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区教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为深化“倍增追赶”行动与教育“强基计划”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作出了积极努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坚持依法决策。认真实行教委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审查,确保系统内“三重一大”事项依法合规制定施行。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落实《北京市丰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做好区教委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清理、后评估等工作。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完成《丰台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后评估工作;向区司法局备案本机关2023年制定的涉义教入学规范性文件3件;清理废止以部门名义制发与现行政策不适应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
3.完善法律服务和支持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试运行法律顾问“咨询日”工作机制,自实施以来共受理各科室、直属单位法律咨询事项6件;截至11月,法律顾问参与审查教委机关及所属单位文件合同90余件,咨询事项20余件。
4.深入推进依法治校。指导各学校进一步完善全区中小学校章程建设,确保学校章程充分体现党的领导,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启动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评选活动,组织各校开展自查评估,以创促建,着力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持续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面向全区中小学校开展“一校一案”落实学生保护工作典型案(事)例征集评选活动,依托实际挖掘经验方法。加强与公检法司等部门的普法协作,为基层单位推荐专业资源,进一步充实法治副校长队伍,规范法治副校长的聘任与管理。
(二)规范职责,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1.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公示信息的管理审核,做到信息公示及时、规范、准确,全面提升行政执法透明度。完善行政执法岗位目录,做到规范设岗、动态管岗,保障行政执法职责明确,有章可循。组织2023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考试,1人通过并获得执法资格。指导各执法科室在落实科室工作和主体责任的同时,依法依规对各级各类学校、园所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截至11月,共开展行政检查551次。
2.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委托专业机构研发专题课程,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定期开展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法律知识学习不少于60学时,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
3.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以“五必巡”工作为抓手,研制《丰台区项目制推进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重点时段和时间节点,打击隐形变异。截止2023年10月底,累计检查机构1637址次,发现问题10个,移交执法部门机构6个,公开通报5次。畅通预警及报告渠道,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积极化解非学科培训风险隐患。研制《丰台区关于北京市落实教育部等十三部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规范意见工作方案的实施方案》,联动各相关单位及属地做好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爆雷”风险化解工作。推进非学科类机构分行业治理,持续抓好价格监测和调控,督促各机构将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向社会公开。
(三)多措并举,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成效
1.突出宪法教育核心地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宪法法治学习宣传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组织丰台区中小学生开展“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组织开展“宪法卫士”2023年行动计划、宪法知识竞赛和宪法演讲比赛、“宪法晨读”、“宪法传唱”等活动,以师生喜闻乐见的方式,不断扩大宪法宣传学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2.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根据《北京市丰台区普法责任制清单》中共性责任清单和区委教工委、区教委个性责任清单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与教育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服务大局做好普法工作。组织主任办公会会前学法,持续推进学习《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内容,助力持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水平和能力。推动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检查、入校督导、调处矛盾纠纷等过程中积极向广大师生、家长、群众进行普法宣传,认真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结合开学季、全民国家安全日、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儿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深入开展主题法治教育宣传活动,倡导干部师生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与习惯。
3.渲染浓厚校园法治文化。组织开展优秀法治课件征集活动,向市教委推荐报送优秀法治课件14件,进一步丰富中小学法治教育优质资源,全面展示我区法治教师风采。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建设对教育普法的重要支撑作用,组织开展师生优秀法治教育作品征集活动,共面向学校、各直属单位干部师生征集优秀法治教育作品17部。积极组织干部师生参加法治文艺大赛,荣获2023年丰台区法治文艺大赛优秀组织奖。依托“丰台教育”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国家安全、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着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四)强化行政监督,完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1.有针对性强化行政监督。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围绕春秋季开学、校园内交通安全、德育、党建、双减等内容,督导室组织挂牌责任督学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了6轮市级专项督导,针对规范办学办园、劳动教育、师德建设、近视眼综合防控等工作开展了3次经常性督导。优化完善教育督导程序,全面履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督导职能,服务行政决策,助力学校发展。
2.高度重视接诉即办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制度20余项,编辑印制《丰台区教育系统接诉即办工作手册》。成立由区委教工委、区教委主要领导任指挥长的区教委接诉即办工作指挥部,结合重点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调度及实地走访调研,着力提升治理管理水平。截止11月中旬,区教委共受理各类群众诉求11700件,1至10月综合成绩较去年同期提高8.97分。
3.完成复议诉讼案件办理。在处理解决相关争议过程中,持续增强法治思维与意识,坚持权责统一、运行规范、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截至11月,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获维持;发生民事诉讼案件3件。
4.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关于教育工作的提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上报专题报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
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023年,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取得成效的同时,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二是机关普法实践活动开展不充分,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视程度仍需进一步提升;三是普法责任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依法治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行政执法队伍有待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力量集中度尚不明显。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定期部署推进法治相关重点任务,推动各项教育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一是贯彻落实《丰台区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实施办法》(丰法委发〔2021〕7号),党政主要负责人立足本人履职情况,围绕重点述法内容,进行书面专题述法。二是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带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紧跟形势合理安排学法内容。区教委主任在区政府第45次常务会会前学法环节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三是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
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初步安排
1.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取得新实效。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八五”普法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为法治建设工作指明的新方向、作出的新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化党建引领下的教育发展,确保教育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2.进一步健全依法治教工作机制。持续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有效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规范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学习培训,统筹做好区教委办公会会前学法和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培训,进一步提升教育管理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3.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水平。紧紧围绕“十四五”发展新目标,围绕师生对法治教育的新需求,持续推动重点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扎实推进落实“八五”普法规划重点任务,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法治教育工作水平。
北京市丰台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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