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2012年基层文化建设“六个
为加快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我委以“六个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突出发展、鼓励示范为原则,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通过示范项目评选活动,鼓励具有地域特点的示范性文化项目进一步优化发展,发挥示范项目的引领带动作用,全面推动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评选内容
在全区范围内评选出10个示范性文化社区(村)文化室(大院)、10个示范性基层图书馆(室)、10个示范性文化广场、10个特色文化活动、10支优秀文化团队、10个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三、评选办法
“六个
(一)申报阶段:
以街道、乡镇为单位依据《丰台区基层文化建设“六个
(二)初评阶段:
评审组根据申报材料对项目进行初评,推荐出进入专家评审阶段的项目。
(三)评审阶段:
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选拔工作。评审流程如下:
1.推荐单位自备评审文字材料一式六份,评审前提交工作人员;
2.推荐单位按照评审顺序进行项目陈述(5分钟);
3.播放推荐项目DVD视频资料或PPT(5分钟);
4.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提问(5分钟)。
四、奖励办法
对入选的项目给于资金支持。其中,示范性文化社区(村)文化室(大院)1万元/个;示范性文化广场1万元/个;示范性基层图书馆(室)0.5万元/个;优秀文化团队一类2万元/个、二类1万元/个;特色文化活动一类5万元/个、二类2万元/个;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万元/个。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梳理,积极申报。
各街乡镇要在研读《丰台区2012年基层文化建设“六个
(二)公平公正,严格评审。
区文化委在此次项目评审中将聘请我市文化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在评审中我委会加强监督,做到公平、公正,确保此项工作的严肃性。
(三)专款专用,加强监管。
各街道、乡镇务必加强补助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严格遵循专款专用的原则。我委主管部门将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和审计。对于弄虚作假、违反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单位,将予以纠正,并取消该单位年终评优资格。
(四)集中展示,示范交流。
我委计划通过宣传展览、调研交流等方式组织街道、乡镇文化干部对今年评审出的示范项目进行学习,让我区优秀的文化设施、团队、活动等能够在全区得以展示,真正起到引领示范的作用。
六、组织机构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虹(区文化委主任)
副组长:宋晓春(区文化委副主任)
卜荣梅(区文化委副主任)
成 员:曹京军(区文化委办公室主任)
刘 颖(区文化委文化科科长)
杨 述(区文化委文化科副科长)
成 军(区文化馆馆长)
宋淑娣(区图书馆副馆长)
(二)由各方面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
附件:1.《丰台区基层文化建设“六个
2.《丰台区基层文化建设“六个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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