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根据《北京市蓝天保卫战2018年行动计划》(京政办发〔2018〕9号)要求,为全力做好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经区政府批准,现将《丰台区蓝天保卫战2018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深刻认识新阶段大气污染防治的新形势、新特征,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扎实的工作举措、严格的考核问责,再接再厉,乘势而上,坚决打好2018年蓝天保卫战。要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做到“有人管、及时管、管得住、管得好”,实现2018年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低于60微克/立方米的目标。
二、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要进一步聚集高排放车、扬尘、挥发性有机物、散煤等重点防治领域,强化源头防治、协同防治、全民防治,不断增强治理的科学化、系统化、精细化、法制化,切实提升治理效果,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深入开展中央、全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加快解决群众关切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首都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进一步完善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区监察委、区政府督查室、区环保局等部门要严格督查、严格考核、严格问责,确保任务落实。区大气办要强化工作平台职能,定期组织协调调度,及时发现问题,做好各项统筹协调工作。
四、强化宣传,注重引导。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正面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努力凝聚共识,充分调动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环保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共治格局;要积极开展科普宣传,普及环保知识和大气污染防治知识,引导公众自觉践行绿色生活理念、做好空气重污染期间健康防护;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
丰政办发〔2018〕9号附件1:丰台区蓝天保卫战2018年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台帐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