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1年部门(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内容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说明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说明
七、固定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九、其他事项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收支预算总表
3、收入预算总表
4、支出预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6、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表
7、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11、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2、项目支出预算表
1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4、项目绩效目标表-机构运行
15、项目绩效目标表-事业发展
16、“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基本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消防支队成立于2005年12月,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嘉园路119号。目前单位负责人为戴俊寿支队长。我单位主要负责丰台区范围内的灭火救援、社会救助、防火检查等工作,全力做好辖区内火灾态势平稳,不发生重特大灾害事故。
支队下辖办公室、人事科、队务科、财务科等16各科室,以及长辛店救援站、北大地救援站、大红门救援站、方庄特勤站、右安门救援站、五里店救援站、西客站特勤站、西罗园救援站、石榴庄救援站、程庄路供水救援站、南苑救援站,玉泉营救援站、角门救援站、王佐救援站、丽泽救援站、马家堡特勤站共计16个基层救援站。
共包含行政单位1个(含行政执法机构1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底,共有行政编制518人,实际518人;事业编制0人,实际0人;离退休人员0人。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单位)收入预算14509.26万元,同比2020年减少1568.99万元,减少9.76%,其中:财政拨款13122.1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1387.07万元。
2021年部门(单位)支出预算14509.26万元,同比2020年减少1568.99万元,减少9.76%,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754.6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9754.6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教育支出68.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7.8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143.11万元。
三、主要支出内容
上述支出中,主要用于以下内容:
1、行政机关单位人员福利伙食费及日常运转经费等;
2、在丰台区进行消防宣传、火灾防治、应急救援等工作;
3、为进行应急救援工作更新的装备器材及耗材等;
4、为丰台区配置公用消防设施、基础建设等;
5、以购买服务的形式招聘专职消防员与文职等;
6、其他消防事物支出。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32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7.5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说明
2021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合计1974.75万元,主要用于: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说明
本单位无此事项。
七、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包括各下属单位)固定资产总额7807.25万元,其中:车辆65台,2147.58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5台(套)、1030.84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164.28万元。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1年,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预算绩效目标项目26个,占本部门全部预算项目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754.65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九、其他事项说明
本单位在公示期间处于改制阶段,公示内容仅为现行制度下数据,如消防转改完成后因制度变化出现部分基础数据偏差,本单位享有最终解释权。
专业名词解释
预算:指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预算一般不列赤字。
政府预算体系: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共同组成。四本预算保持完整、独立并相衔接,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
国库集中收付:指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在支付行为发生时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方式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预算绩效管理:指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目的的管理活动。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以资金使用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成为实施行政问责制和加强政府效能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等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是对包括部门整体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在内的整体预算支出的绩效评价,评价以项目支出为重点。一般以预算年度为周期,对跨年度的重点项目可根据项目支出完成情况实施阶段性评价。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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