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部分区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突出火灾隐患销账的通知
  • [发文机构]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文字号] 丰政办发 2018 41
  • [成文日期] 2018-10-17
  • [发布日期] 2018-10-17
  • [实施日期] 2018-10-17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现行有效
  • 政策解读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部分区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突出火灾隐患销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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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各相关单位:

    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期间,各单位加强消防安全服务指导,督促隐患单位切实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火灾隐患整改效果明显。截至目前,2016年、2017年我区挂牌督办的火灾隐患中,有7件重大火灾隐患、3件突出火灾隐患和3件区域性火灾隐患已整改完毕,现予以销账。


    附件:1.区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销账情况统计表

    2.区政府挂牌督办突出火灾隐患销账情况统计表

    3.区级挂账督办区域性火灾隐患销账情况统计表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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