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2013年基层文化建设“六个
示范项目评选工作方案
2013年是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推进“十二五”规划和开启新三年“城南行动计划”的关键之年,为加快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我委将开展丰台区2013年基层文化建设“六个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突出发展、鼓励示范为原则,通过“六个
二、评选内容
在全区范围内评选出10个示范性社区(村)文化室(大院)、10个示范性基层图书馆(室)、10个示范性文化广场、10个特色文化活动、10支优秀文化团队、10个优秀传统文化项目。
三、评选办法
“六个
(一)申报阶段:
以街道、乡镇为单位依据《丰台区基层文化建设“六个
(二)初评阶段:
评审组根据申报材料对项目进行初评,推荐出进入专家评审阶段的项目。
(三)评审阶段:
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选拔工作。评审流程如下:
1.申报单位自备评审文字材料一式六份,评审前提交工作人员;
2.申报单位按照评审顺序进行项目陈述(5分钟);
3.播放申报项目DVD视频资料或PPT(5分钟);
4.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提问(5分钟)。
个别项目的评审工作将采取实地核查和现场表演展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以评审会通知为准。
四、奖励办法
对入选的项目给于资金支持。其中,示范性文化社区(村)文化室(大院)1万元/个;示范性文化广场1万元/个;示范性基层图书馆(室)0.5万元/个;优秀文化团队一类2万元/个,二类1万元/个;特色文化活动一类3万元/个,二类2万元/个;优秀传统文化项目1万元/个。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梳理,积极申报
各街乡镇要在认真研读《丰台区2013年基层文化建设“六个
(二)公平公正,严格评审
区文化委在此次项目评审中将聘请我市文化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在评审中我委会加强监督,做到公平、公正,确保此项工作的严肃性。
(三)专款专用,加强监管
各街道、乡镇务必加强补助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严格遵守专款专用的原则。我委主管部门将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和审计。对于弄虚作假、违反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单位将予以纠正。
六、组织机构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虹(区文化委主任)
副组长:刘 颖(区文化委副主任)
成 员:曹春艳(区文化委文化科副科长)
成 军(区文化馆馆长)
宋淑娣(区图书馆馆长)
(二)由各方面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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