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关于印发丰台区具有抗菌药物静脉输注资质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和诊所名单的通知
  • [发文机构] 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其他(卫生、体育)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2016-04-23
  • [发布日期] 2016-04-23
  • [实施日期] 2016-04-23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现行有效
  • 政策解读
  • 关于印发丰台区具有抗菌药物静脉输注资质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和诊所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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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丰台区具有抗菌药物静脉输注资质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和诊所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所: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诊所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工作,切实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抗菌药物静脉输注管理,确保患者就医安全、有效,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我委制定了《2014年丰台区基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丰卫发〔2014〕101号),并于2015年4月至7月开展了丰台区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诊所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资质核准工作。丰台区现共有6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详见附件一)、6个村卫生室(详见附件二)和12个诊所(详见附件三)通过资质核准,具有抗菌药物静脉输注资质。

    请各有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认真做好所辖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抗菌药物静脉输注的管理工作,各诊所做好本机构的管理工作,保证就诊患者的生命安全。

    附件

    1.具有抗菌药物静脉输注资质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名单

    2.具有抗菌药物静脉输注资质的村卫生室名单

    3.具有抗菌药物静脉输注资质的诊所名单

    丰台区卫生计生委

     201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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