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政府预决算
关于丰台区2024年区级预算调整(第三次)方案的报告

日期:2024-12-25 15:49    来源: 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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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

关于丰台区2024年区级预算调整

(第三次)方案的报告

——2024年12月 日在北京市丰台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丰台区财政局局长 游海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丰台区2024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情况,请予审议。

一、调整事由

按照《预算法》要求,经区人大批准的区级预算,在执行中需要增加或减少预算总支出的、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2024年7月和9月,因新增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我们对政府性基金预算进行了两次调整,并已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综合考虑本年度土地上市情况及债务化解工作安排,现拟对政府性基金预算进行第三次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调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4.8亿元

年初,经区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为355.4亿元,全部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受市级土地收入返还方式调整影响,本年度土地收入入库情况不及预期。截至11月末,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61.9亿元,较年初预算目标存在较大差距。根据年末土地上市及市级收入返还情况测算,全年预计实现国有土地出让收入310.6亿元,较年初减少44.8亿元。

(二)调增其他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21.1亿元

市级返还我区郭公庄三期市区联储项目成本21.1亿元。按照市财政局对市区联储项目成本返还要求,资金先行拨付至市土储中心,再由其返还区土储分中心,通过资金调入方式纳入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不计入区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三)调增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4.5亿元

按照市、区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我区积极开展债务化解工作,制定债务化解具体工作方案,力争将债务风险等级降至黄色水平。为完成债务化解目标,拟提前偿还尚未到期政府债务本金54.5亿元。

(四)调减城乡社区支出78.2亿元

因上述土地收入及债务还本支出调整,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相应调减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城乡社区支出78.2亿元。

二、预算调整方案

综上,本次预算调整涉及我区调减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总支出23.7亿元。具体为:

经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一次会议批准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为433.4亿元,调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4.8亿元,增加21.1亿元调入资金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为409.7亿元。

经批准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为433.4亿元,调增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4.5亿元,对应调减城乡社区支出78.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为409.7亿元。

下一步,我区将围绕任务目标,强化分析研判,扎实做好土地出让收入组织工作,加强各部门联合协作,加快土地供应,推进土地出让,促进资金回笼。同时,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工作,从压减债务规模、提升综合财力两方面入手,推动债务风险妥善化解。

以上报告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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