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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体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9-08-30 10:00    来源: 区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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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详见附件1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详见附件1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八、专业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详见附件1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二、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二)评价结论

(三)存在问题

(四)建议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附件1:(单位名称)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附件2:(单位名称)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北京市丰台区体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草案)说明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体育局部门决算单位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4个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为北京市丰台区体育局(本级),4个下属事业单位为北京市丰台棒垒球运动学校(全额拨款)、北京市第十二中学体育分校(全额拨款)、北京市丰台区体育总会(差额拨款)、北京市丰台区体育科研所(全额拨款)。

北京市丰台区体育局设办公室、综合体育科、体育产业发展科3个内设机构。区体育局部门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关于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拟订本区体育发展战略、研究编制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指导本区各部门、各行业开展群众体育活动;负责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推动体育社会化。

4.负责统筹规划本区业余训练运动项目布局,指导、管理体育运动项目业余训练和课余训练工作;负责制定本区体育竞赛计划,指导、管理全区性体育竞赛;负责指导体育科研工作。

5.负责参与拟订本区体育设施布局规划,监督、检查体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

6.负责研究拟订本区体育产业发展政策,培育和发展本区体育市场,依法对辖区内体育市场进行管理,规范体育经营活动。

7.承担对本区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职责;对以区体育局名义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8.负责全区性体育社会团体的资格初审和业务指导、管理工作。

9.负责全区对外体育交往工作,组织参加、参与承办国家、市级体育竞赛活动。

10.负责全区体育宣传工作。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17人,实有人数16人;事业编制113人,实有人数75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4418.63万元,比上年增加2536.00万元,增长21.34%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1468.07万元,比上年增加366.80万元,增长3.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68.0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392.95万元,比上年增加2147.80万元,增长23.23%,其中:基本支出2949.2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5.89%;项目支出8443.7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4.1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254.71万元,比上年增加2592.67万元,增长22.23%。主要原因:收、支总计中包含2017年结转项目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07.6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8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78%;教育支出11.4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509.5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5.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1.7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6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1.9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4%;住房保障支出394.1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4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88.8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85.29万元,增长2429.91%。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下同)2018年度决算8.9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8.9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追加第二届海峡两岸学生棒球联赛保障经费。

“民族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73.2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73.2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追加参加北京市第十届民运会经费。

“群众团体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3.1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1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追加赴台经费。

“组织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3.51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相同。

2.“教育支出”()2018年度决算11.4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3.08万元,下降53.34%。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8年度决算0.1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4.48万元,下降96.34%。主要原因:2018年下属事业单位培训费结余。

“其他教育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11.2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8.60万元,下降43.28%。主要原因:列支渠道变化产生结余。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18年度决算7509.5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4365.67万元,下降36.76%。其中:

“体育”(款)2018年度决算7509.5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4365.67万元,下降36.76%。主要原因:年中调整部分项目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年度决算641.7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16.01万元,增长50.74%。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8年度决算641.7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16.01万元,增长50.74%。主要原因:年中追加单位应缴纳职业年金。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18年度决算61.9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38万元,增长2.28%。其中:

“安全生产监管”(款)2018年度决算61.9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38万元,增长2.28%。主要原因:部分支出为2017年结转资金。

6.“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度决算394.1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8.64万元,增长2.24%。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394.1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8.64元,增长2.24%。主要原因:年中追加新入职人员住房保障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74.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其他支出2674.9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3.5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其他支出”(类,下同)2018年度决算2674.9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514.95万元,增长1571.84%。其中:

“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下同)2018年度决算2674.9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514.95万元,增长1571.84%。主要原因:年中追加体育彩票公益金项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949.22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二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4个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9.68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6.66万元减少6.9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3.1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3.10万元。主要原因:按照我区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因公出国(境)费用的年初预算数均为0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赴台湾参加2018第五届京台武术文化系列交流活动,2018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2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1.55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96万元减少1.96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未发生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6.5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4.70万元减少8.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决算数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数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6.5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4.70万元减少8.12万元,主要原因:受到公车改革影响,部分车辆封存。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8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3.76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50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52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3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62.42万元,比上年增加4.53万元,增加原因:出国经费较去年有所增加,工会经费较去年有所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北京市丰台区体育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5.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08.0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0.1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79.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5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46.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3.28%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3,101.51万元,其中:汽车5辆,92.03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情况说明

包括部门、收费项目名称、管理形式(缴入地方国库、缴入中央国库、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缴入地方财政专户、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收费标准、收费数量、收费总金额、收费项目支出(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的除外)等。

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933.26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党的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完全或主要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机关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根据实际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5.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各部门需根据自身业务职能,在以上四项基础上,至少增加一项其他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北京市丰台区体育局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0个,占部门项目支出总数的43.30%,涉及金额3651.84万元。10个项目评价结果均为良好。

二、北京市第十二中学体育分校丰台区参加北京市第十五届运动会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为了努力实现体育强国梦,贯彻落实《青少年体育“十三五”规划》,发展和推广青少年竞技体育事业,由北京市政府主办、北京市体育局及北京市各区政府等单位承办的四年一届的北京市运动会(第十五届)于2018年举行。丰台区按照2017年北京市体育局下发的《北京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组织进行参赛、承办比赛以及赛事保障和奖励发放等相关工作。本项目以北京第十二中学体育分校为实施主体,项目资金528.81万元,涉及采购专项比赛服装、器材经费、教练员奖励经费、运动员奖励经费、后勤保障及总结表彰经费、承办比赛经费等。

(二)评价结论

经评价工作组评议,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0.30分,其中项目决策13.00分、项目管理23.30分、项目绩效44.00分,项目综合绩效评定结论为“良好”。

(三)存在问题

1.个别产出指标设定不完整、存在局限性

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明确、细化,但个别产出指标设置不完整,未紧密结合项目内容设置承办赛事的各项产出指标。如质量指标仅对参赛情况做出预期指标限定,未全面体现承办赛事预计达到的质量标准。服务对象范围维度设定不够全面,仅局限于运动员和教练员。

2.项目决策资料呈现不充分,预算编制准确性有待加强

该项目通过区长办公会审议后执行,但相关决策材料呈现不足;预算编制较为细化、全面,但预算的准确性有待提高。

3.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实施方案内容不够完整

丰台体校财务管理工作执行丰台区体育局相关管理制度,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项目实施制定了《关于备战北京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的工作方案》,但内容上缺乏对承办赛事的工作安排和计划,也未体现项目监管、风险防控等管理措施,实施方案的全面性不足。

4.项目实施的规范性有待提高

该项目基本按照实施方案和相关制度文件实施,但项目执行过程仍存在不规范的现象。如部分采购业务验收工作不够规范,部分合同签订要素不齐全,合同审批流转程序资料体现不足。

5.项目绩效体现不够充分

项目绩效资料过于分散,整体绩效体现不够完整,如缺乏运动会比赛成绩对比分析,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的资料归集不够,不足以体现该项目的实施效果。项目实施的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范围过于局限,且未对满意度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不能全面反映项目实施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

(四)建议

1.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

建议强化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按照财政绩效目标的填报要求和项目特点,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及产出指标。各项产出指标应尽量细化,指标间应相互关联,尽量采用量化指标,明确衡量标准,做到可考核。项目内容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绩效目标与具体产出指标。

2.注重决策材料留存,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建议注重决策依据的留存备查管理,充分体现项目立项程序的严谨性;进一步加强项目前期的研究、论证,准确核定预算编制依据,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做到科学、细化准确,并严格预算执行。

3.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与实施方案

结合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健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使预算管理、项目管理、项目监督和绩效考核等有据可依。进一步加强项目实施方案内容的完整性,明确项目监督管理、风险防控措施等内容。

4.增强项目履行程序的规范有效性

进一步规范项目执行程序,加强采购验收管理,建立合同审批机制,保证合同签订的规范与有效。

5.注重项目绩效资料管理和归集,关注绩效目标及各指标的实现

建议通过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管理职责,及时、全面、完整收集项目效果资料;根据项目服务对象范围,选择适当的方式、方法,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注重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效果资料分析,充分反映项目实施绩效。

附件1:北京市丰台区体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附件2:北京市丰台区体育局2018部门决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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