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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草案)

日期:2022-09-26 10:00    来源: 区环卫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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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本级)

2021年度部门决算(草案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见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草案(本级))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北京市丰台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丰台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是区政府直属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一级预算单位1个,独立核算全额拨款二级预算单位17个,包括:丰台环卫中心本级、丰台环卫所、太平桥环卫所、卢沟桥环卫所、东铁营环卫所、大红门环卫所、右安门环卫所、南苑环卫所、马家堡环卫所、长辛店环卫所、宛平环卫所、云岗环卫所、东高地环卫所、新村环卫所、北京南站环卫所、机械化清扫队、环卫作业质量检查队。

丰台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机关本级下设19个科室部门:办公室、组织科、宣传科、人力资源科、安全生产法制科、计划财务科、车辆管理科、环境卫生科、环卫设施管理科、基建设施设备科、环卫社会化服务办公室、工会、数字化信息管理办公室、审计科、党建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科、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生活垃圾管理科、绩效考核办公室。

环卫中心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相关的环境卫生法规及规定;负责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道路清扫、绿地保洁和公厕清扫、保洁、清掏,对垃圾、渣土、粪便进行清运、消纳;按照北京市有关法规规定,负责对城镇、乡村地区的社会单位和居民小区的垃圾、渣土清运消纳、粪便抽运消纳、管道疏通、化粪池清掏、干路清扫保洁、道路遗撒委托清扫、公厕使用保洁、委托管理的环卫设施等环境卫生工作实行有偿服务;负责全区辖区内新、改、扩建道路和居民小区配置的环卫设施及附属设备的验收和接收使用,以及环卫设施的拆除、索赔和易地建设。负责全区辖区内公共厕所的翻、改、建;负责本单位垃圾楼、垃圾房、垃圾站、公厕等环卫设施的建设、投入使用的验收交接等管理工作。对垃圾楼、垃圾房、公厕、果皮箱等环卫设施进行维修、改造和更新,负责主要道路两侧果皮箱的设置、摆放和清掏保洁;负责对全区重点地区主要大街道路的机械清扫、路面冲刷、洒水降尘和冬季融雪工作;负责对社会单位环卫设施建设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101人,实有人数84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6248.50万元,比上年增加7689.80万元,增长89.85%。2021年支出总计16248.50万元,比上年增加7689.80万元,增长89.85%。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382.17万元,比上年减少5518.06万元,下降69.8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80.4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1.7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7%。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6161.03万元,比上年增加9669.96万元,增长148.97%,其中:基本支出2.0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1%;项目支出16159.0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9.9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16246.74万元,比上年增加7689.69万元,增长47.33%。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6246.74万元,比上年增加7689.69万元,增长47.33%。主要原因:本年度增加了8号电动车诉讼案电池租赁费及电池占用损失费2113.85万元;密闭式清洁站修缮提升项目-除臭设备采购安装1988.36万元;密闭式清洁站修缮提升项目-设施维修费用1657.81万元;梅市口停车场维修工程279.15万元;2020年中心公厕大修工程183.28万元;2020年设施维修工程尾款231.74万元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59.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8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7%;节能环保支出2513.3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5.55%;城乡社区支出13583.1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4.0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3.9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72万元,增长214.17%。其中:

组织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3.7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72万元,增加254.21%。主要原因:下半年增加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1.21万元,第一书记专项工作经费1.51万元。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021年度决算0.2万元,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58.8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58.84万元,增长10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1.0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0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本年度新增未规范离退休人员经费1.01万元

残疾人事业”(款)2021年度决算57.8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57.8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本年度新增了2021年无障碍建设整改资金57.83万元

3、“节能环保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2513.31万元,比2021年年初增加了1857.56万元,增加283.27%。

“污染防治”(款)2021年度决算2513.31万元,比2021年年预算增加了1857.56万元,增加283.27%,主要原:本年度增加电力增容及充电桩安装资金354.46万元;新能源8吨电动车电池费2113.85万元;新能源密闭式厢式

货车购置45万元。减少有害垃圾清运车辆购置271万元;电动高压冲洗车采购384.75万元。

4、“城乡社区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13583.1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43.32万元,增加2.59%。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21年度决算13583.1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43.32万元,增加2.59%,主要原因为增加新能源8号电动车充电服务费177万元;新能源8号电动车电池租赁违约金9万元;新能源8号电动车电池充换电服务违约金19万元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02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第三部分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单位所属0个行政单位、0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事业单位。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8.20万元,比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8.2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2021年我单位没有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8.2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8.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决算数0万元2021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8.2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8.20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属于作业成本核算,年初不单独批复“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84万元,公务用车保险3.76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2.59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3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86.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95.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746.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5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78.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8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79.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5.78%。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7台,116.68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8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是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节能环保支出:是指政府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是指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草案(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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