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人力社保局制定的《丰台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落实。
二OO九年九月八日
丰台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人力社保部《关于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试点的意见》(人社部发〔2009〕4号)精神,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在丰台区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以下简称“两网化”)管理试点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从2009年至2010年底,经过两年努力,通过“两网化”建设,在全区建立适应新形势要求、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体系,建立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平台,全面掌握城乡各类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实现分类监管、动态监管,有效预防和查处违法行为,确保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二、主要任务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规定,按照管辖区域内用人单位的数量和监管难度,以街乡镇为基础划分若干网格,每一网格明确1名专职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和2名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确定职责和任务(见附件),包括实时采集和监控网格内用人单位招用工、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劳动条件、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信息情况,形成责任明确、跟踪及时的覆盖城乡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服务网。
在网格化监察管理的基础上,依托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建设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系统,建立用人单位用工信息库,形成具有信息共享、数据比对、动态监控、分类监管、统一受理、统计分析、预警预测等主要功能的监察监控管理平台,实现管理信息化、执法规范化、监管一体化,进一步提高劳动保障监察管理服务效能。
三、组织领导
成立丰台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副区长任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见附件),负责“两网化”试点工作的统一组织、安排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力社保局。
四、职责分工
区人力社保局负责“两网化”管理试点工作组织实施,制定工作方案,开展业务培训,指导街乡镇落实各项工作。
区编办负责提供行政事业单位审批情况。
区民政局负责提供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注册登记情况。
区工商分局负责提供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信息情况。
区统计局负责提供企业用工情况的汇总数据。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监督指导建筑施工企业用工制度的建设,配合做好建筑施工企业用工情况的调查。
区城指中心负责将劳动保障监察网络纳入丰台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系统,实现劳动保障管理信息与政府相关部门信息的交换与共享。
区流管办负责将流动人口就业信息与人力社保部门掌握的企业聘用外工情况进行定期比对分析。
各街乡镇负责建立完善劳动保障监察监控管理平台,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的管理,负责对协管员履行网格化管理职责的落实工作。
五、工作安排
(一)调查摸底(2009年6月底前)。区编办、区工商分局、区民政局等负责提供各类用人单位注册登记情况的收集整理,各街乡镇、社区(村)要对各类用人单位进行核对,摸清在我区实地开展经营、管理的各类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确定网格(2009年8月底前)。根据调查摸底情况,以街乡镇为基础划分三层级网格。第一级为区级网格,根据现有专职劳动保障监察人员数量,划分8个网格;第二级网格以街乡镇为单位划分21个网格;第三级网格考虑到用人单位分布情况和劳动监察力量的配备情况,划分为90个网格。
(三)落实人员(2009年9月底前)。第一、二级网格专职劳动保障监察人员按照职责任务,落实责任分工;第三级网格按照每一网格明确1名专职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和2名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的要求配备监察力量。我区现有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85名,考虑到试点工作要求和我区实际,结合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再配备95名协管员。同时完成对上述人员的培训,并明确职责任务,启动网格化管理工作。
(四)采集信息(2009年11月底前)。监察工作人员对网格内用人单位按照“一户一档”方式采集用工信息,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逐步形成用人单位网格化管理数据库。
(五)网络建设(2009年11月底)。依托区城市监督管理指挥中心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系统,建立区、街乡镇劳动保障监察监控管理平台,设置劳动保障监察信息数据处理中心,配备必要的网络设备。在人力社保部统一开发的核心软件和技术标准的基础上,开发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数据比对、统计分析、分类管理、预警预测等功能。
(六)系统运行(2009年12月)。启动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管理信息系统,全面推进“两网化”管理试点运行工作。
(七)中期评估(2010年3月)。邀请相关领导和专家对“两网化”管理试点工作进行阶段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促进试点工作进一步开展。
(八)总结验收(2010年10月)。对“两网化”管理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接受国家人力社保部的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统筹协调,有效整合资源。各相关单位要充分整合利用现有人力、信息和管理资源,加强对企业的服务管理,实现信息交流、资源共享,促进业务协同,提高行政效能;区人力社保系统要进一步整合内部资源,实现社会保险、职业介绍、劳动力资源等信息的充分利用。
(二)两网联动,促进监察方式转变。各相关单位要以信息化为手段,优化流程,变被动为主动,提高监察工作水平。
(三)加强管理,提高监察队伍素质。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法制化、规范化、专业化的要求,加强对专职人员和协管员的管理培训,在转变观念、强化责任、提高业务能力上下功夫,促进劳动保障监察队伍更好的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四)坚持创新,总结典型经验。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注重管理模式和手段创新,特别是各街乡镇要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积极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形成自身特点和管理经验。区人力社保局要及时对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推广。
丰政办发〔2009〕45号附件1:
丰台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汪 洪 常务副区长
成 员:李 岚 区人力社保局局长
赵冬辰 区编办主任
李秀瑛 区民政局局长
牛春凤 区统计局局长
李 异 区工商分局局长
刘文洪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
王跃进 区城指中心主任
李海秋 区流管办主任
各街乡镇主管领导
丰政办发〔2009〕45号附件2:
劳动保障监察员职责
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2.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3.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
4.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
5.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业务的管理与指导。
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职责
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
2.依法进行劳动保障法律监督;
3.反映、转递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检举、控告;
4.反映对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的建议、意见和要求;
5.及时采集和维护用人单位基本信息;
6.协助做好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布置的其他工作。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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