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区住建委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丰台区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着力减少行政争议,全力为住建事业发展构筑优良环境,现将我单位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基础保障
一是完整法治工作体系。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为法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同时,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各科室各司其责,形成全面合力推进,保证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与行政处罚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现决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落实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建立公职律师制度,将重大执法决定、规范性文件、机关合同纳入合法性审查范畴。2024年我单位进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2件,按要求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建设,目前我单位共有16个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均已梳理报送区司法局备案、纳入行政规范性文件库。
(二)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妥善处理行政争议
一是优化信访渠道,完善信访工作责任程序和责任体系。通过北京市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开展信访工作,每日登录信访平台签收、受理、答复、办结各类信访件,2024年共计收到信访件920件,接待群众197批次4383人。实行信访工作例会制度,2024年共计召开信访工作会12次,对涉及本单位敏感、重点信访问题进行研判,结合信访工作情况和当月问题预警情况,形成信访工作专报12期,集中妥善破解高频共性难题,推动信访问题“案结事了”。
二是深化行政调解工作。认真履行《北京市行政调解办法》,2024年完成行政调解38件,有力促进多元化解机制落实落地,健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机制,实现了政府治理、社会调解和法治保障的良性互动,以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的方式保证住建领域冲突解决机制的平稳运行。
三是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在房地产价格下滑、新《行政复议法》实施且伴随着我区棚户区改造、保障房建设、房屋征收拆迁等工作的大力推进,种种因素叠加导致了复议、诉讼案件量大幅度上涨,2024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8件,行政诉讼案件84件,其中质量类、棚改类以及信息公开案件数量增长较为突出。为应对复议、诉讼案件量大幅度上涨的形势,我单位形成了“2+3”工作模式,由法制和业务分管领导齐抓共管,业务科室、法制科、法律顾问三方协同配合,由业务科室负责整理履职证据,法制科审查证据,法律顾问提供专业法律建议,全面提升复议、诉讼案件办理质效,在行政争议数量大幅增长的趋势下我单位仍实现了所有复议案件均被维持,诉讼案件保持高胜诉率。
(三)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推动住建事业发展
一是扎实做好“一体化”综合监管工作。积极落实全市“一体化”综合监管重点改革任务,制定《深入推进一体化综合监管实施方案》,扎实推进一体化综合监管模式建立,加快推进以非现场监管为标志的数字化监管改革,按照“非现场监管为主、现场检查为辅”的基本原则,坚持安全底线,提高监管效能,扩大非现场覆盖领域,细化非现场检查计划,抓实抓细非现场执法检查工作。
二是严格落实“无事不扰”企业清单试点改革。以企业“风险+信用”分级分类评估结果为基础,结合产业结构特点、发展重点及监管实际等因素,仔细研究纳入“无事不扰”企业清单,对纳入白名单的住建领域经营主体,落实日常检查“无事不扰”措施,除被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案件线索、专项检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原则上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最大限度减少对经营主体不必要的打扰。
三是规范实施“扫码检查”。要求执法人员在启动实施行政检查和访企活动前,均需使用线上系统扫描企业营业执照二维码记录检查行为,向被检查主体展示检查任务、检查人员等重点信息,将“扫码”固化为开展涉企现场检查的规定动作,严格落实“逢查必扫”原则,增强行政检查的规范性。
(四)严格落实执法程序,规范行业监管秩序
一是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行政执法人员从严管理,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不断筛选和清理现有的行政执法队伍,从而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行政执法的整体水平和能力,杜绝违法执法、乱执法、不执法、不会执法等现象。
二是规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强化对行政检查工作的统筹管理,严格按照执法检查计划开展行政检查工作,依法依规对在施项目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检查内容涵盖工程质量管理、施工安全管理、建筑市场管理、劳务管理等方面。2024年我单位共开展行政检查2486次,实施行政处罚106件,共处罚款102万余元。自7月以来,开展非现场检查140次,非现场检查占比25.40%,问题发现率12.52%。
三是完成行政处罚职权划转。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执法大队撤销,按照机构改革要求,经上报市住建委同意,向市司法局申报,将涉及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房屋管理等领域的109项行政处罚职权移交给区房管局。
(五)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推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按照市区关于“三个办法”的精神和要求,主动公示新版执法证件样式、执法检查计划、执法检查结果等信息,确保动态信息公示及时。动态调整公布权责清单,强化事前公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明身份、亮证件、出文书”,强化事中公示;处罚决定书下达后,严格按照执法公开要求,通过信用公示平台等向社会公示执法处理结果。
二是严把案件法制审核流程。对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工作进行规范化,确保案件主体资格适宜、事实清楚、证据充足,程序合法。同时,及时总结并反馈案卷存在的问题,提升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以制度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的提升。
三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通过区政府网站积极主动发布政务信息,公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内容。不断完善依申请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提高受理、审查、办理、答复的效率,目前我单位依申请信息公开共有当面、电话传真、信函、网上邮件四种申请渠道,均能实现实时受理,2024年我单位按程序受理信息公开申请441件。
(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干部法治素养
一是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实践,把握法治建设正确方向。严格落实“区住建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组织会前学法16次,原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等重点法律法规。每月定期在全委范围内开展专题普法活动,对《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集中学习宣传,不断增强机关干部法治素养,推动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是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建筑工程质量月”等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在施工现场张贴宣传挂图、设置专栏、开展图片展览、播放教育影像等形式,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
三是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按照“全员、全年、全过程”的要求,组织我单位法制机构人员和执法人员开展业务领域培训学习活动,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培训共计13次116学时,使培训学习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参加司法部组织的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培训班,参加市住建委组织的法治大讲堂活动,围绕《首都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审判趋势实务解析》《行政争议典型案例分析》《行政处罚及行政处理中程序性法律风险防控》《接诉即办典型案例及解决方法》等多个主题进行针对性学习,提升住建系统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促进机关干部法治思维的日常养成。
二、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高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时有发生,部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意识不够强,对法律法规的掌握不够熟悉。例如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领会不够充分,不清楚哪些信息应当公开,哪些可以不公开,对“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理解不深入;对程序性要求不熟悉,不熟悉信息公开的程序,包括申请、答复、提供信息等流程;不了解如何处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包括如何补正申请内容、答复形式规范等;对内部事务信息和过程性信息的界定模糊,不清楚哪些属于内部事务信息和过程性信息,以及这些信息是否可以不予公开等,容易造成矛盾纠纷,发生行政争议,引起不必要的行政复议或者诉讼。
(二)行政复议能力有待加强
作为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行政机关要从行政行为主体是否具有法定职权、认定事实是否清楚、程序是否合法、法律适用是否准确、内容是否合法适当等方面予以答复并标准举证,积极配合好复议机关做好案件审理工作,但是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了解复议程序,不能准确把握复议案件的风险点,行政复议能力比较薄弱。
三、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细化制定职责清单。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职责,按要求严格落实。
二是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并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通过集中学习、研讨交流、会前学法等方式学习16次,带头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思想认识,领会内涵要义,筑牢理论根基。
三是系统谋划法治建设。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履行对法治建设谋划部署、统筹协调、督促指导职能,制定《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4年法治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纳入领导班子分工、年度工作计划,推动工作落实,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四是坚持全面依法履行职能。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依法履职尽责,对重要涉法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
四、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信访维稳“服务为先”
深入开展《信访工作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坚持从严从实从细办好“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提升信访工作能力;加强与区信访办的沟通、协调、配合,妥善疏导化解各类信访矛盾,全面提升重复信访、信访积案化解成效,用心用情用力做好信访工作。
(二)法制监督“规范为根”
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规范与效能,落实“一体化综合监管”三年行动计划,以案卷自查为抓手全面提升案卷制作水平,全方位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业务水平,通过行政执法监督、执法人员培训、执法协作工作机制,全面提高执法效能。
(三)依法行政“法治为纲”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扎实做好行政诉讼、复议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促进依法行政、防范法律风险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全面提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四)普法治理“宣教为本”
以服务住建领域发展为目标,持续开展教育培训,落实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继续利用法治大讲堂等形式抓好对干部职工的日常普法教育,不断强化法律意识,提高队伍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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