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关于转发北京市丰台区防火安全委员会丰台区党的十九大消防安全十项严管严控措施的通知
  • [发文机构] 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文字号] 丰卫计行发 2017 108
  • [成文日期] 2017-10-10
  • [发布日期] 2017-10-10
  • [实施日期] 2017-10-1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现行有效
  • 政策解读
  • 关于转发北京市丰台区防火安全委员会丰台区党的十九大消防安全十项严管严控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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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北京市丰台区防火安全委员会
    丰台区党的十九大消防安全十项严管严控措施的通知
    区域内各卫生计生单位
    现将北京市丰台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丰台区党的十九大消防安全十项严管严控措施的通知》(丰防安字〔2017〕27号)请各单位按照通知,严格落实。尤其针对有彩钢板建筑的单位必须做到24小时死看死守,确保卫生计生系统不发生火灾事故。
    丰台区卫生计生委
    2017年10月10日

    关于转发北京市丰台区防火安全委员会丰台区党的十九大消防安全十项严管严控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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