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2023年面向驻区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专场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
公开招聘
丰台区2023年面向驻区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专场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日期: 2023-06-30 15:30 来源: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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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2023年丰台区双拥工作总体安排,经研究决定,面向驻区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专场招聘社区工作者,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面向丰台区驻区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专场招聘社区工作者60名(具体工作岗位及招聘条件见附件1)。
    二、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热爱社会工作,乐于助人,具有奉献精神;
    3.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能够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开展工作;
    4.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驻区部队(以区双拥办备案登记为准)随军家属(现役军人配偶)及改革期间(2018年至2020年)部队整建制迁出丰台,但生活基础仍在丰台的随军家属(现役军人配偶);
    5.人事档案须存放在京内具有存档资质的机构;
    6.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符合社保退休年限要求的,报考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8.坚持“五好”“十不能”用人资格条件。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确认的方式进行,通过审核后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1日(星期二)9:00-17:30;
    (2)报名地点:丰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一层报告厅(丰台区丰体时代1号院9号楼);
    (3)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1份;
    ①身份证;
    ②户口本;
    ③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④近期同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⑤随军家属配偶证件(军、警官证或士兵证);
    ⑥军人家属随军调京审批表或随军家属进京落户申请报告表;
    ⑦社保缴费记录或证明;
    ⑧人事档案存档证明;
    ⑨改革期间(2018年至2020年)整建制迁出丰台的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或迁出命令(复印件);
    ⑩填写完成《丰台区驻区部队现役军官随军家属专场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报名表从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ft.gov.cn)下载。
    注明:随军家属需配偶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资格初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政治部门公章;需档案存放部门盖章(或工作单位盖章)。
    2.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7月中旬;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与写作能力。
    (4)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以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面试比例的,按照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请应聘人员登录丰台区政府网站(http://www.bjft.gov.cn)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3)面试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综合成绩发布
    按笔试与面试各占50%权重计算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请应聘人员登录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ft.gov.cn)查询综合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确定报考意向岗位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如综合成绩完全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以1:1的比例依次选择意向岗位,如该岗位已报满,后续考生只能报考下一岗位,如考生对剩余岗位均不满意,则视为自动放弃,由下一考生继续选择,直至所有岗位招满为止,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6.政审和体检
    体检需在指定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确定。
由于区级资格联审、政审、体检等原因未能达到拟录取人数时,空缺职位可从综合成绩合格的未进入政审和体检环节的人员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依次递补只进行一次,仍然不能招满的,不再递补。递补人员须按照同样标准进行。
    7.确定拟招聘人选
    政审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ft.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人员,由相关街镇办理聘用手续。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以及笔试、面试和体检中有作弊等行为的人员,将取消资格。
    四、招聘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北京市、丰台区社区工作者管理相关规定享受社区工作者的待遇。
    咨询电话:83734643

    附件1:丰台区2023年面向驻区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专场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分配表

    附件2:丰台区驻区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专场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丰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6月3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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