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失效)丰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 [发文机构]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文字号] 丰政发 2006 9
  • [成文日期] 2006-01-26
  • [发布日期] 2008-03-12
  • [实施日期] 2006-01-26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失效
  • 政策解读
  • (失效)丰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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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丰政发20069

    丰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拟定了《丰台区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丰台区人民政府

                               OO年一月二十六日

    丰台区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根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要求,特提出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区委九届八次全会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全面启动实施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狠抓《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的落实;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狠抓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狠抓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安全投入各项工作的落实。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力度;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事故多发领域检查执法力度;加大城乡结合部地区防火防煤气中毒、防食物中毒工作力度;加大对各单位各部门各行业综合监管力度,为丰台区经济和社会安全发展创造条件。

    安全生产工作目标:通过严格落实生产责任制,形成企事业单位的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三落实”的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监管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培训和教育体系。确保公共安全(包括交通、防火、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包括药品)、食品安全等领域,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死伤事故的发生,力争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

    一、要切实做好四大安全领域各项工作

    (一)突出抓好公共安全

    1、要抓好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全面做好“禁改限”第一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元旦春节前后,是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重点时段,这一时期要努力实现“燃放时段秩序好,禁放时段禁得住,五环路内不死人、少伤人、少火情,五环路外少死人、少重伤、少火灾”的工作目标。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利用多种手段展开全面宣传,既宣传法规规定,又宣传正确燃放知识。对确定的禁放点要建立看护责任制,落实看护措施,切实做好易燃物的清理工作。消防、卫生等部门,要落实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各项应急救援准备,确保因燃放致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因燃放引起的火灾得到及时扑灭。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区烟花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公安、工商、质监、交通、城管等部门要主动出击,坚决打击私存私运,非法销售等违法行为,坚决查缴非法流入的伪劣、超标品种。安监等部门要本着严格条件、合理布点的原则,做好烟花爆竹的行政许可工作,加强对销售网点的安全监管,严防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

    2、要重点抓好防火工作。防火工作始终是我区安全工作的重点。要认真吸取去年全国各地重大火灾的教训,针对2005年全区火灾起数和火灾死亡事故大幅上升的严峻形势,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止我区火灾事故多发的势头,防止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抓好卫生系统、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认真抓好森林防火工作。重点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外来人员聚集地、大型商市场、地下空间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单位的安全监管,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区防火委员会办公室,要对全区防火工作进行周密安排、认真部署、重点督查、严格执法。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大力推进防消体制合一后各项工作的开展。依法严格落实北京市消防工作规划,按计划推进公共消防站建设。鼓励和扶持有条件的乡镇和企业建立义务消防队,努力提高综合消防能力。

    3、要认真抓好重大活动重大节日安全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主办者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公安部门是大型社会活动安全许可的实施机关,对大型社会活动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安监、消防、交通、质监、商务、文化、体育、教委、旅游、园林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规定,对大型活动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认真抓好元旦、春节、“五一”、“十一”以及“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节日期间和重点活动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有针对性的组织区领导带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节日期间和重点活动期间安全制度是否健全、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尤其对涉及人身安全的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要组织精干力量,深查细排,全面查找漏洞和隐患,确保不留盲区和死角,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重大隐患,要制定防范措施。通过开展节日期间和重点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在区域范围内发现一批隐患、消除一批隐患,确保节日和重点活动期间的安全。

    4、要抓好道路交通安全。交通部门要针对全区道路交通安全情况,加强巡逻执勤和路检路查。要认真吸取去年“12.4”“12.19”八达岭高速、京石高速两起重特大交通事故教训,按照公安部的要求,交通部门的领导必须到一线强化督察、强化奖惩、强化责任追究。及时纠正和严厉打击违章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客货混装、超速超载和黑校车等违法行为。对交通秩序乱点、堵点和群众反映的交通热点地区落实宣管结合、综合治理。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运输企业,要针对节假日、“黄金周”人员流动频繁密集的特点,积极开展交通运输工具和司乘人员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对长途客运企业的安全监管。区属各单位要针对季节交通特点,加强车辆、司机的安全管理,坚决杜绝酒后驾车行为,对因酒后驾车造成事故的要严肃处理。区交通委员会办公室要协调有关部门,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努力压减交通安全事故。

    5、要抓好防煤气中毒工作。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去年下发的《防火、防煤气中毒工作方案》。认真吸取每年元旦、春节期间煤气中毒死亡事故频发的教训,认真开展宣传检查工作,继续坚持委办局联系村镇开展对口检查的做法,重点检查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外来人员聚集地区的防煤气中毒工作,坚决控制亡人事故多发季节的事故发生率,确保煤气中毒亡人事故大幅下降。

    (二)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

    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体系,深化食品放心工程;建立食品安全监测网络体系,优化区域食品安全整体功能;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提高辖区食品经营主体的责任意识。完善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和快速反应机制,提高预警和处置能力。对食品流通实施强力监测、抽检、强化下架、退出。集中开展包装食品、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专项执法检查、对食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集市等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加强监控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全力以赴做好重大节日、重要会议期间的食品保障工作。区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严格检查执法,重点加强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粮油、蔬菜、水果、肉制品、水产品、酒类等食品的安全专项整治,坚决取缔无照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销售假冒、伪劣、过期食品,坚决打击城乡结合部地区非法加工食品行为,确保食品安全。

    (三)要切实抓好公共卫生安全工作

    1、要重视餐饮企业和餐饮用品加工企业的卫生检查工作。特别是对人员密集用餐的宾馆、饭店要普遍进行卫生检查。对易发食物中毒的集体用餐单位(工地食堂、单位职工食堂、学校食堂)和中小餐馆要进行重点检查。要对承担重要会议接待任务的宾馆饭店从各个环节逐一进行卫生检查,确保其从卫生安全上不能出现任何问题,把重要会议的卫生保障工作做到万无一失。

    2、要高度重视“禽流感”等各种疫情的防控工作。密切关注疫情信息,加强宣传教育。要对辖区内的餐饮单位、中小学食堂、送餐企业、企事业职工食堂、超市及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等禽流感防控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重点对食品及原料的进货渠道、进货途径进行监督,并对厂家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化验单和检疫证明等进行详细的监督检查。要做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援准备,医疗、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协调沟通,保证应急机制高效运转,及时处理应急事件。

    3、要高度重视环境安全监测工作。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和污染隐患的排查和整治,重点要加强对生产、贮存、销售危险物品的单位以及水源保护区内和人口集中地区的环境安全执法监测工作。逐步实现对全区污染源的全方位、自动化管理,加大对重大污染源监督力度,确保不发生重大环境安全事故。

    (四)要切实抓好生产安全工作

    1、抓好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工作。认真吸取去年吉林石化苯胺装置爆炸和首钢化工厂煤气泄漏事故的教训,在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开展以查“三违”、查隐患、查制度、查培训、查应急预案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检查,同时,在企业内部开展反习惯性违章活动。安监部门、交通部门要对从事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资质进行一次审验,重点检查运输剧毒,爆炸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挂靠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状况。各街乡镇要对辖区内危险物品从业单位开展安全检查,督促其整改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行业监管部门要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其强化作业现场的安全监控。继续抓好五整顿、两关闭工作,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经营的企业和销售网点。要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的监管,重点防范液氯、液氨、石油液化气、硫化氢等泄漏、中毒事故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的发生。

    2、抓好对建筑施工工地的安全监管工作。要认真查找不安全因素,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建设管理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狠抓安全工作落实,坚决遏止建筑施工企业事故高发的态势。

    3、抓好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重点检查压力容器、承压锅炉、燃气管线等。尤其是大力查找城乡结合地区违法私改私装小锅炉,要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电梯、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确保不发生特种设备事故。

    4、抓好对中小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对全区中小企业开展调研,摸清中小企业底数,建立数据库。逐步构建中小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体系,通过中小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体系的建立,对中小企业实施科学的分级管理,逐步建立中小企业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推行安全生产代理制度,通过安全生产代理提升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督促各街乡镇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日常监管。

    5、依法开展职业场所安全监督检查。抓好职业卫生事故处理,推动职业卫生工作开展。依法加大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企业认真落实职业危害的防范措施,及时整治职业危害超标场所,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对化工、医药、冶金、建材、纺织等职业危害较严重的行业的监督检测,督促企业不断改善作业场所的劳动卫生条件,对职业危害严重而不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的,依法严肃查处。

    二、要采取切实措施,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一)狠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将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穿于各项工作中,确保法律法规及其配套规章的顺利实施和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积极推进在部分街乡镇建立安全生产培训中心试点工作,加大对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努力提高全区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素质。以 “安全生产月”为契机,配合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带动全年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将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逐渐向社会扩展,使安全宣传工作贴近生活、贴近市民,形成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关爱生命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按照《丰台区政府工作部门安全监管(管理)职责》、《丰台区街乡镇安全监管(管理)职责》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安全工作责任制,通过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明晰化、责任内容具体化、考评指标定量化,建立有效的责任机制。通过签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依据《安全生产工作评价考核办法》,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坚持把履行属地、行业监管责任情况纳入区政府效能建设考核内容。

    (三)狠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的有关规定,狠抓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对高危行业和重点单位法人进行分类、分层专项教育培训,强化法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地位、主体责任意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到“五个到位”,即:安全培训教育到位、安全管理人员到位、安全工作标准到位、安全管理制度到位、安全工作处罚到位。通过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促进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四)切实抓好事故隐患排查整改

    按照区政府下发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抓好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治理和消除的责任主体。要督促企业认真开展各类事故隐患的排查,制订整改计划和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限定整改时间,做到整改内容、整改标准、整改措施、整改进度和整改责任人五落实,及时消除存在的事故隐患,对于不能及时消除的要及时上报。各街乡镇要对本辖区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建立台帐,做到心中有数。对在市里上账的重大隐患和全区排查出的隐患要进行重点督办。要认真抓好“三线”隐患整改,按期完成整改任务。通过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确保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消除,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五)严格执法,加大对事故的查处力度

    各职能部门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通过严格执法,触动企业核心利益,促使企业法人增强安全意识,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要认真落实事故处理“四四”原则,一是落实“四不放过” 原则:对事故的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二是坚持“四罚”原则:出事必罚,从严处罚,有责要罚,以责论罚;三是建立“四通”机制:安监与公安、检察、监察、劳动等部门要建立沟通、协调、移送和联动机制;四是强化“四方”监督:媒体曝光、群众举报、当事人(受害人家庭)投诉、事故单位反映。通过这四个方面的工作,进一步加大事故的查处力度。对于性质严重的事故单位,要通过停业整顿、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取消资格、降低资质等进行严厉的处罚。对于直接责任人触犯刑律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六)切实抓好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

    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和登记备案工作的基础上,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督促企业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对重大危险源开展评估评价,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险源应急处置预案,逐步形成全区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体系,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动态监管。

    (七)切实抓好应急救援预案的完善和演练工作

    充分利用现有的应急救援资源,通过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提高救援效率,减少事故损失,按《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的有关要求,督促企业建立以企业自身为责任主体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尤其是要针对本企业的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建立起完善、有效的企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对全区应急救援力量进行整合。组织对各类预案进行演练,通过演练进一步完善相关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

    (八)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

    依照《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各级、各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健全各类制度,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布置,坚持督促检查。要健全管理机构,明确领导和人员,保证安全检查人员主抓安全生产工作,逐步建立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加强对执法检查人员和主管负责人的业务培训,提高安全监管队伍的整体水平。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开展科技创安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的作用,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主题词安全生产 工作意见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委、室,区人大办、政协办,区法院、检察院,

    区群团组织

    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126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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