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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9-08-30 13:40    来源: 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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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审计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草案)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本单位北京市丰台区审计局为 1 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主要职能为负责本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以及全区范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资金审计以及对区属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等工作。并承办市审计局授权的审计事项以及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编制人数62人,其中:行政编制48人,工勤2人,事业编制12人。本年期末在职实有人数55人,其中:行政人员42人,工勤2人,事业人员11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3022.88万元,比上年增加768.88万元,增长25.44%。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335.19万元,比上年增加302.98万元,增长12.9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35.1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953.32万元,比上年增加768.88万元,增长26.03%,其中:基本支出1732.5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8.66%;项目支出1220.7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1.34%。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3022.88万元,比上年增加768.88万元,增长25.44%。主要原因为上年开展农村专项审计调查,项目大多在本年结算,因此审计事务费大幅度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53.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12.6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1.69%;教育支出7.4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1.6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8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住房保障支出232.7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8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18年度决算2412.6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614.5万元,增长25.47%。其中:
“审计事务”2018年度决算2314.5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18.31万元,增长22.39%。主要原因:上年开展农村专项审计调查,项目大多在本年结算,因此审计事务费大幅度增加。
2、“教育支出”2018年度决算7.4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0.4万元,下降5.41%。其中:
“培训支出”2018年度决算7.4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0.4万元,下降5.41%。主要原因:部分培训计划没有执行。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年度决算291.6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01.88万元,增长34.94%。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8年度决算291.6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01.88万元,增长34.94%。主要原因: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8年度决算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9万元,增长10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18年度决算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增加了离休干部医疗统筹金。
5、“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度决算232.7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8.37万元,增长3.60%。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2018年度决算232.7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8.37万元,增长3.60%。主要原因:2018年我局新入职2人及因工资增长而增长的住房改革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此情况。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732.5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二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7.79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76万元增加7.0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7.7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7.79万元。主要原因:按照我区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因公出国(境)费用的年初预算数均为0;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2018年4月邹军同志赴台经费和刘海梅同志随北京市审计局赴美国参与“审计大数据分析与管理”培训团的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等。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76万元减少0.76万元。主要原因:没有公务接待项目,故未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相同。主要原因:因公务用车改革,我局2辆公车均交于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处统一管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08.25万元,比上年增加13.41万元,增加原因:工会经费、福利费与在职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比上年增长。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北京市丰台区审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51.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9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85.1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85.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5.64%。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583.61万元,其中:汽车0辆,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情况说明
无此情况。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无此情况。
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182.49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党的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完全或主要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机关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根据实际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5.审计事务:指审计方面的支出,包括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审计业务、审计管理、信息化建设、事业运行、其他审计事务支出。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北京市丰台区审计局对2017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11.76%,涉及金额497.21万元。评价结果总体优秀。
  • 中介机构专项审计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中办、国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要求,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实现审计全覆盖。区审计局为更好的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大了审计力度,2017年安排了审计项目65个,较2016年增长了18%。为确保审计任务保质保量完成,进一步提高审计效率,依据审计署、财政部《关于切实保证地方审计机关经费问题的意见》关于“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对本级审计机关的审计外勤经费在部门预算中予以安排”的规定,需聘用中介机构参与到审计工作中。制定了《丰台区审计局聘用审计暂行管理办法》,聘用审计实行业务科申请、综合科协调管理、局长办公会决策的分级负责制。局长办公会是聘用审计工作的审批机构,聘用中介机构和人员的选用、调整、付费、考核等重大事项由局长办公会议审定。综合科负责编制聘用审计年度计划和预算、负责承担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业务科室负责提出年度聘用审计需求,并负责对外聘中介机构及人员的工作进行分配、监督。支付中介机构专项审计经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2017年中介机构专项审计经费全年年初资金预算金额400万元,于2017年11月8日丰台区财政局批复追加项目资金100万元,该项目拨付资金500万元,实际支付资金497.21万元,结余资金已于年底交回区财政局。
(二)评价结论
2017年中介机构专项审计经费,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机构设置完整、职责分工明确、可持续影响较好。需要改进的是:应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相关材料,做到管理留痕,提高绩效管理水平,使绩效考评依据充分。该项目综合评价得分90.29分,评价级别为优秀。
(三)存在问题
1.没有聘用中介机构参与审计项目计划或方案,明确对聘用目标、计划、任务需求、参与方式,以及管理措施和预期效果及监督考核等要求。
2.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设定存在不足,产出数量指标没有明确中介机构参与审计项目数量。产出质量指标较笼统,不够细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的服务对象界定不清晰。
3.预算编制经费测算依据不够充分。
4.没有聘用中介机构参与审计项目的完成情况的总结分析,聘用人员和机构实现的绩效等体现不充分。
5、部分反映项目绩效的证明性资料不够全面,无法有效判断项目实施效果。如审计审减、收回资金和整改效果资料、产生社会影响等资料体现不足。
6、服务对象满意度90%以上,没有结合调查结果分析资料加以印证,特别是被审计单位和相关经济责任人的满意度没有通过调查体现。
(四)建议
1.提高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意识,设定绩效目标要充分结合审计项目计划,绩效指标紧贴项目实施内容,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设定进一步细化、量化。合理界定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的服务对象范围。
2.树立项目管理意识,完善计划管理,制定聘用中介机构参与审计项目计划或方案,明确对聘用目标、计划、任务需求、参与方式,以及人员管理措施和预期效果及监督考核等要求。
3.加强预算管理,项目预算编制应合理确定经费测算依据。
4.加强聘用中介机构参与审计项目的完成情况的总结分析,充分体现聘用人员和机构实现的绩效。
5、注重反映项目绩效资料的全面归集,充分反映项目实施效果。如审计审减、违规资金收回和整改效果资料、产生社会影响等资料。加强项目档案管理,保证项目实施效果充分体现。
6、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结合调查结果分析服务对象满意度效果,特别是被审计单位和相关经济责任人的满意度效果应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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