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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民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日期: 2023-03-23 10:50 来源: 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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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区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引领政治建设。

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意义、本质要求和主要任务,坚定不移把法治政府建设加快向前推进。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社会建设和民政领域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为法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二)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法治理念

贯彻落实社会建设和民政领域相关法规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并纳入委局理论中心组学习,认真完成学习任务,强化科学理论武装。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三个明确”工作要求,优化法治执法机构建设,由委局行政办公室牵头,按照“谁主管、谁执法”的原则,制定年度执法绩效考核指标计划完成表,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分工,明确执法责任。

(三)深化依法行政,建全实施体系

一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根据市、区两级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有关要求,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的组织实施。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的信息审核、发布、撤销和更新制度,完成在区政府网站“执法公示”专栏中,按要求、按标准公开我局职权清单等各项内容,有效规范执法事项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工作。

二是规范执法行为。针对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以市民政局执法大队各类执法文书、案件规定、执法指引为依据,开展我局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执法程序记录,注重案件程序和取证工作,完善文字记录及影像记录工作,确保我局行政执法过程记录合法、全面、准确。结合执法类别、所属领域、社会影响等因素,编制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界定了各行政执法类别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严格法制审核标准,将法制审核意见纳入执法案卷,同时邀请局法律顾问参加审核工作,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全面提高了行政执法效能。

三是梳理行政执法相关文件,明确具体工作流程,对执法科室进行相关培训。根据行政执法职权,将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双随机抽查相结合,开展对社会组织、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等领域全面开展执法检查。

(四)强化行政监督,形成严密的法治民政监督体系

一是健全机关内部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机制。建立并严格执行月度五项工作统计公示工作,对各科室月度接诉即办、吹哨报到、行政执法、政务公开、科室动态等工作,通过工委会、局长办公会及中层干部会等各种渠道进行分析总结、通报督导,对没有完成任务的科室及时进行约谈提醒,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同时积极推进“政务开放日”活动,加强社会监督,积极树立阳光政府形象,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二是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我区严格按照市局政策法规处相关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社会建设和民政领域相关法规制度,严格落实行政应诉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并认真履行应诉职责,做到有诉必应。

三是扩大执法队伍建设。为加强民政行政执法,进一步扩大执法队伍,我局组织参加市级2022年度第二批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为我局行政执法岗位增添新储备。

(五)拓展普法形式,形成多元化的法治民政宣传教育体系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在管理、服务过程中,结合社会建设和民政工作特点和服务对象的法律需求,对照全区普法责任清单,研究制定本单位责任清单,

重点开展常用民政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并按要求开展检查考核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各类普法宣传工作。我区按照市区相关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普法宣传工作。认真结合宪法日、慈善日、清明节、国际志愿者日等涉及社会建设和民政业务的重要时间节点,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举办以社会建设和民政业务相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宣传活动,围绕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宣传养老、慈善、社会救助、社会事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结合本行业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对社会建设和民政服务对象的普法宣讲。

二是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加强基层普法宣传阵地建设。我局与各街道共同运作,采取多种措施,强化宣传橱窗的法治宣传阵地作用,使法治宣传更加贴近广大群众和民政对象。同时,加大对基层民政法治宣传的指导,使宣传橱窗内容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民政部门的重点工作开展法治宣传。不断增强法制橱窗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让橱窗成为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园地。制作一批与民政业务相关的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法律法规条文及相关案例分析、法律知识问答等宣传挂图,下发到基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强化了法治宣传工作基础,已形成了区、街镇、社区(村)三级民政法治宣传阵地网络,有效地提高了全区社区居民和村民的法律素质,增强了法治观念,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进一步发挥新媒体普法矩阵作用,积极联动,形成新媒体普法工作合力。我局新媒体主要有“丰台社会建设和民政”微信公众号和“丰台民政”微博,委局充分利用这两个新媒体方式,一是凡是涉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出台或修改,第一时间进行宣传;二是充分利用与民政相关的时间节点和重要节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既保证工作人员懂法、知法、用法,又增加居民群众的知晓率。同时积极联动,与市委局运营的“北京社会建设和民政”微信公众号和丰台相关单位运营的“北京丰台”“丰台司法”“文明丰台”等微信公众号形成新媒体普法矩阵,积极联动,形成新媒体普法工作合力。

(六)推动落实计划,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

一是创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有氛围”。指导全区各社区推进社区微信公众号建设。在完善公众号服务功能基础上,鼓励街道、社区根据各自实际,在建设、维护、管理、功能发挥等方面大胆创新实践,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宣传法治知识,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在公众号平台制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居民公约等宣传版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居民群众讲普通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让“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的理念深入人心,扩大公众参与,加强示范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二是创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有氛围”。根据创建测评标准,依托阵地优势,把民主法治创建与修订和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相结合,指导社区结合民情民意,制定出以移风易俗,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为主要内容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凝聚居民遵守共识,有效助力创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同时,在楼门院(村组)显著位置公示“居民公约”,提高广大居民群众的知晓率。

三是创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有成效”。围绕创建工作开展,推进全区社区协商常态化,开展“月月有协商、人人会协商”活动,推进社区法治协商向小区、楼门、村组延伸。针对停车管理、垃圾分类、环境卫生等居民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法治协商方式推动实施。重点在提高居民对社区的责任主体意识,宣传动员更多的居民通过协商参与到社区治理中来,树立法治观念。

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今年以来,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机关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执法领域监管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三是法治示范带动作用有待进一步推进。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中共丰台区委社会工委丰台区民政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和具体内容。

四、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初步安排

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坚持改革创新,服务大局,重点开展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积极履行法律、法规赋予我们的职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积极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

二是加强法治教育宣传,丰富内容、载体和形式,注重学法用法能力培养,提高法治思维创新力,营造学法用法社会氛围。增强社会公众学习、使用、遵守社会建设和民政领域法律法规的意识,营造积极和谐的法治氛围。

三是加大落实各项制度的力度,进一步规范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将严格按照市、区两级关于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落实的相关要求,认真对照绩效考核考评指标,进一步总结经验,改正不足,严格落实“三项制度”,确保做到执法公示“主动、全面、及时、准确”,确保落实全过程记录和法制审核制度“规范、完整、系统、可回溯”,规范执法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推进“三项制度”落实的质量和标准,确保制度得到正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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