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
  • [发文机构] 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文字号] 丰卫计行发 2017 65
  • [成文日期] 2017-06-29
  • [发布日期] 2017-06-29
  • [实施日期] 2017-06-29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现行有效
  • 政策解读
  • 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

    字体:     

    区域内各卫生计生单位:
    汛期已至,雷电活动日益频繁,为进一步加强防雷减灾工作,预防和减少雷击时间发生,现将《北京市丰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北京市气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丰安办发〔2017〕1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防雷安全工作,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做好自查,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建立健全防雷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防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联系有资质的单位对防雷设备进行检测。
      丰台区卫生计生委
    2017年6月29日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