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关于转发市防火委办公室市医院管理局全面推进市属医院微型消防站建设情况通报的通知
  • [发文机构] 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文字号] 丰卫计行发 2017 103
  • [成文日期] 2017-09-29
  • [发布日期] 2017-09-29
  • [实施日期] 2017-09-29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现行有效
  • 政策解读
  • 关于转发市防火委办公室市医院管理局全面推进市属医院微型消防站建设情况通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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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市防火委办公室
    市医院管理局全面推进市属医院微型消防站
    建设情况通报的通知
    区域内各卫生计生单位:
    为全面做好党的十九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进一步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市防火委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市医院管理局全面推进市属医院微型消防站建设情况的通报》(防安办字〔2017〕51号),对我区佑安医院等医院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进行了通报表彰。现将通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向及市属医院学习,规范完善微型消防站建设,全面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全力做好我系统火灾防控工作。
    2017年9月17日晚南苑医院微型消防站接到火情,反应迅速,及时扑灭医院旁一家单位火情。南苑医院微型消防站管理和义务消防员工作落实到位,在此及提出表扬。
                                  丰台区卫生计生委
                                   2017年9月29日

    关于转发市防火委办公室市医院管理局全面推进市属医院微型消防站建设情况通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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