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关于转发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部署和自查自改有关文件的通知
  • [发文机构] 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文字号] 丰卫计行发 2017 91
  • [成文日期] 2017-08-29
  • [发布日期] 2017-08-29
  • [实施日期] 2017-08-29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现行有效
  • 政策解读
  • 关于转发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部署和自查自改有关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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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部署和自查自改
    有关文件的通知
    区域内各卫生计生单位:
    现将市安委会办公室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自查自改,按照我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继续扎实、深入推荐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附件: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部署和自查自改有关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丰台区卫生计生委
    2017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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