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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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一)组织协调推进南中轴地区规划、建设等工作;

(二)统筹推进土地整理、市场转型、环境改善、配套建设等工作;

(三)协调落实产业促进、项目推进等工作;

(四)督促落实区委区政府决定的事项;

(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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