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丰台区2015年决算草案的报告
——2016年7月28日在北京市丰台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丰台区财政局局长 李屹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丰台区2015年决算情况,请予审查。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37.3亿元。其中,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4.5亿元,增长9.7%,完成同口径调整预算的100%;市一般转移支付收入39亿元;中央及市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5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09.3亿元;上年结余5.7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4亿元;调入资金21.4亿元。
201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37.3亿元。其中,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6亿元,增长36.3%,完成调整预算的100%;中央及市专项转移支付支出51.9亿元;上解支出0.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09.3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2亿元;年终结余7.4亿元。
其中,区级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921.5万元,比预算下降4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324.5万元,下降4.6%;公务接待费28.3万元,下降89.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68.7万元,下降45.8%。2015年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主要是全区各部门切实落实厉行节约要求,压缩“三公经费”,减少了相关支出。
区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3亿元。
区级预备费2亿元,主要用于补充粮食风险基金及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等事项。
与向区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201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0.1亿元,主要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决算清理期间,市一般转移支付收入增加、调入资金减少所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0.1亿元,主要是根据收入完成情况,相应减少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数额。
从收入决算的具体情况看,2015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上年增收8.3亿元,税收占财政收入比重达到91.1%,财政收入实现规模、质量“双提升”。主要收入项目情况:增值税13.1亿元,完成预算的96.8%,主要是受外部经济环境等影响,国内增值税增长低于预期;营业税34.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6%;企业所得税14.1亿元,完成预算的102.1%,主要是在国家和北京市促进金融产业发展政策的带动下,金融企业利润保持较快增长,企业所得税增长高于预期;非税收入8.4亿元,完成预算的58.5%,主要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教育资金计提基数降低,相应完成情况低于预期。
从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看,2015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在继续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的基础上,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资金重点用于改善民生、发展经济。主要支出项目情况:教育支出33.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1%;科学技术支出5.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6.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3%;医疗卫生支出8.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9%。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442.3亿元。其中,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46.1亿元,增长97.6%,完成调整预算的226.2%;中央及市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3.2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2亿元;上年结余70.9亿元;调入资金0.1亿元。
2015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442.3亿元。其中,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73.1亿元,增长158.3%,完成调整预算的255.6%;中央及市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2.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2亿元;上解支出0.7亿元;调出资金21.4亿元;年终结余22.6亿元。
2015年区级政府性基金超收193亿元,主要用于安排新型墙体材料、廉租住房、土地前期成本等各类专项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的具体安排使用情况已报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与向区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情况相比,2015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均无变化。
从收入决算的具体情况看,2015年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比上年增收171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增收贡献率达到100.5%。主要收入项目情况: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0.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38.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345.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226.3%,主要是在2015年土地成交溢价率较预期增加及2016年土地出让收益预返等因素的带动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增长高于预期。其中,土地一级开发成本207.1亿元、土地出让收益138.6亿元。
从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看,2015年,根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并保证各项基金按照规定用途专款专用,重点用于土地一级开发成本返还、廉租住房保障等方面。主要支出项目情况: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安排的支出0.1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73亿元,其中,土地开发成本返还支出222.3亿元,轨道交通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30.9亿元,城市基本建设支出42.7亿元,以前年度基建项目还本付息支出6.7亿元,区土储分中心及丽泽北区土地开发支出70.4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其中,企业上缴利润收入0.2亿元,增长11.3%,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超额完成预算主要由于我区国有企业经营效益提高,按规定上缴国家的税后利润增加。
2015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支出0.1亿元,下降43.8%,完成年初预算的52.7%;年终结余0.1亿元。
与向区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情况相比,2015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支出均无变化。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其中,本年收入3.1亿元,主要是财政补助收入2.2亿元,个人缴费收入0.6亿元,利息收入0.2亿元,转移收入0.1亿元;上年结余9.9亿元。2015年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其中,本年支出2.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0.4亿元。
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完成1.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其中,本年收入1.6亿元,主要是政府资助收入1.3亿元,缴费收入0.3亿元。2015年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完成1.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其中,本年支出1.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0.1亿元。
与向区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情况相比,2015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均无变化。
五、2015年预算执行效果
2015年,在人大依法监督下,区政府及其财税部门按照区委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人大决议,不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切实加强收支管理,各项财税政策和重点支出得到较好落实,为我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
1.支持经济转方式调结构力度加大。高度重视“三期叠加”对经济运行的影响,坚持供、需两侧同时发力,全年落实各项经济发展资金9.7亿元,促进经济发展提质增效。一是支持科技创新。落实科技创新行动指导意见,加快科技园区发展,支持创业投资产业引导基金设立及创新型孵化机构运营,鼓励科技创新国际合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着力推进轨道交通、应急救援等领域的技术创新及应用,促进创新驱动发展。二是支持转型升级。创新财政支出方式,设立产业投资引导发展基金,带动社会资金参与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支持丽泽金融商务区建设,推进金融、文创等产业集群发展,鼓励金融服务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引进,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推动产业疏解、协同发展、人口调控等重点工作,拓展产业发展空间。三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推动“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优化企业发展环境;落实国家免退税收优惠政策,做好“营改增”试点改革,对税负增加的企业给予财政扶持;着力优化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满足中小企业资金需求。
2.财政支出进一步向民生领域倾斜。坚持民生优先,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投入保障机制,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全年民生支出335亿元,占财政支出比重63.3%。一是支持教育、医疗等社会事业均等化发展。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动中小学办学条件达标,扩大学前教育学位供给,支持教育集群建设;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保障国家免疫规划、妇幼保健工作开展;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开展“花好月圆传戏韵”、“书香丰台”等文化惠民系列活动,成功举办第十届全民健身体育节和北京国际铁人三项赛等品牌赛事活动,推动体育生活化社区建设。二是支持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落实各类社会保障待遇,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标准;支持实施就业促进与援助政策,新增就业3.84万人;落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床位运营资助政策,新增养老照料中心5个,新增养老床位3723张;推进退役安置、残疾人事业及福利机构建设;加快实施安居工程,开工建设9331套保障性住房,启动3500余户危旧房棚户区改造。三是支持生态环境品质持续改善。强化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实施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支持淘汰老旧机动车,推进农宅抗震节能改造工程;支持环境品质提升,实施平原造林和便民绿化工程,推进中小河道防洪治理,支持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四是支持城市承载能力不断增强。保障市政市容提升、城乡环境卫生改善、城乡公共设施建设、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等项目资金需求,支持轨道交通建设、重点区域疏堵工程等顺利实施,推进平安丰台建设。
3.财政运行质量和管理水平稳步提升。按照财政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部署,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强化财政信息公开,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积极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建设。一是预算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建立全口径预算管理机制。将政府性收支按照资金性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行四本预算同步编制。推进全过程绩效管理。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分领域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扩大事前绩效项目范围,全年开展绩效评价项目51个,涉及金额6.5亿元。推进财政信息公开。除涉密信息外,财政预算和88个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预算及“三公”经费全部向社会公开,并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公开基本支出。二是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创新资金投入方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丰台河西有轨电车项目成功纳入全国PPP第二批示范性项目库。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将属于政府事务性管理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创新固定资产管理模式。在全市率先推出《街道系统社区固定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有效解决社区资产标准配备与项目专用设备管理之间的衔接问题。三是预算执行约束力度不断加大。盘活资金全面推进。建立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将超过规定时限未能执行的资金,全部收回财政统筹安排,全年共盘活存量资金96.5亿元。预算执行进度不断加快。建立财政支出进度考核制度,强化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出管理,2015年“盘活存量、支出进度、收入管理”三大财政重点工作考核综合排名获全市第一。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全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单位达到325家,全年动态监控资金量163亿元,累计办理公务卡2868张,国库业务电子化改革试点稳步推进,资金管理的安全性和支付效率大幅度提升。四是财政基础管理更加规范。财政信息化管理取得重要突破。财政一体化系统顺利上线,实现预算编制、资金监控、绩效评价、政府采购等全流程管理。财政监督实现“全覆盖”。建立财政、审计、监察联动机制,开展大额专项资金和会计信息监督检查,检查范围涵盖15家预算单位,涉及资金18亿元。
六、财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各位委员,在2015年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在新的发展形势和任务要求下,财政工作中仍面临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一是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财政收入增长放缓趋势明显,财政支出刚性增长,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进一步加大,需要在财政增收节支上狠下功夫。二是财政职能作用还未充分发挥,产业政策精准性不够、部分资产资源未能有效盘活等问题仍然存在,需要在财政导向和杠杆作用发挥上做深入细致的研究和应对。三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任务艰巨复杂,支出结构固化、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需要在财政体制和机制上不断探索、突破和创新。
下一步,区政府及各部门将按照区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和审计意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财政收入管理,提升收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综合考虑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情况,深化财税和非税执收部门横向协作,形成组收合力;加强“营改增”等税收政策研究,完善收入管理工作措施,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应退尽退;健全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提高收入预测的准确性和形势研判的前瞻性;完善招商引资环境,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吸引新税源,稳固存量税源。二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使用财政资金,聚焦产业升级、京津冀协同发展、环境治理、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将资金用在区域发展的“刀刃上”。三是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加强四本预算之间的统筹协调,推动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探索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试编三年滚动预算,引导预算单位提前制定规划、储备项目。四是夯实预算执行和管理基础。完善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制度,加强部门预算与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等工作的衔接配合;积极消化盘活存量资金,完善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制度,及时统筹使用已收回的部门结余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以上报告,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