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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日期: 2025-03-20 16:35 来源: 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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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丰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重要一年。根据市区级要求,我委制定了《2024年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联合委内各科室,在加强党政建设、完善依法行政、落实安全生产、优化法营商环境等方面推进了丰台区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落实。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完善依法行政工作规范。2024年,我委制定印发《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合同登记管理规定(试行)》,全年对65件合同文件履行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工作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

二是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我委组织区卫生健康监督所严格照《北京市实施行政处罚程序若干规定》以及《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开展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工作。2024年度依照《关于落实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的通知》工作要求,查找卫生健康执法工作中可能存在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问题,经核查,未发现执法领域存在上述七类突出问题。

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我委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医疗卫生建设、管理、服务宣传等方面政府信息256公示行政处罚数据97条,公示行政许可数据4727

四是做好执法过程全记录。督促卫生健康监督所严格执行《北京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规定,采用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定期通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等方式对文书记录进行稽查。2024年我委组织区卫生健康监督所2023年全年101卷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卷及38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进行稽查稽查结果良好未出现0分案卷

五是落实一体化综合监管职能。我委积极落实市区专班要求,对涉及卫生监督职责的“无事不扰”白名单单位严格落实“无事不扰”监管要求同时组织在供水人口密集区域选择12个点位安装水质在线监测设备监控水质状况,每日上传8000余条监测数据,努力做好线上监管工作

六是加强跨部门综合执法2024年,根据《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社会办医院运行风险综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我委联合区市场局和区医保局开展“三医联动”联合执法工作,对丰台区3家红灯医院和4家黄灯医院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工作。

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美容领域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共计联合检查生活美容场所50户、医疗机构3家。联合区文旅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依托北京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维护执法检查人员库信息,制定抽查计划,发起抽查任务,确保抽查任务在规定时限内高效完成。本年度对公共场所单位15户(电影院、住宿、文化娱乐场所)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

七是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工作。2024年,我委组织卫生健康监督所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回头看专项工作,对生活美容场所回头看205户次,对个人违法行为回头看9户次,对其他风险点位回头看43户次。

2024年卫生健康监督所持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全年共计作出针对非法行医行政处罚16起,罚款69.2万元,没收法所107095元,没收医疗器械24件。全年共计向属地转发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协办通知单和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反馈通知单14件,向其他单位转发线索移送函18件,转发案件协助调查函16,联合其他单位开展联合执法18次。组织开展非法行医专项工作3项。

(二)全面落实法治宣传

一是加强内部法治培训。2024年我委组织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专题培训会《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培训会并组织卫健委下属各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北京市卫生健康系统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卫生健康监督所组织全体监督执法人员参与“提升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能力”网上专题培训班《北京市托育机构预付式消费资金管理办法》解读培训会各直属单位全年共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讲座、培训活动26次。

二是做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宣传。2024年,我委召开全系统安全生产和安全保卫工作会20次,组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各类安全生产规定进行全面解读,进一步明确医疗机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牢固树立“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意识。组织全系统开展《医疗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清单(试行)》专题学习,制发“医疗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清单宣传折页”,要求各单位专题学习并熟记医疗机构重大隐患判定内容,提高重大隐患排查能力,普及单位1432家次,普及学习49921人次。组织开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安全宣讲工作,普及单位1102家次,普及人员14600人次。

三是广泛开展线下普法宣传活动2024年,我委以世界无烟日、全民营养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等卫生主题宣传日为契机,邀请专家深入社区、学校、企业、机关开展以烟草控制、健康饮食、传染病的防治、职业病防治等内容为主题的健康科普讲座20并在“卫健委工委”公众号发布相关普法宣传文章2篇2024年8月,我委通过会前学法、委内培训、组织各直属单位宣传等形式在全区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普法宣传活动。2024年,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我委组织卫生健康监督所在全区范围内分别开展了医疗机构执业普法活动、职业病防治宣传培训活动、打击非法行医宣传活动、集中空调卫生管理培训会和游泳场所卫生管理培训会,全面深入落实了普法责任制工作要求。

四是做好线上平台普法宣传。我委充分发掘线上普法平台的宣传优势,利用微信公众号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扩大影响范围。“卫健委工委公众号自2024年6月建立至今共发布文章500篇,阅读量2万多人次,积累粉丝1483人。

(三)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我委按照机构改革统一部署,稳妥有序做好综合监督执法改革工作,探索建立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机制,全面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综合监管职能。2024年,卫生健康监督所在医疗卫生方面组织开展专项工作、专项检查14次,开展重点工作19项。作出医疗卫生相关行政处罚90起,包括医疗机构、传染病消毒、放射卫生三项专业。罚款共计1344590元,没收违法所得105721.6元。

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委负责的70项许可事项已全部制定许可事项清单,完成办事指南标准化工作,并在首都之窗予以公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一网通办”工作,持续推进公民去世一件事,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职业健康一件事政策的制定与落实。

(四)健全纠纷化解体系

一是扎实做好“接诉即办”工作2024年,我委以党建引领整合各方资源,制定“1+12345”核心工作思路,及时解决群众通过各类渠道反映的投诉举报问题,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和群众满意度。2024年全年共组织各级调度会46次,约谈14家机构,积极化解高频诉求。工委提出培育“无诉求机构”工作计划,全区共有“百日无诉”社区机构14家,“两百日无诉”社区机构8家,“三百日无诉”社区机构9家。

二是做好信访法制化工作。我委积极推动信访工作法制化开展,开展矛盾排查工作4次,加大与其他职能部门协作,成功化解积案2件落实领导干部接访要求,委领导共计接访12次,解决2位重点信访人的诉求,另有2名重点信访人在接访后未再走访。提高现场接访及行政调解效力,全年共计10余人次相关诉求在走访后得到有效化解,未再形成信访。

(五)强化内外监督管理

一是推进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2024年,我委共承办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50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1件,政协委员提案37件,党派提案2件均为主办件,涉及委内11个科室。截目前已全部办理完毕,按时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

我委全力配合法院检察院工作,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2024年共收到行政诉讼案件17件,其中未开庭案件6件,已开庭案件11件,已出审理结果案件9件(8件胜诉1件撤诉)。配合区检察院开展行刑衔接座谈会,对检察院提出的行刑衔接工作建议予以高度重视。

二是加强财会监督。2024年,我委继续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非急需、非刚性、非重点项目;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从严审核预算申报及支出;强化财政项目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加强预算执行监督,5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2024年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6月下发《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2024年度资金执行进度管理的通知》,督促重点单位、重点项目提高预算执行率。

三是强化审计监督。2024年我委紧密围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开展药品耗材采购管理使用专项行动,梳理近年来我区直属医疗卫生机构涉及药品耗材医疗设备采购使用管理等易发、频发行业共性问题,结合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典型审计问题清单》文件要求,形成问题清单下发直属医疗卫生机构,提示管理风险。

(六)完善安全应急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为全面提升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我委按照市、区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部署要求,逐步探索形成“一套安全管理体系+一支安全管理队伍+一张安全管理网络+一个安全管理平台”的“四个一”安全管理模式,着力推动各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管理理念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2024年,我委依托专业机构组织重点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三类人员开展法规政策培训和现场示范体验教学,共299人通过考试取得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二是健全应急管理制度体系。2024年,我委组织学习《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应急预案》、《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的通知》、《北京市丰台区应急值守工作管理规范》等文件,强调24小时在岗带班值班制度及信息报送要求。修订《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信息报送工作规范》及《京办指挥群运行规则》,并向全区各级医疗机构明确了紧急医疗救援信息报送路径。2024年8月动态更新区级综合类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队伍人员名单,提高区级医疗紧急救援能力。将医疗救治专业、防化专业、心理专业队伍人数由260人扩充至337人。

三是全力提升应急指挥救援能力。2024年,我委共开展四次应急演练工作,坚持桌面推演与实战演练相结合,以各类应急预案为基础,设置反恐、汛期、火灾、医疗机构突发事件等具体演练脚本,不断细化梳理应急处置各个环节,重点锻炼提升总体调度能力、分级响应能力、医疗急救能力、救治转运能力、伤病员追踪能力、信息报送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二、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2024年全年,工委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学习中心组、处级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学习12次,开展主任办公会会前学习4次。

全区各直属单位组织开展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处级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学习44次。开展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主任办公会会前学法66通过各级各类培训班、京网院学习平台及自学学习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171

(二)认真制定党政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按照《丰台区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实施办法》规定,我委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述法(法治工作开展情况)”列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内容,以述法促履职。2024年10月,工委已听取1次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1次卫生健康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三)加强党内法律法规学习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委机关党支部结合“三会一课”内容全年开展党内法规学习4次,工委通过读书班原原本本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14次,开展专题辅导4次,交流研讨12次。各级单位党组织结合“三会一课”共开展党内法规学习193次。

(四)落实委重大行政决策领导集体讨论制度

2024年我委制定印发《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制度》,进一步推进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制度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工作中重要作用。2024年我委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事项542件,其中重大行政处罚事项集体讨论19件,重大行政许可事项集体讨论523件。

(五)规范履行出庭应诉职责

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大力推行科室负责人应诉机制,全面落实《北京市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2024年我委法制工作主管领导出庭应诉3次诉讼案件,法制工作科室负责人出庭应诉7次诉讼案件,组织委内10名在职干部和卫生健康监督所35名监督员现场旁听医疗案件庭审2次,全面提升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三、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024年,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取得成效的同时,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诉讼案件调处机制有待开展;二是普法宣传工作方式有待创新;三是科室负责人应诉机制有待进一步推进。以上问题将在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过程中予以逐步落实。

四、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初步安排

2025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丰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关键之年,我委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领导,以人民健康为核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党政引领职责

继续将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干部学习培训教育的重点课程,督促各直属单位做好年度干部学习培训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培训。2025年贯彻落实将“述法(法治工作开展情况)”列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内容,并作为领导干部的年度重点考核指标之一,以述法促履职。

(二)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

持续做好重点领域公示,及时向社会公开主要工作任务和重要民生实事,包括行政处罚信息、行政许可信息、信用体系建设等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重点领域信息,同时加大在重大决策、财政收支、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方面的公示内容和公示力度,真正做到告知群众、服务群众、方便群众,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

继续加强法律顾问参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及合同审查工作的风险规避作用,持续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工作法律指导作用提高重大决策、重点工作的法律风险防范能力。深入加强与法律顾问的交流协作,共同梳理开展法治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协同法律顾问在各级医疗机构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和法律问题座谈会,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职工的法律风险规避意识。

(四)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宣传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强化“四个一”管理模式的高效运行,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深入推进。加强医院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责任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教育法治培训工作,健全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提升医院整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定期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学习,压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推动安全宣传进医院、进部门、进科室“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加强全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升职工群众安全意识。

(五)落实一体化监管职责

落实一体化监管“无事不扰”白名单制度,按照“非现场监

管为主、现场检查为辅”的基本原则,突出非现场监测分析评估等监管手段应用,开展非现场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处置风险,提升卫生健康监管效能,实现卫生健康监管“无事不扰、无处不在”。

(六)扎实做好“接诉即办”工作

继续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接诉即办“4+4+5”的工作要求,结合卫生健康系统工作实际特点,完善“1+12345”工作方法,落实十项工作举措,全面提升卫生健康系统接诉即办工作效力,提升三率及综合成绩。强化源头治理,聚焦业务工作,提升处置效力,建立“每月一题”工作任务清单,推进就医流程进一步优化。落实信访工作法制化要求,坚持“三到位一处理”工作原则,提升信访工作规范化,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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