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医疗保障局
区医保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日期:2024-01-25 09:20    来源: 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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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区医保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丰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丰台区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工作任务,紧紧围绕医疗保障工作职能,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区医保局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开展各项工作。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年度工作要点,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局长办公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多种形式,学习重要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牢固树立法治思维、规则意识,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化解矛盾、解决问题、落实工作。全年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6次,局党组成员讲党课2次,持续推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二)不断推进行政决策程序化、规范化、合法化,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础

今年以来召开局党组会18次,听取研究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组织全局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北京市丰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定期组织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查和清理,做到动态管理、应审尽审,按要求向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并公示,及时向区里相关部门报备。充分发挥专业法律顾问作用,聘用北京市圣奇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法律顾问,在作出行政决策、项目引进、重大投资、订立合同或作出行政行为前,充分听取律师的专业意见和建议,防范法律风险及法律漏洞,有效推进我局的法治建设。

(三)运用法治推进医疗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重点工作高质量完成。对112名乡村医生培训15场,有效提升基层医务人员常见病诊疗水平。深化医保基金监管七大体系、九项机制建立“百名医保基金安全员”队伍,开展医院内部基金风险排查。优化医疗保障服务供给,新增20家定点医药机构,有效提升辖区群众医保服务可及性。连续两年开展医保基金“双提升”工作,组织东方医院等15家技术优势医院与10家农村社区站结对帮扶,打造“足不出村看名医”精品工程,着力提升基层医疗保障服务水平和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二是医保改革顺利推进。落实全市改革举措,及时督导辖区375家定点医药机构完成系统升级改造,让“一站式结算”改革顺利落地。发挥医保支付方式对医药领域的激励约束作用,天坛医院等23家定点医疗机构纳入DRG付费改革试点。完成124家定点零售药店异地直接结算扩面工作,完成44家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慢特病异地直接结算扩面工作,在便捷异地患者就医的同时,有力支持辖区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牵头负责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全量费用信息上传工作,积极与定点医疗机构沟通并提供技术帮扶指导,辖区7家三级医院基本完成医保移动支付系统改造。

三是待遇保障精准有力。基本医疗保险主体功能有效发挥,大病救助托底作用明显。在天坛医院设立全市首个“北京普惠健康保”线下综合服务专窗,2023年度“北京普惠健康保”投保率全市第二,增强困难群众抗大病风险能力,防止因病返贫

四是基金监管持续强化。根据全市统一部署,会同卫健、公安、财政、检察等部门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组织医保基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完善基金监管制度建设,制定《丰台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检查工作管理办法》。举办2023年丰台区“安全规范用基金守好人民‘看病钱’”集中宣传月活动。按照深化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改革相关要求在全市率先将医保基金监管纳入乡镇政府综合监管体系,强化农村地区医保基金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组织召开社会监督员代表座谈会,面对面听取社会监督员代表意见建议,邀请6名社会监督员协助参与现场检查工作,持续提升监督检查工作的权威性与透明度

五是经办服务不断优化。结合国家医保局实施医保服务十六项便民措施,进一步深化“七办联动”机制现场接待办事群众21895人次,受理各类手工报销单据36907份,电话、微信40630人次。对街镇开展11期线下业务培训指导和答疑,共计222人次。开展医保经办系统练兵比武活动,覆盖全区26个街镇、400余个社区(村),有效提升全区医疗保障经办能力。严格落实“好差评”制度,提升医保服务能力。建立医保业务线上交流平台,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主动问需辖区内参保企业,对医保服务进行针对性业务指导,开展9期线上医保月课堂,覆盖3143人次。“丰台医保”微信公众号全面升级,增加“医保那点事”等原创栏目,以微课堂小视频和一问一答科普医保知识,发布原创信息122篇。

(四)压实普法责任,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区医保局将普法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研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与执法、普法与服务紧密融合,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推动形成“学法、普法、执法”三位一体新格局,并作为“八五”普法工作优秀单位代表进行经验交流。组建“蒲公英小分队”医保政策宣讲团,针对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学校、社区、定点医疗机构等不同服务对象特点开展政策宣传:深入丰贸公司、莲花池公园普法茶亭、成寿寺四方景园第二社区、和义西里第二社区、玉泉营街道青秀城社区面向普通居民开展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解读,动员全民参保,参训200余人;面向辖区参保企业医保专管员,开展大病保险及全民参保宣讲专题培训,参训800余人,为企业送上“解渴”政策;参评法治文艺大赛小品《就要“医”在你身边》成功入选区级决赛,并在宛平街道演出,获得群众好评;联合丽泽管委举办第11次“丽泽大讲堂”,为驻区70余家企业进行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政策培训,受到广泛认可。充分发挥“丰台医保”微信公众号宣传作用:转载“北京医保”微信公众号医保最新政策和通知,发布“‘八五’普法看丰台”等文章,以“医保那点事儿”为主题、业务骨干采用通俗形式自制原创科普视频。今年以来“丰台医保”微信公众号总关注人数48563人,信息发布305篇,其中原创文字信息115篇,自制视频7篇,转载176篇。

(五)做好接诉即办工作,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关于医疗保障的诉求,努力提升接诉即办工作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办结948件,考核排名我区前列、我市医疗保障系统各区前列。坚持优化制度、规范管理,推动接诉即办向未诉先办转化。二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发布政务信息329条。三是畅通行政救济渠道,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严格落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义务,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救济渠道;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充分准备,积极应诉,注重发挥专业法律顾问作用,提升行政应诉水平。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定不足,主要体现在法治思维仍有待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仍有不足。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党政主要领导认真贯彻履行职责,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责任,通过主持局党组会、办公会等多种形式研究听取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工作要点等重大问题,把贯彻落实和推进医疗保障工作法治化各项要求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2.强化监督落实,同步抓好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明确年度法治工作重点任务,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绩效考评,确保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

3.坚持带头学法用法,党政主要领导发挥带头作用,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重要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会前学习内容,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初步安排

2024年,区医保局将继续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动丰台区医疗保障事业持续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加强法治教育。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强自觉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丰台法治政府建设的生动实践。

推进依法行政。以落实丰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为主要抓手,组织做好年度任务制定、协调推进、情况总结等常态化工作,不断提高区医保局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水平。

完善制度建设。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确保行政行为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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