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周某于2015年8月入职某快递公司,2021年7月患重病治疗,2022年3月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周某称自己当时是为多挣工资放弃了缴纳社保,该快递公司由此未给周某依法缴纳医疗保险,导致周某生病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无法报销。2023年8月,周某向连心普法驿站提出调解申请,要求某快递公司报销其生病住院期间的医疗费。
调解结果:对劳动者而言,应充分认识到社保的重要性,不能因短期利益而放弃自身权益。对于企业而言,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其法定义务。在员工因未缴纳保险而遭受损失时,还需承担赔偿责任。经过连心普法驿站调解员的耐心调解和释法明理,周某认识到自己当初自愿放弃缴纳社保也有一定责任,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公司同意承担一定比例的周某生病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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