比上年预算降低7万元,主要原因为区规划分局和区国土分局合并为区规土分局,由市级统管,相应经费规模上划。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623万元,公务接待费26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6,683万元(其中,购置费安排1,000万元,运行维护费安排5,683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1,000,668万元,全部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其中土地前期成本613,868万元,土地出让收益386,800万元。加上年结余收入211,730万元,区级收入合计1,212,398万元。再加上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2,3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为1,224,759万元。
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01,201万元。加上政府性基金上解支出46,395万元和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资金64,802万元,区级支出合计1,212,398万元。再加上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2,3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合计为1,224,759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1,678万元,全部为国有企业利润收入。加上年结余收入3万元,区级收入1681万元。
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681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570万元,主要用于丰台科技园区三期地块资本金投入,费用性支出691万元,主要用于落实疏解补偿经费,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42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区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49,147万元,全部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加上年结余收入111,451万元,收入合计160,598万元。根据北京市已建立的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农合医保基金合并至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由市级统筹管理,2019年不再编制区级预算。
区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1,009万元。加上年末滚存结余109,589万元,支出合计160,598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2019年财政政策和重点支持方向
1.支持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安排资金132,913万元
全面推动城市总体规划落地。对接新版城市总体规划,强化区域空间发展战略研究投入,支持全区各项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开展,确保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和重大建设项目在规划实施中得到落实。
统筹推动重点功能区建设。积极支持丽泽金融商务区建设,继续推进道路交通、综合管廊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完善教育、医疗等配套设施,促进丽泽金融商务区与金融街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南中轴及南苑-大红门地区建设,支持高标准规划建设新区。做好南苑公园房屋清退工作,为南苑湿地公园建设做好前期准备。提升丰台科技园区服务能力,主动对接重大科技专项、重点实验室落地,做好轨道交通和军民融合重点项目的跟进服务,推动产学研用融合,提升区域技术创新服务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效率。
深入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工作。落实2018-2020年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继续加大违法建设拆除、违法用地腾退、“开墙打洞”整治、占道经营整治、地下空间整治等疏解整治力度,深入推进市场调整疏解,2019年计划完成不少于213万平方米的拆违任务。在完成疏解整治任务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优化提升工作,高效利用疏解腾退空间,着力推进公共服务设施、社会保障设施、便民服务网点、基层文体活动场所等建设,加大留白增绿及城市公园建设力度。
全面推动城乡均衡发展。加大对农村地区资金倾斜力度,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推进“一绿”规划实施,加快规划地区城市化建设进程;加大城乡结合部改造力度;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落实经济薄弱村精准帮扶任务,加快实施大灰厂、庄户、西王佐3个村美丽乡村建设,同时启动实施剩余村庄美丽乡村建设,完成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
2.支持高精尖产业发展安排资金83,146万元
加快构建高精尖产业结构。积极落实“财政支持疏解非首都功能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10+3”高精尖产业发展政策措施;进一步深化财政支持高精尖产业发展投入模式改革,优化资源配置,统筹财政资金落实产业引导基金投入,支持高精尖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引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等;立足首都功能定位和高精尖产业方向,做强轨道交通、军民融合、金融服务等重点产业,推动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与自动化、新材料、生物与新医药等领域创新发展,加快形成更具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继续支持专利转化和运用,促进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加大对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支持力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服务)政策,提高政府采购对产业发展的激励效能。
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积极落实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丰台区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措施等系列政策措施,加快减税降负政策措施落地,更大力度为企业松绑减负,完善对企业的精准服务,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继续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工商登记注册e服务等“网上大厅”功能,持续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统筹扩大人才专项资金规模,完善人才宜居环境,改善人才住房、就医和子女就学等条件,激发各类人才的创新创业活力。
3.支持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安排资金405,029万元
安排资金12,638万元,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围绕大气环境精细化管理方式,加强重型柴油车监管,加大扬尘和裸地整治、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力度,加快餐饮业油烟净化设施升级改造;继续实施锅炉低氮改造等节能减排措施,巩固无煤化成果,加快推进新能源电动车购置和充电桩铺设等清洁能源项目进度;支持新建小型空气监测站及空气检测设备升级改造,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立移动污染源自动监测体系;支持完成丰台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安排资金82,557万元,加强水环境治理和绿色空间建设。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深化“河长制”模式,继续推进河道清淤整治和河岸生态修复工程,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加快污水管线建设改造,支持再生水厂建设运营,加快积水地段治理,强化雨洪利用。继续扩大绿色生态空间,完成2019年百万亩造林和留白增绿任务,推进莲花池公园整体改造提升项目实施,通过各项园林绿化工程在百姓身边、社区中间建设“文化+体育”公园。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明确不同斑块生态保护红线边界范围。
安排资金309,834万元,加强城区环境治理。继续开展背街小巷环境整治和重点大街环境整治,支持50条背街小巷达到“八无两规范一创建”验收标准,支持5条重点大街达到城市道路景观提升验收标准。支持完成架空线入地工程工作。推进厕所革命,支持公厕升级改造。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厂等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开展北京南站地区环境整治工程,提升北京南站地区及周边环境建设水平。支持开展道路建设及大中修工程,启动万寿路南延等道路建设,保障道路大修、交通疏堵工程资金需求,营造良好交通环境。
4.支持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安排资金976,080万元
安排资金288,581万元,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落实“稳就业”政策,加强对分流职工、农村劳动力等重点群体的精准帮扶,多渠道提高就业质量。安排农民工工资应急保障金,托底保障农民工权益。编实社会保险网络,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健全扶残助残服务体系,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重点优抚对象补助等支出,加大因病因灾致贫救助力度,让困难群众感受到更多温暖。扩大养老服务供给,提高基础养老金和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标准,推进“连心通”工程和“喘息服务”照护体系,加快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安排资金377,773万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继续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支持公办幼儿园建设,扶持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缓解入园压力。加快推进北师大实验中学丰台学校、北大附小丰台学校等中小学项目建设。全面落实各级各类教育经费保障制度,推动集团化办学、集群式发展等办学模式创新,鼓励社会力量机构参与中小学课程改革。支持学校开展素质教育活动,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安排资金130,823万元,支持健康城市建设。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快紧密型区域医联体建设。扩大“智慧家医”覆盖范围,实现2019年新增签约人群4万人。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保障丰台医院提质改建、中西医结合医院二期建设等工程资金需求。
安排资金44,590万元,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做好丰台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利用编制工作,推动卢沟桥国家文化公园规划建设,落实西山永定河文化带保护建设五年行动计划,开展金中都城墙遗迹本体保护工程。推进街道乡镇综合文化中心建设等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推动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和全民健身活动,丰富和改善基层文化体育公共活动空间,扩大公共文化和体育产品供给,方便居民就近参与各类群众性文体活动。
安排资金134,313万元,支持住房保障能力提升。利用好区保障性住房发展公司这一市场化平台,扩大保障房和公租房有效供给。支持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实施电梯改造、外挂工程,改善群众社区生活环境。
5.支持加强城市管理安排资金180,856万元
安排资金77,923万元,支持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支持丰台区社会信用体系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工作。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力推进“雪亮工程”项目建设,提高重点公共区域、重点行业的视频监控覆盖率、联网率。加大财政资金向基层倾斜力度,全力保障“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资金需求,支持街道乡镇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制和多元矛盾调解体系建设,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一带一路”北京论坛等重大活动做好保障。
安排资金25,014万元,守牢城市安全底线。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深入开展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治理投入,推进高层建筑、老旧小区消防设施维护更新。完善应急体系建设,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支持创建北京食品安全示范区,加快推进阳光餐饮工程,加强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建设。
安排资金77,919万元,提高社区服务水平。加强社区自治功能和社区服务站服务功能,支持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供给,丰富生活服务资源。深化“一刻钟社区服务圈”建设,抓好百姓“菜篮子”工程,推进“五分钟便民蔬菜零售网络体系”,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三、切实做好2019年财政管理和预算执行工作
2019年,我们将认真落实区委、区人大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围绕上述预算安排,完善财政预算管理制度,优化预算执行流程,加强资金监督检查,注重财政信息分析研究,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一)积极培育壮大财源,助推经济稳定增长
围绕区域功能定位,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入落实丰台区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措施。积极培育涵养税源,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财源精准服务力度,稳定财源“存量”,促进财源“增量”,持续提升税源建设工作成效;强化街道乡镇组收属地责任,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职能作用,形成税源建设工作合力;加强财税部门工作协同,持续深化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组收联席会议机制,全面提升收入管理水平。
完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扶持政策和奖励机制。支持高精尖产业发展,加大企业上市扶持力度,鼓励异地纳税企业迁入和回流,形成产业升级、企业发展和财政增收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继续加强宏观经济形势分析与研判,做好重点税源企业日常监控,跟踪分析微观财源收入运行走势,积极应对减税降负政策带来的阶段性减收影响,确保我区财政收入平稳、可持续增长。
(二)按照现代财政制度要求,深化预算管理改革
深化全口径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加强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统筹衔接。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做好2019年度机构改革涉及部门的正常运转和履职需要的资金保障工作。巩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成果,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严控非急需、非刚性支出。
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探索建立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时调整经费预算管理方式,分阶段就基本支出定额标准开展调研,不断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更好的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和基本履职需要。探索建立项目支出定额标准,研究建立一批共性项目支出标准,充分发挥支出标准在预算标准和管理中的基础支撑作用。
完善项目库建设,实施跨年度项目滚动管理。项目全部纳入项目库,实施全周期滚动管理。加强项目库储备,细化完善跨年度项目管理方式。加强项目支出进度考核分析,将项目支出计划作为预算编制的重要考虑因素,切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入库项目准备工作前置,提前下达已纳入2019年预算的项目的专家论证、立项、评审等前期费用,加快项目成熟度。完善健全项目负责人机制,落实部门项目管理的主体责任。
全面推进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构建以绩效预算为导向的预算管理制度,深化绩效目标管理,完善绩效评价体系,注重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所有预算资金,推动预算全过程绩效管理,特别是注重区级资金保障的重点政策、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及应用。试点开展绩效成本预算管理,实现预算绩效管理系统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的深度融合,不断提高预算编制水平。
夯实部门预算编制基础,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严格执行投资评审、绩效评价、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程序,促进投资评审与预算编制、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政府采购与预算执行、资产管理和会计核算的紧密结合。继续实施“双评审”机制,充分发挥预算单位作为实施主体的主动性。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主动公开政府采购信息。按照“以事定费”、“费随事转”的原则对现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开展必要性分析,避免即出钱养人又花钱买服务的行为出现,强化目录管理,坚持先有预算、后购买服务,严禁借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规举债融资。
(三)围绕法治财政建设,加快构建财政风险防控体系
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规范公开内容。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标准,积极稳妥推进2019年度预决算公开工作,明确落实各方责任,规范预决算公开形式,完善细化项目预算公开内容,推进部门重点项目绩效信息公开,不断扩大预决算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加强财政行政执法,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硬约束,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加大对违规使用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不规范等问题查处力度。加强国库动态监控管理,对预算资金实施全过程监管,加大对大额项目资金、民生保障资金、重点政策资金的财政监督检查力度,构建完备高效的动态监控管理体系。继续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向纵深发展,通过开展多样化指导、完善内部监督职能、建立外部评价机制等方式督促预算单位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与执行。
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控政府性债务风险。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制度;平衡好防风险和稳增长关系,在财政可承受范围内申购土储专项债、棚改专项债,保障重点领域融资需求;加快债券资金支出进度,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坚决遏制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妥善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存量,严禁政府隐性债务增量。
积极主动配合各方监督,提高财政服务水平。坚决贯彻落实《丰台区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及时向人大财经委汇报重点政策、重大项目、重点工作、预算绩效等情况,坚决落实各项决议、决定,积极配合开展专题调研。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落实民主监督建议办理的各项工作内容。依法接受审计监督,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研究采纳审计提出的建议,及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各位代表,2019年预算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依法监督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更加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努力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为促进我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名词 解 释
预算:指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预算一般不列赤字。
政府预算体系: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共同组成。四本预算保持完整、独立并相衔接,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国有资本收益作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财政通过超收收入和支出预算结余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下年度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或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
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根据下级政府在组织财政收入能力、必要支出需求、各地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差异等因素,按照基本标准和计算方法测算,将其无偿转作下级政府收入来源,并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的用于办理特定事项的转移支付。
结余结转资金: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工作目标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上解支出:指下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财政体制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和计算方法测算,上交上级政府,并由上级政府统筹安排的资金。
调入(出)资金:指不同性质资金之间的调入(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指政府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收入,主要是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土地取得的收入,也包括向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的土地使用者依法收取的收入、划拨土地时依法收取的拆迁安置等成本性收入、依法出租土地的租金收入等。
预备费:指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按照新预算法要求,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
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
中期财政规划:指为实现跨年度预算平衡,根据政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宏观调控需要,在确定中期财政政策基础上编制的多年度财政规划。对规划期内一些重点领域政策及所需动用的政府财力做出统筹安排,每年根据情况变化做出调整更新。通过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强化其对年度预算的约束,有利于提高预算的统筹能力,增强政策的前瞻性和财政的可持续性。
国库集中收付: 指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在支付行为发生时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方式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
政府采购: 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预算绩效管理:指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目的的管理活动。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以资金使用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成为实施行政问责制和加强政府效能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财政投资评审:指财政部门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运用技术手段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决(结)算进行评价审查和专项检查的行为。财政投资评审是财政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的重要环节和手段。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等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指政府与社会资本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全过程合作关系,以授予特许经营权为基础,以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为特征,通过引入市场竞争和激励约束机制,发挥双方优势,提高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供给效率。
政府债务:指需由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分为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其中一般债务是指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的、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偿还的政府债务;专项债务是指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的、主要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或专项收入偿还的政府债务。
附件:1 关于《丰台区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编制说明
2_丰台区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
1 关于《丰台区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编制说明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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