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区文旅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市区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工作要求,强化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行政,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力确保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成效
(一)依法依规开展行政执法。全年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七节两会”以及党的二十大等重点工作,共完成执法检查量4881件,其中双随机检查1746次,联合执法21次,查处各类违法行为87家次,行政处罚53家次,罚款16.4万元,责令停业整顿1家次,吊销经营许可证件1家次,针对企业初次违法行为做出的不予行政处罚案件18件。在市执法总队及区司法局组织的案件评查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积极履行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职责,在复议及诉讼中未出现因执法程序及案件规范等问题败诉情况。
(二)有序推进普法行动。一是制定年度普法宣传计划。在宪法日、法治宣传周、安全生产月、国家安全日、国家禁毒日、非遗日节假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法治宣传,结合市广播电视局、区司法局、区网信办、区公安分局、重大环境办等部门年度普法宣传工作,对接区委宣传部和有关媒体,完成局重要活动的对外宣传发布工作。二是做好重要活动的宣传工作。通过发放法治宣传材料,张贴法治宣传海报、滚动播放法治宣传片、宣传口号等形式,并依托微信微博公众号,同时开展线上知识答题活动,推动了行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三是推进法制宣传小视频制作工作。研究文旅行业公益普法短视频项目制作方案,经局办公会研究,启动了项目制作工作,并形成成果,取得较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三)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局2022年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得到区司法局充分肯定;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执法过程记录工作,严格执行文书制作要求,确保日常检查记录留存规范、执法案卷制作标准;推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部门等具体内容,从制度、规范上强化法制审核程序,保障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执法,按要求和流程组织了重要案件的集体讨论。全年法制审核案件135件次。
(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完成执法证的换证工作,上传人员信息,报送区司法局执法人员数据材料,完成了我局执法人员的证件换证工作。组织我局有关人员报名参与执法资格考试的报名,并按要求现场4次组织了执法考试,我局参与考试人员通过率100%。积极参加第三届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技能大赛。为了加强丰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文化执法大队通过开展集中学习、交流讨论以及自学自测等方式积极参加了市局组织的“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
(五)着力构建完备的执法体系。一是系统梳理相关法规。切实贯彻落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公示规范》等6部规范性文件,构建高效的执法实施体系。系统梳理八大执法领域82部法规共933项职权清单,并全部匹配自由裁量基准,为执法实践提供基础支撑。二是严把案卷审核关。结合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围绕立案、队务会、呈批、结案四个环节进行重点监督,依托自审自查、交叉互评、对抗演练、以案施训四项措施抓实案卷评查,案卷整体质量得以有效提升。三是依托首都科技资源优势,着力推动“互联网+执法”。实时汇总监管对象基础信息台账,为高效监管提供有力数据支撑。推进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信息化工作平台的使用,切实提高执法线索发现能力、现场处置能力、快速响应能力。
(六)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全年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合同的审核。统筹局合同专班,参与合同、协议审议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专班成员提出审议、审查意见。从合同的规范格式,到合同的条款、支撑依据、双方权利、支付方式等环节进行了规范、校对和审核。全年审核局各部门合同共43份。
(七)依法严格审批准入事项。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在具体的行政审批工作中,加强对演出剧本、节目视频、演出人员的审查审核,严把营业性演出活动准入审批。截至目前,2022年共批准营业性演出事项69件,演出活动604场,审查演出人员1516人次,审核演出剧本500余个。设立歌舞娱乐场所经营单位3家,内资文艺表演团体1家,有线电视站、共用天线设计安装企业1家,艺术品经营单位25家。完成6家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备案。
二、存在问题
受疫情影响部分普法宣传活动只能以线上形式开展,没能按照计划实施,一些文旅企业和文娱场所,全年开放时间有限,现场普法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党的领导,依法行政工作保障有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各项事宜,并多次深入下属事业单位和文旅市场督导检查,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有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向实处走。二是健全决策机制。规范局党组会,办公会会议制度,定期对重大事项进行讨论研究。对于重大问题或重大事项的研究决策,坚持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涉及相关基层单位的决策,事先征求基层单位意见。三是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凡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由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按照规定上报备案,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
(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落实落细。根据区司法局《关于报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和法制工作重要决定备案的通知》要求,拟定了《丰台区文化和旅游局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局办公会研究通过,并报区司法局,为全年法制建设工作提供了指引。每季度局领导班子会组织会前学法,学习了《全面依法治国 建设法治中国》、《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重要章节的内容。
(三)加强法制培训,增强学法用法执法意识。一是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局机关工作人员集体学法、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法律知识培训等学法制度。通过局长办公会议、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等形式,组织学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文件精神,提升班子核心领导能力。二是深化机关干部普法培训工作。着力抓好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学习和培训。积极参加市区组织的业务培训,案卷评查活动,查找自身差距,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同时,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每月开展一次业务技能培训,开展法制学习,队员讲课,以案施训等活动,不断提高执法业务水平。三是开展普法宣传的培训。组织局机关、执法队人员以及事业单位人员,开展了《民法典》、《宪法》等知识的专题讲座。
四、2023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和区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
(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强法制化建设。在区有关部门的统筹安排下,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三)加强党政主要负责人职责清单的实施。按照《丰台区文化和旅游局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内容要求,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推动文旅行业执法过程进一步规范化。以文化“安全工程”和“民心工程”为统领,注重网上清理与网下打击、境内整治与境外斗争、专项治理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深入打击各类涉黄涉非出版传播活动,强化执法手段和执法方式的规范化管理。
(五)开展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以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宪法日、法治宣传周、安全生产月、国家安全日、国家禁毒日、非遗日等重要法治宣传节点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
丰台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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