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花乡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关于新时期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纲要(2021-2025)》和《丰台区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任务要求,结合花乡街道地区实际,严格落实统筹规划各项职能工作,强化制度建设、严格依法行政,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高效精准落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质效。
1、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会前学习内容,作为各党组织理论学习内容,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交流研讨等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 持续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培训。依托党校、市民学校、文明实践所站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法培训,机关干部、社区村干部积极参与,认真学习,不断提升广大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
2.规范议事决策程序。落实街道工委会、主任办公会工作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相关意见要求,聘任法律顾问,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性审查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3.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做好主动公开,确定法定公开内容、年度公开任务、基层公开基本目录清单。及时公开政策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努力提升群众获得感。坚持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意识,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工作。丰台政务信息共计报送40篇,信息工作在26个街镇排名第2。
4.规范财政管理与监督。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对每一项经济业务往来进行认真审核、把关,保证财务工作的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
(二)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完善基层治理体制机制。
1.进一步优化行政体制和政府职责体系,推动各部门协同高效履职尽责。完善基层治理体制机制,推动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完成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任务,推动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不断增强“六办一队三中心”的工作融合和统筹调度能力。深化行政执法权下沉等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效确保改革期间各项工作的衔接和完善。
2.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以强化服务理念,提高服务效率为目标,健全政务服务规章制度,建设高效顺畅的运行体系,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大厅办事流程,加强街道、社区综合窗口平台建设,做好业务培训,落实服务机制。完成了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和社区村政务服务站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街道与社区村两级均完成了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审批系统及政务服务“好差评”设备系统的设置,实现街道85项、社区38项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上办结和“好差评”标准规范。完成街镇行政审批业务专用电子印章的刻制,并应用到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当中。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依托市、区服务包平台机制,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落实走访企业对接服务,完善街道领导常态化联系服务企业机制,累计联系走访企业89家,办结服务诉求63项。
3.提高基层治理效能。聚焦“七有五性”,持之以恒抓好疫情防控,统筹推进国家卫生区和全国健康促进区“两区”联创,“疏整促”专项行动、垃圾分类、民生社会保障、综治维稳、安全监管和隐患治理等各项工作。
4.“接诉即办”全力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对辖区群众关于法律的疑难诉求,采用“吹哨报到”机制进行解决。对于市直派和区转派案件,中心同等重视,同等办理。从而全力保障群众合理诉求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接诉即办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每月进行分析点评,主管领导坚持每日调度,推进诉求解决。建立联动机制,畅通工单运转。对辖区群众的合理疑难诉求,采用“吹哨报到”机制进行解决,共吹哨60余次。
(三)健全矛盾纠纷化解体系,维护辖区安全稳定。
1、保持信访秩序平稳有序。今年开展两次社会面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摸排了解各类风险隐患问题,进一步对辖区不稳因素进行全面收集、分析、汇总,提前研判。同时加强联动机制,通过横向联通、上下联动,学习借鉴工作经验的同时加强落实属地责任。加强领导接访下访制度,今年9月开展区、街镇、社区(村)领导大接访工作,进一步推进信访积案矛盾化解,切实加强民生保障建设。
2、加强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按要求出庭应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街道领导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行政复议诉讼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加强与区属各行政机关、区法院等部门的沟通交流,按法律要求出庭应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同时,坚持一案一汇报工作制度,对于重大疑难案件,工作人员和法律顾问全程参与研究,按时认真完成答辩材料提交及出庭,本年度共发生行政诉讼8件、行政复议4件,收到了良好效果。
3、筑牢第一道防线,认真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根据区文件相关文件要求,着力加强我街道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健全辖区调委会人员配置,加强人民调解人员专业法律培训,组织农村学法示范户参加线上法律培训。全年共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千余次,接待调解案件共126起、全部调解成功,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126件,切实发展“枫桥经验”,将矛盾化解在萌芽、化解在基层。下一步,组织协调区司法局和驻地法庭对我辖区基层人民调解员进行系统专业的业务培训,优中选优,打造一支调解能力过硬的人民调解队伍。
4、优化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对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进行完善,并在各社区推进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建设,搭建了“综合性、一站式、标准化”公共法律服务站,提供现场法律咨询与预约服务、法律援助指引、法治宣传等公益性法律服务,让群众只进“一扇门”,就能办理公共法律服务“所有事”。各社区、村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室,依托村居法律顾问,定期“排班坐诊”,为社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纠纷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同时,定期开展”线上云咨询”活动,居民足不出户享受优质法律服务,打通公共法律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四)强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确保依法行政质效。
1.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能力。认真落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依法行政工作理念,严格要求执法人员认真履行执法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定期听取行政执法工作总结汇报,积极组织开展基层行政执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技巧以及案卷评查等各类专项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基层一线工作人员执法水平。执法人员每人全年接受76学时以上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其中业务骨干及法制员学时达167.5学时。
2.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健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各业务科室、职能所队和普法依法治理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在执法服务管理过程中通过法治宣讲、发放普法手册、宣传单、释法说理和典型案例分析,利用电话解答、新媒体、微信公众号、腾讯会议“云咨询”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全力在辖区开展各种法治宣传工作,参加司法局开展的法律明白人线上培训学习,线上有奖竞答。组织辖区社区(村)开展《民法典》、反电信网络诈骗等法律宣传,在六一儿童节、妇女节、国家安全日、重阳节、“12.4”宪法宣传日等关键节点开展丰富的线上、线下法治宣传、讲座、咨询等活动。为方便群众,为民办实事,邀请花乡法庭巡回审判走进街道开庭,收到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全年共开展不同形式宣传30余次,发放法治资料及法治宣传品1000余份,受教育群众6000余人次,6篇相关普法宣传信息、图片刊登在市、区两级普法公众号。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自查排查,加大执法监督,规范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执法资格证件和执法服装管理、行政检查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及行刑衔接制度要求;积极落实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全年共计不予行政处罚案件15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做好全国统一标准样式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和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标志配发工作。已全面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文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执法,未有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
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尽管我街道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需要进一步完善学法用法机制。
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机制,不断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强化行政执法管理,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办事,坚决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以及越权执法现象的发生,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强化法治培训教育,不断提高执法队伍人员素质。通过自身培训和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业务学习,达到加强执法能力的目的。
(二)进一步加大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
进一步规范街道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与执法效果,防止行政干预、说情风的发生,以达到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目的。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带头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深悟透其核心要义。
强化理论中心组学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主任办公会会前学法学习内容,作为各类法治专题培训的必修课程。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融入支部书记讲党课,进一步创新学习方式,提高学习质量,增强学习效果。确保领导干部带头树牢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1、组织学习《丰台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社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评估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实行决策公开、集体讨论和决策风险评估等制度和程序。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律师、公职律师在政府决策中的作用。
2、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等情况;推动完善部门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情况;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和本部门败诉情况。
3、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减审批事项,改进审批方式,创新审批监管,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等制度,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
4、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健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各业务科室、职能所队和普法依法治理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在执法服务管理过程中通过法治宣讲、发放普法手册、宣传单、释法说理和典型案例分析,利用电话解答、新媒体、微信公众号、腾讯会议“云咨询”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建设。
四、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初步安排
街道将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深化行政体制机制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大力推进“放管服”;二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三是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深入学习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各项程序,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四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五是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建立领导学法和干部法律培训长效机制;六是强化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大力推进“法治信访”,按照诉访分离的原则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信访案件引导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中来;七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八是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加强法制机构人员配备,提高法律专业人员比例,为政府法制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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