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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救助管理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草案)

日期:2022-09-26 10:00    来源: 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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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北京市丰台区救助管理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1.机构情况,财政补助事业单位1个

2.丰台区救助管理主要

1负责市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相关制度的贯彻实施

2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求助、咨询、登记和管理。

3负责对受助人员的户籍、工作单位、求助原因进行核查确认。

4)负责对受助人员的入站体检、突发疾病的救治,危重病人的抢救转诊和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5)负责对受助人员规章制度的制订和实施,并依据有关规定对受助人员提供食品、卫生等基本生存条件。

6)负责协助受助人员返回户籍常住地相关手续,协助解决因年老、年幼或残疾无法认知自己行为的救助对象的安置问题。

7)负责救助管理站的规划建设,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受理、接受社会各界的定向捐助。

(二)人员构成情况

事业编制12人,实有人数11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总计2098.57万元,比上年1459.64万元增加638.93万元,增长43.77%。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387.87万元,比上年1143.37万元增加244.5万元,增长21.3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87.8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095.83万元,比上年1459.62增加636.21万元,增长43.59%,其中:基本支出384.5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8.35%;项目支出1711.2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1.6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2098.57万元,比上年1459.64万元增加638.93万元,增长43.77%。

主要原因:财政拨款收入1387.87万元,比上年1143.37万元增加244.5万元,财政拨款支出2095.83万元,比上年1459.62增加636.21万元,原因是增加教育支出-培训支出0.09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增加642.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6.0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95.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0.0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46.8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7.665%;住房保障支出48.8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33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0.0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0.495万元减少0.405万元,减少81.82%。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1年度决算0.0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0.495万元减少0.405万元,减少81.82%。主要原因:实际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2046.8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1375.7万元增加671.19万元,增加48.79%。其中:

1)民政管理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487.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526.85万元减少39.05万元,下降7.41%。主要原因:行政运行2021年度决算65.6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70.36万元减少4.67万元,下降6.64%;其他民政管理事务2021年度决算422.1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456.49万元减少34.38万元,下降7.53%。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1度决算36.9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37.01万元减少0.02万元,下降0.05%。主要原因:事业单位离退休2021年度决算0.8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0.87万元减少0.02万元,下降2.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1年度决算24.09万元,2021年年初预算相等;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21年度决算12.05万元,2021年年初预算相等

3)临时救助”(款)2021年度决算1522.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811.84万元增加710.26万元,增加87.49%。主要原因:临时救助支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2021年度决算1522.1万元,其中:流浪乞讨人员区级救助经费支出498.8万元;2021年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直达资金支出411.84万元;中西医结合医院往年救治经费支出611.46万元

2021年年初预算811.84万元增加710.26万元,增加87.49%增加支出的经费710.26万元使用上年年末结转结余资金。

3住房保障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48.8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53.44万元减少4.59万元,下降8.59%。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1度决算48.8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53.44万元4.59万元,下降8.59%。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实际支出下降,住房公积金年末有结转结余资金2.74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84.56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310.0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73.7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85万元,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第三部分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1事业单位。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6万元,比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4.35万元减少0.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公务接待费无支出。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决算数0万元,2021年年初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75万元减少0.75万元。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无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8.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8.5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8.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2台,52.23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七、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详见附件。

北京市丰台区救助管理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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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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