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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日期: 2023-03-23 10:50 来源: 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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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之年,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之年。丰台区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丰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22年共完成建设项目环评审批45项,办理新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33件,延续37件,变更28件,重新申领21件,注销14件。放射源备案326件共计839枚。全年累计发放和登记排污许可发证336家。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备案38项。一是深化制度改革,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细化环评审批清单、环评技术评估、审查流程,持续提速审批。持续跟踪重点项目,全过程服务企业环评审批,落实惠企政策,实行即到即受理、即受理即评估、评估与审查同步,确保重点项目及早建成投用。二是推进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工作,持续提升服务效能。依托北京市第一批实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的产业园区(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东区、西Ⅰ区、西Ⅱ区),开展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工作,根据入驻园区企业的不同情况,采取“打捆”环评、告知承诺、简化评价内容等措施,持续提升服务效能,促进园区高质量发展。三是疫情期间,针对政府认定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三类建设项目,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应急服务保障措施,采取豁免、告知承诺制和先开工后补办环评手续等简化处理方式。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根据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严格落实《北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和《北京市丰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评估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做好立改废,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设计和应对措施,切实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围绕生态环境中心工作,修订了《丰台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工作程序》、《丰台区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查决定制度》等制度。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规范决策流程,审慎行政行为,实现重大决策法治化。自《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实施以来,明确了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了决策流程,强化了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严格落实未经法制审核,不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2.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确保各项工作合法性。制定了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每年对外聘法律顾问年度工作进行考核,进一步促进提升法律顾问工作水平。在重大复杂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案件审核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中,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确保合法合规。在合同订立方面,将律师审核作为必经程序。2022年共参与审核合同115件,参加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查会5次,参加听证会4场,参与办理复议案件2件,诉讼案件2件。

3.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并作出决定,并如实记录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完整存档。2022年共召开重大行政处罚审查会22场,有46个行政处罚案件按程序通过了大案讨论审委会集体审核。有效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了生态环境保护违法案件的查办质量,进一步强化了办案过程中的内部监督和制约,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按照《北京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修订版)》,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效预防执法腐败。

2.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3.加强协同联动,共同打击环境领域违法犯罪。2022年生态部门查封扣押33起,移送行政案件1起,移送刑事案件1起;公安部门行政处罚1起,刑事拘留3人。

4.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22年为全局89名同志更换新版行政执法证件。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扎实做好中央和第一轮市级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我区的422件信访举报件,均已办结;第一轮市级环保督察交办的1425件信访举报件,已办结1395件,30件未办结件正在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及我区20项整改任务,已销号18项,2项任务正按时序推进;248件信访举报件,已办结销号242件,6件阶段性办结件正在推进。

2.全力配合做好第二轮市级生态环保督察。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大意义,坚持把第二轮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全局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体检”和“作风体检”。抽调16名干部全力配合督察组做好动员会议、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五批1582件)、个别谈话(21人次)、下沉督察(22个街镇)、现场检查(220个点位)、问询谈话(15个部门、2个街镇、3个市属企业)、非书面交办问题(88个)和下发督办单(8件)等工作,接到来电来信482件(电话424件、来信58件),转办群众信访件117件,下发区级督办单43件。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推进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和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及时公开重大决策;推动行政服务类事项公开。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47条,电子化率达100%。通过网站公开317条,微博公开信息1155条、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275条。网站公开的信息中,双公示类信息212条,部门动态类信息68条,执法监督类信息37条。

4.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服务于民的思想认识,加强群众投诉举报和信访事项的办理力度,依法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排污企业,细致排查、有效化解环境矛盾纠纷,以实际行动得到群众的认可。全年共受理各渠道转接信访件1405件;目前已办结1405件,均按时按规定回复,未发生逾期现象。

(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水平,依据《北京市行政处罚案卷标准和评查评分细则(2021版)》,结合近年来参加市、区案卷评查结果和案卷制作过程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加强对执法部门的培训。以“查纠整改问题、强化执法能力,严格规范执法、提升执法效能”为抓手,加强对镇、街适用下放职权开展执法的培训。

2.进一步细化行政处罚案卷制作、审核的标准和流程。紧盯全过程执法记录视频等证据材料入卷不放松,坚持每月对案卷制作审核情况进行统计上报,严格落实案卷审核即送即审。行政处罚案卷在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取得全市第一名。

3.修订完善了《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卷文书格式(2022版)》,并建立行政处罚案卷制作交流群,方便大家讨论交流。

4.加强学法阵地建设,利用局域网、微博、微信等渠道加强内部人员和公众的法律法规宣传和普及。以“六五”环境日暨环境教育宣传周、“低碳日”等节点为契机,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和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实践,建设美丽丰台凝聚力量。

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业务技术学习抓得不紧,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不能满足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形势发展的需要。部分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还不够强,还不能够满足依法行政的要求,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还不够高。

2.法治政府建设队伍需加强,法治专业人才紧缺,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仍有待提高,还需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把执法工作做实做细,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执政水平。随着法治化进程的加快,法治宣传工作还需要加强。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注重学习引领,发挥示范作用

健全完善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局长办公会前学法制度,制定学习计划,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学法,集中深入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组织重温宪法誓词和党政主要负责人讲法活动,牢固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

(二)强化内外监督,规范行政行为

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局党组制定《丰台区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对行政处罚办案期限开展监督的工作意见(试行)》对行政处罚办案开展监督,及时通过约谈提醒,督促改正,避免因程序违法对我局行政处罚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在政府网站进行执法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2022年我局共办理市、区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7件,6月底前全部按要求办结。

(三)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坚持“双线作战”,圆满完成冬奥会、冬残奥会和党的二十大空气质量服务保障工作。制定大气污染防治2022年行动计划、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方案等,狠抓责任落实。组建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班,出台重点区域强化扬尘污染管控联合执法监督工作方案,强化部门联动,集中力量解决重难点问题。联合印发实施“煤改电”清洁取暖设备维修保障工作方案,持续巩固“无煤化”成果。全力推进老旧机动车淘汰管理减排,实施1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一厂一策”深度治理工程减排、2家企业结构减排措施。创新监管手段,积极推进多源数据融合项目应用,利用大气精细化管理支撑平台深化分析预警,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截至11月30日,全区细颗粒物(PM2.5)累计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8.8%。其他三项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氮、二氧化硫分别为59、25、3微克/立方米。

)“三水”融治统筹推进。

强化水资源保护,完善全区地表水考核、补偿、排名、评价办法,加强饮用水保护,开展全区农村集中式、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实现水源地“一源一档”动态管理。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开展地下水重点区环境状况调查,建立风险源清单和地下水达标方案。深化水环境治理,紧抓消除劣Ⅴ类水体“牛鼻子”,深入开展水精细化管理,推动整治排口23个,动态清理问题排口。推动水生态修复。摸清水生态家底,开展2022年水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推进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开展丰台河西片区水生态提升项目(一期)工作和小龙泉河(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擦亮水清岸绿的生态底色。1-11月,我区国家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100%。7个市级考核断面全面消除劣Ⅴ类。

(五)精准施策守好“净土”。

坚持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三地”齐抓共管。开展疑似污染地块场地调查项目,对全区36个重点行业企业关停腾退原址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进行初步调查;推进2022年超筛选值地块详细调查工作;联合区规自部门组织召开大红门一期棚改项目等10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专家评审会,确保无受污染后再开发利用。印发《丰台区农田灌溉用水水质管理机制》,完成35眼农田灌溉水井水质监测工作,确保水质达标。全区无受污染耕地,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六)协同推进应对气候变化。

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纳入区委生态文明委年度工作要点统筹推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和能源清洁低碳转型。组织召开全区低碳试点工作推进会,强化低碳试点示范。积极开展“丰台区碳达峰碳中和路径规划研究”,作为典型区代表参加《北京市典型区碳中和目标路径研究》课题研究,协调推进丽泽金融商务区碳中和工作用好市场机制,组织召开2022年碳市场工作专项培训,开展全区碳排放单位报告初审工作,率先在区级层面对两家纳入全国碳市场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强化碳排放单位管理。联合区发改委组织开展2022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和低碳日宣传活动。

(七)践行“两山”理念守护生态底色。

成功创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立足丰台资源禀赋特点,印发实施《北京市丰台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率先开展生态创建98项任务,分解任务98项,探索出7个“两山”转化成果,成为全市首个启动并完成“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的非生态涵养区。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起草编制《丰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方案(2021年-2035年),持续推进丰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状况初步调查,大力开展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棉凫首次现身丰台,全区生物多样性丰富、区域蓝绿交织格局初步显现,生态环境质量指数(EI)稳步提升。

四、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初步安排

按照市区两级部,落实责任、强化监管,持续推进新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工作,开展项执法检查,不折不扣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落实,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努力推动“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1.加强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开展固定污染源和移动污染源的“双源融合”执法,进一步加强监察监测联动执法力度,提升综合执法水平,对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整改、处罚一起。

2.提升处罚案卷质量。继续在案卷制作中从严要求,动态更新执法文书,规范使用区级行政处罚系统,强化立、销案、结案制度,加强档案管理。

3.提高投诉举报事项办理效率和质量。依托生态环境三级管家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部门专业监测优势和执法手段,通过领导办件、提级办理等措施全面提高案件解决率和满意度。

4.加大环保执法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宣传曝光和典型案例推荐。将环境执法工作列入重点内容进行宣传。积累、收集、挖掘报送典型案例,及时报送市局,并在公开媒体上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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