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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日期: 2025-01-27 17:03 来源: 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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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和《丰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攻坚克难的关键一年。丰台区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为重点,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推动美丽丰台建设取得新进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治支撑。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化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1.领导干部率先学法。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部署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讨工作,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带头讲法、带头用法、带头守法,落实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和重点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组织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5,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自觉行动

2.干部职工常态化学法。印发《丰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学习机关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的通知》,把干部职工普法宣传教育作为常态化工作常抓不懈2024,举办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培训班26次,邀请专家、律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读;同时利用学习强国、京网院等平台,推进机关干部线上学习培训,提高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意识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3.持续推进普法宣传教育。督促职能科室、执法大队落实环境保护领域普法主体责任,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普法与执法相结合,寓普法于污染防治攻坚和环境执法之中,用普法推进解决环保难点问题。“六五”环境日、“12.4”宪法宣传日为契机,组织开展普法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活动。发挥“一报、一网、两微”等主流媒体优势,播发报纸新闻23篇、电视新闻7条;策划发布“阅FENG·丰环保科普图鉴”等五大“双微”系列主题内容,政务微博“丰台生态环境”发布1157条,政务微信“丰台生态环境直通车”发布995篇文章,累计阅读量329余万人次。

(二)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4.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局科长走流程”,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全过程服务企业环评审批,实行即到即受理、即受理即评估、评估与审查同步。依托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东区、西Ⅰ区、西Ⅱ区,开展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工作,采取“打捆”环评、告知承诺、简化评价内容等措施,持续提升服务效能。全年指导23个重大项目环评编制,许可建设项目54个;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43件,变更44件,重新申领43件;办理排污许可证25变更161家、重新申请67

5.推动一体化综合监管改革。按市、区要求开展“风险+信用”分级分类评估,研究制定《丰台区生态环境局“无事不扰”工作方案》,推行日常检查“无事不扰”等综合监管工作。结合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和日常监管情况,全面落实“扫码检查”工作要求,完成现场检查、证据上传、检查结果录入回传的闭环检查流程,实现日常检查全程电子化、标准化、规范化,减少对企业现场检查的频次,降低对经营主体干扰,提升监管质效。

6.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筛选出一批环境管理规范、污染治理设施完备、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纳入执法正面清单,减少抽查频次。落实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全年作出不予处罚案件共计8件,免罚金额53.1万元。研究餐饮企业减轻处罚标准和幅度,全年对5家履行生态损害赔偿的餐饮企业予以减轻处罚。开展污染源企业绿色信用评价的信息收集与修复,针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分类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引导企业守法经营,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形成严格执法与优化服务并重局面。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7.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充分发挥局党组会议集体决策作用,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原则和程序,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法定程序,对重大事项决策、重点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切实履行“集体研究、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法定程序。全年研究“三重一大”事项45项,民主决策278个议题

8.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严格落实《北京市丰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定期梳理规范性文件,及时做好合法性审核和备案管理工作。完善规范性文件台账跟踪管理,严格审核程序,落实审核要求,确保文件内容的合法性,制定程序的规范性。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为生态环境领域重要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行政答复、信息公开等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全年审核文件共计55件次。

(四)不断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

9.深化大气污染协同治理,守护丰台天蓝气清。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锚定空气质量目标,党政主要负责人高位统筹,带队检查指导,实行“时调度、日研判、周通报”,坚持减污降碳协同治理,重点推进扬尘、燃油锅炉改造、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工作。统筹推进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依托大气精细化管理平台,发现数据上升明显、异常偏高等情况,及时开展执法检查和减排指导,切实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24年,PM2.5累计浓度32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3.0%,排名全市并列第10、中心城区并列第3;优良天数和比率排名均为全市第8,中心城区第3。

10.加强“三水”统筹治理,保卫碧水安澜长澈。强化统筹规划,全面部署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统筹”工作,推进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地下水污染源“双源”体系建设,完善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探索并建成了65套地下水自动监测设备,开展水质监测、调查评估、专项执法的全过程监管,筑牢地下水安全防线。动态更新入河排口“一口一档”,对水质异常的点位快速排查,推动问题排口动态清零,执法助力精准护水。全区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2个国家和7个市级考核断面月均优良水体比例为100%。

11.严格管控土壤污染,推动家园土净田洁。重点调度指导15宗重点建设用地地块在供地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对今年9宗新增建设用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对2家丰台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回头看”指导帮扶,推动解决隐患问题。目前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无受污染耕地。

12.构建生态保护新格局,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编制《北京市丰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2024年—2035年)》,为进一步完善我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体制机制,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和治理水平,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治理新格局提供引领。以全球生态治理(南森)大会为契机,推动首都生物多样性研究院(总院)在丰台落地,积极推进南森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区建设,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国际交流合作和实践。

(五)加强行政执法规范与效能建设

13.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打基础、强素质、固根本”为主线,抓牢抓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每月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执法业务培训,通过培训辅导、能力测试、实战演练相结合的练兵模式,打造一流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铁军队伍。党政主要负责人靠前指挥,加大对生产源、移动源、扬尘源等重点领域执法监管力度,采取“错峰执法+全时执法”、“点穴执法+监督帮扶”等方式,对辖区内污染高值点位进行重点巡查、精准执法。全年检查污染源单位15567家次路检重型柴油车43017辆,入户检查重型柴油车10198辆,检查车辆4780辆次,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1843台次适用普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55件,处罚金额350万元;适用简易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577件,处罚金额27.28万元

14.持续提升综合执法效能。研究部署行政执法非现场检查工作方案,充分发挥“监管科室统筹调度、监测部门智慧感知、监察执法大队精准执法”的“三监”联动机制,形成“发现高值-执法检查-污染物监测”的快速监测、溯源响应、高效检查模式,建立“大气+水体+固废”的立体式执法矩阵,实现全方位、无缝隙监管。借助移动源监管、大气精细化、水精细化等智慧监管平台,高效运用遥感监测、在线监控、热点网格等科技手段分析研判疑似违法线索,围绕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异常线索、工地监管线索、餐饮油烟异常线索等,开展非现场检查9012家次,非现场执法占比57.9%,实现违法线索“发现-核实-反馈”闭环管理机制,持续提升非现场执法工作精准性。

16.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发挥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引领作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利用执法记录设备、移动执法终端等设备客观、真实、准确地记录执法活动,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点围绕法定职权、认定事实、证据充分、执法程序、适用法律及处罚幅度等方面,不断强化法制审核力度,明确减轻处罚、不予处罚的依据、幅度和标准,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公正、公平、合法、适当。

16.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依照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加强生态环境领域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之间信息共享、线索和案件移送、联合调查、案情通报等协作配合,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有序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格局。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衔接。今年,召开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第三方环保机构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联席会议3次,联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8起,移送行政拘留7人移送公安刑事案件3起,刑事拘留5人。

17.逐步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成员单位职责任务,落实“一案双查”制度,组织召开全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筛查会4次,针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案、建筑工地土壤污染案、混凝土搅拌站林地损毁案等9起案件,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索赔工作,索赔金额约307万元,督促企业履行生态赔偿责任,及时修复生态环境,切实筑牢国家生态环境安全屏障。

(六)自觉接受内外监督

18.深化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深化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发挥政务公开在优化政务服务、强化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及时公开重大行政决策,推动行政服务类事项公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68条,电子化率达100%。通过网站公开251条,微博公开信息1145条、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972条。网站公开的信息中,双公示类信息190条,其中行政许可类50条、行政处罚类140条。

19.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积极开展法院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强化“关键少数”引领作用,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促进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认真落实检察建议,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行政公益诉讼前置工作。今年,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件,落实检察建议3件,在辐射安全监管、危险废物监管等领域,进一步强化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衔接,推动落实信息资源共享、案件线索移送、配合调查取证等工作机制。

(七)有效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0.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坚持“能动复议”理念,在依法依规、稳妥审慎做好办案工作的同时,推动对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加强“以案释法”的教育效果,发挥行政复议反向优化行政决策的能动作用。严格落实行政复议工作的法定程序和证据要求,促进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提质增效,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共计2件,均维持我局行政答复意见。

21.深化生态环境接诉即办“三级管家”机制。强化源头预防、未诉先办,加强行业统筹和指导帮扶,推动解决群众关注的餐饮油烟和设备噪声等热点问题。抓好餐饮油烟“每月一题”,尽全力巩固提升群众满意率。做好固定设备等重点领域、中高考等重点时期噪声执法监管。全年办理接诉即办910件,其中油烟类诉求件442件,噪声类诉求件195件,在市级行业类考核中9个月获得满分成绩。

二、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一)压紧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要求,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专题研究行政执法、项目审批、“无废园区”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要工作,做到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推动。将述法工作纳入党组成员、职能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述职范围,真正把加强法治建设与深化改革、经济发展、应对风险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为生态环境领域依法行政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落细落实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管理,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依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原则和程序,组织集体讨论研究《丰台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3-2035年)》、《推进美丽丰台建设 丰台区生态环境局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丰台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实施细则》等重大事项决策部署,切实履行“集体研究、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法定程序。

(三)抓牢抓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坚持首善标准,以“党建红”引领“执法绿”,推进执法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建设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环保铁军队伍。通过“全年度”执法练兵、“全要素”融合监管、“全过程”帮扶指导,完善责任清单,明确事项清单,细化监管职能,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深化三监联动机制,将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应用于生态环境执法中,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以高水平执法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实现行政执法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存在的主要不足

(一)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仍需持续发力。社会公众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措施的认知度、把握度及认可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企业重发展轻保护的思想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需要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普及力度。

(二)业务技术学习需要进一步加强。个别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与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形势发展有一定差距;个别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还不够强,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还不够高。需要进一步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复杂多变的新情形、新问题。

四、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初步安排

围绕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轨道上以更高水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努力推动“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健全执法体系助力生态文明建设。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健全高效、规范、科学的执法运作体系,全力以赴推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实施绿色北京战略,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为丰台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支撑。

(二)着力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水平。聚焦强化科技助力精准执法、强化影响破坏生态环境质量的重点案件查办,推进污染源分级分类执法、非现场执法不断深化,持续提升综合执法机构规范化水平和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综合能力。

(三)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强与各成员单位沟通协调,拓展“一案双查”制度覆盖面,定期组织召开全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筛查会,对符合条件的案件线索,及时启动调查程序。

(四)深入开展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教育。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全面提升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水平,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服务与管理相结合,综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方式,把普法工作融入日常执法全过程,在调查取证、告知听证、送达决定等执法过程中推进全程说理式执法,提高执法说服力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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