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丰台区2013年“周末百姓大舞台”活动方案
  • [发文机构] 北京市丰台区文化委员会
  •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2013-12-03
  • [发布日期] 2013-12-03
  • [实施日期] 2013-12-03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现行有效
  • 政策解读
  • 丰台区2013年“周末百姓大舞台”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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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区2013“周末百姓大舞台”活动方案

    2013年“周末百姓大舞台”活动将注重对文艺团队的培育,以文化广场为平台,让各街乡镇的团队有机会在各自的露天舞台上开展演出等文化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满足百姓精神文化需求。同时结合第九届中国(北京)国际园林博览会的契机,在全区范围内命名10个“园博文化广场”,宣传园博、助力园博,通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广泛参与的文化活动,展现“风景中的生活”,为优秀的团队提供更多的展示平台。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区文委主任担任组长,区文委副主任及各街乡镇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文委文化科科长、各街道文教科科长及各乡镇文化站站长组成。

    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文委文化科,联系人:陈婉莹,联系电话83811363邮箱:ftwwwhk@163.com

    二、活动安排

    (一)街乡镇文化广场活动计划

    以挖掘、打造“一街一品”为目标,在各街乡镇原有文化活动的基础之上,根据当地群众需求,选择每月的双休日时间,筛选整合辖区内文艺团队资源,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热情,在选定的文化广场自主组织10场高质量的文化活动,形式要多样,内容要丰富,节目要出新。在活动的过程中注重挖掘探索本地区特色的文艺形式,扶持培养文艺团队,树立具有浓厚区域特色的固定品牌,在全区形成各街乡镇“一街一品”的文化发展新格局。

    (二)“园博文化广场”演出计划

    旨在配合第九届园博会宣传造势,扩大其影响力和品牌形象,拓展展会期间文化活动范畴。在命名10个“园博文化广场”上安排近三年在丰台区基层文化建设“六个十”示范项目评选中获得优秀文艺团队的6支街乡级文艺团队进行巡演,为他们提供一个展示成果、彰显自我和示范交流的平台。

    三、工作步骤

    331前:各街乡镇报送选定文化广场的名称、地点。

    410前:我委将会同园博会宣传活动部,从各街乡镇报送的文化广场名单中确定10个“园博文化广场”,并将园博文化广场演出计划反馈属地街乡镇。

    430前:各街乡镇报送自行组织的10场文化活动计划,明确时间、活动形式、活动内容和参与团队。

    5月——10月:各街乡镇按活动计划组织实施。每个街乡镇在各自选定的文化广场组织10场文化活动;每个“园博文化广场”另外安排4场文艺演出,总计250场。

    1110前:各街乡镇按要求报送《丰台区2013“周末百姓大舞台”活动情况记录表》和《“园博文化广场”活动情况记录表》至活动办公室,并附活动介绍材料及2张反映现场情况的照片。

    四、经费补助

    (一)街乡镇文化广场

    以每场2500元标准补助各街乡镇。

    (二)园博文化广场

    以每场4000元标准补助演出团队;

    以每场1000元标准补助广场属地街乡镇。

    五、工作职责

    (一)区文委

    1.负责制定2013年“周末百姓大舞台”活动方案;

    2.负责做好活动的统筹、协调和管理工作;

    3.负责与财政局共同制定专项资金拨付方案,并对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4.负责安排文化志愿者250场文化活动进行跟踪拍摄,并为每场活动留下精彩瞬间。

    (二)各街乡镇

    1.负责做好在指定文化广场开展活动的具体方案;

    2.负责做好活动组织、演出节目的内容审查监督和现场观众的组织工作;

    3.确定为“园博文化广场”的属地街乡镇,负责做好与我委指定演出团队的对接,保证演出顺利进行;

    4.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制定切实可行的安保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5.辖区内全部活动完成后,报送《丰台区2013“周末百姓大舞台”活动情况记录表》(见附件1《“园博文化广场”活动情况记录表》(见附件2至活动办公室,并附活动介绍材料及2张反映现场情况的照片,如活动为文艺演出请附节目单,其他形式活动请附活动方案。

    (三)演出团队(仅限园博文化广场)

    1.各演出团队以“建设繁荣、文明、幸福新丰台”为目标,结合园博会“园林城市美丽家园”的口号,以展现“风景中的生活”为主线,制定演出方案,设计节目内容,并将拟演出内容录制光盘于4月底前报活动办公室备案;

    2.每场演出时间控制在90120分钟之间;

    3.所有演员必须着演出服并化妆登台演出;

    4.负责在演出前将节目单、演员阵容、演出需求报辖区管理单位,演出当日应提前1小时到达演出场地,确保高水平、高质量完成演出任务。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安全。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职责分工,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方案及相应的安保应急方案,做到定岗、定人、定责。各单位间密切沟通,通力协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二)整合资源,突出特色,加大宣传,确保实效。

    整合区域文化资源,挖掘本地区文化特色,通过活动的推陈出新,满足广大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文化需求。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活动影响力。

        

       丰台区文化委员会

                               201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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