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丰台区具有抗菌药物静脉输注资质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和诊所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所: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诊所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工作,切实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抗菌药物静脉输注管理,确保患者就医安全、有效,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我委制定了《2014年丰台区基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丰卫发〔2014〕101号),并于2015年4月至7月开展了丰台区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诊所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资质核准工作。丰台区现共有6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详见附件一)、6个村卫生室(详见附件二)和12个诊所(详见附件三)通过资质核准,具有抗菌药物静脉输注资质。
请各有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认真做好所辖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抗菌药物静脉输注的管理工作,各诊所做好本机构的管理工作,保证就诊患者的生命安全。
附件
1.具有抗菌药物静脉输注资质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名单
2.具有抗菌药物静脉输注资质的村卫生室名单
3.具有抗菌药物静脉输注资质的诊所名单
丰台区卫生计生委
2015年7月7日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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