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0月,丰台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01.5亿元,同比增长0.5%,增速较同期由负转正4.5个百分点,但规模仍未恢复至2021年同期水平,两年平均下降1.8%。低于全市增速2.6个百分点。从各区情况看,丰台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总量居全市第3位,增速居城六区第5位,全市排名第14位。
餐饮消费的规模和增速已超疫情前水平,全区实现餐饮收入96.2亿元,高于2019年同期12.6亿元,同比增长29.0%,两年平均增长8.5%。高于全市增速1.7个百分点。从各区情况看,丰台区餐饮收入总量居全市第4位,增速居城六区第3位,全市排名第4位。其中,限额以上餐饮企业收入恢复相对更快,高于限额以下8.1个百分点。
图 1:2022年以来丰台区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速与餐饮收入增速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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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行类商品强劲复苏
汽车、摩托车、燃料及零配件专门零售业实现零售额145.3亿元,占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3.2%,同比增长8.4%,上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1.0个百分点。在我区发放汽车消费券、市级新能源汽车置换补贴等促消费政策强劲带动下,汽车类商品自3月以来开始回暖,由负转正,10月继续呈回暖态势。
二、吃类商品增势稳定、穿类商品明显好转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业和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业分别实现零售额17.5亿元和12.1亿元,合计规模占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7%,同比分别增长4.2%和32.2%,合计上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0.4个百分点。
三、部分升级类商品增势较好
除生活必需品外,能满足大众娱乐健康等需求的商品销售保持良好增势。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业实现零售额14.2亿元,同比增长16.1%,上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0.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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