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工会及二级单位
北京市丰台区职工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4-08-26 10:00    来源: 区总工会

字体: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职工服务中心单位职能主要为:1.开展劳动争议调处和法律服务工作;2.开展互助保险,帮扶救助,职业介绍等工作;3.协调区总工会相关业务部门,督促基层采集会员和已建会用人单位信息,办理京卡,互助服务卡;4.承办12351事物件派单;5.协调相关业务部门,指导街道、乡镇、科技园区工会和服务站开展工作;6.协助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服务站、“职工之家”、“暖心驿站”建设相关工作;7.组织实施全区工会干部培训;8.开展工会系统人才工作,实施全区首都职工素质教育工程,技能人才培养;9.开展本区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等职责。10.完成市、区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共包含事业单位1个。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丰台区职工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7人,实际14人;聘用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事业退休4人,原纳规退休4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总计525.22万元,比上年减少44.7万元,下降7.84%。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25.22万元,2022年同比增减额-44.7万元,同比增减率-7.84%

1.财政拨款收入524.6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8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4.6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8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11%。

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08.87万元,2022年同比增减额-61.05万元,同比增减率-10.71%其中:基本支出502.9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8.82%;项目支出5.9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1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24.62万元,比上年减少44.7万元,增减率-7.84%。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增加额为-27万元,在职人员减少1名,引起人员经费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8.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4.9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364.9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45.4万元,增长(下降)11%。其中:

群众团体”(款)2023年度决算364.9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45.4万元,增长(下降)11%。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增加额为-27万元,2023年在职人员转退休1名,在职人员调出1名,引起人员经费减少

2、“教育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0.136万元,比2023年初预算减少0.53万元,下降78%。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3年度决算0.136万元,比2023年初预算减少0.53万元,下降78%。主要原因:节约开支,在职人员培训改为线上培训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60.24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6.52万元,下降9%。

其中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款)2023年度决算33.77万元,比2023年年初减少6.15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我单位年初调出1名在职人员,引起养老保险费支出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82.94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2.35万元,下降2%。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82.94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2.35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在职人员调出等原因购房补贴实际支出低于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02.91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1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

2023年无单位无此项经费收入。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我单位政府采购为联通公司网络服务费,不适合向中小微企业进行采购。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截至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台,共计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原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