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北京市丰台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求》的通知
  • [发文机构] 北京市丰台区教育委员会
  •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 [发文字号] 丰教发 2019 1
  • [成文日期] 2019-01-03
  • [发布日期] 2019-01-03
  • [实施日期] 2019-01-03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现行有效
  • 政策解读
  • 北京市丰台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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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丰教发〔2019〕1号


    各单位(含民办):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当前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京教体艺201825号)、《北京市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管理指导意见》、《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北京市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8版)》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丰台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结合现阶段传染病防控工作情况,现印发《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求》,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北京市丰台区教育委员会

    2019年1月3日


    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求

    为做好学校和幼儿园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保证学生健康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最大限度减少传染病带来的危害,现就做好学校和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和疫情处置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必须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组长为校长。完善相关应急预案,明确职责,责任到人。随着学校和幼儿园人事变动,领导小组成员应及时调整,建立严密的防控工作机制,制定和落实防控工作预案和各项防控工作措施,严格落实考核问责,全面抓好防控工作。积极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上报。落实防控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包括所需经费、物资场所、人员配备、物资配备,配备隔离服、口罩、手套、消毒液、呕吐包、消毒桶等。出现疫情时按照报告流程图和疫情报告单及时、准确的上报信息。

    二、严格监测及时上报

    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并做好记录,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的疫情监控原则,一旦发现有学生出现发热、呕吐等情况,学校和幼儿园要积极配合疾控部门按照《北京市学校及托幼园所集中发热处理技术规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传染病防控工作。

    开展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校医应严格执行上报程序,及时上报到体卫中心卫生科、所属地段保健科和区疾控中心。与家长、学生建立信息联络网,保持畅通有效,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疫情追踪调查,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三、强化管理规范处置

    严格坚持因病缺勤登记制度,严格监测师生健康状况,做好因病缺勤师生追踪随访记录。

    保护易感人群,做好应急接种,切断传播途径,避免疫情蔓延。严格执行隔离制度,发病学生要坚决隔离。隔离过程中要完善信息备案。尽量减少举办大型活动,预防聚集性疫情发生。

    发病学生复课时需要带地段保健科所出示的复课证明。如要停班请上报相关业务科室。如果是肺结核患者,须凭北京结核病控制研究所或丰台区铁营医院的复学诊断证明书复课。

    四、广泛宣传科学防控

    各学校和幼儿园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按照科学、客观、准确的原则,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一方面要积极组织广大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同时要指导家长带领学生进行家庭体育锻炼,增强学生体质和抗病能力,更要通过网站、宣传窗栏、专题健康知识讲座等途径,向广大师生、教职员工、家长、食堂工作人员宣传传染病预防知识。

    要使广大师生掌握卫生防病知识,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重点教育并督促学生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包括:经常用肥皂和流水洗手;咳嗽或打喷嚏时应用纸巾遮住口鼻;保持居住及学习场所经常开窗通风;加强体育锻炼,注重膳食均衡,提高自身免疫力;减少或避免前往人群稠密的场所;如出现流感样症状要及时到医院就诊,留在家中休息等。对班主任、食堂管理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传染病知识、消毒工作的全面培训。出现停班时,要做好家长解释沟通工作。

    五、规范消毒认真记录

    各学校和幼儿园要在新学期开学和传染病流行季节定期对食堂、教室、走廊、宿舍、图书馆等进行消毒和通风换气,保证环境整洁卫生。医务室至少每周进行一次消毒。发现患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应及时隔离,隔离过程中要完善信息备案,对其接触过的环境进行彻底消毒。

    六、接种疫苗细化追踪

    各学校和幼儿园应按计划免疫工作要求、配合地段保健科开展学生免疫接种工作。认真做好新生入学预防接种查验工作,掌握在校学生的疫苗接种情况。及时发放疫苗补种通知单,对学生补种情况要进行跟踪并记录存档。做好季节性流感疫苗的接种工作。

    七、专项筛查严格体检

    学校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北京市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8版)等的通知》(京卫疾控〔2018〕52号)的要求,进行结核病筛查与处置工作。学校和幼儿园将结核病检查列入新生入学体检的必查项目,严格按规范落实到位;教职员工入职和常规体检时必须将结核病检查列为必查项目。由具备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学校师生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档案。

    发现疑似肺结核患者或接到体检、筛查机构通报时,学校应在结防机构的指导下对其采取隔离管理措施并跟进了解诊断结果。对于筛查发现的结核菌素皮肤试验强阳性者应加强健康教育,鼓励学生在自愿原则下进行预防性治疗。

    八、规范记录专项档案

    完善学校传染病防控专项档案。按照《丰台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记录本》《丰台区学校消毒记录本》《丰台区学校宣传记录本》的要求做好传染病各项工作记录。根据《丰台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手册》做好传染病宣传工作。

    九、强化落实严肃追责

    《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应急条例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39种法定报告传染病,一旦确诊,必须在诊断后在限定时间内报告,学校、幼儿园不报、漏报、瞒报引起疫情扩大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将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附件:1.中小学校传染病、疑似传染病、聚集性集中发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相关信息报告流程图

    2.丰台区教育系统学校和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单

    3.丰台区中小学传染病报告登记表

    4.丰台区学校和幼儿园消毒方法及配比浓度


    丰教发〔2019〕1号附件1

    丰教发〔2019〕1号附件2

    丰教发〔2019〕1号附件3

    丰教发〔2019〕1号附件4



    附件:

    审批表.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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