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图书馆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内容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说明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说明
七、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九、其他事项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1.预算收支总表(公开)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表
6.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计划情况表
一、部门基本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图书馆职能主要为:
图书、文献等采编与储藏;收集、保存、利用本地区地方文献及特藏文献;为本地区党政机关提供文献资料信息服务;为驻地区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部队提供文献资料信息服务;为本地区社会公民提供图书文献、电子出版物等文献资料借阅工作;为本地区街道、乡(镇)“一卡通”图书馆和社区(村)图书室提供文献资源、技术和服务方面给予专业支持和指导,促进公共图书馆向城乡基层延伸,建设并完善数字化、网络化服务体系和配送体系;组织全区性全民阅读推广。
共包含行政单位0个(含行政执法机构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0年底,共有行政编制0人,实际0人;事业编制49人,实际39人;离退休人员30人。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2051.80万元,同比2020年增加91.89万元,增长4.69%,其中:财政拨款2051.8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2051.80万元,比2020年增加91.89万元,增长4.69%,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344.3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707.4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教育支出1.8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70.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4.17万元。
三、主要支出内容
上述支出中,主要用于以下内容:
1、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经费;
2、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点维护、设施设备运维经费等;
3、基层图书网点建设及图书购置经费;
4、举办阅读、朗诵、文化活动策划与组织协调等各类活动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341.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8.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00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说明
2021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合计78.5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所需的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说明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内容。
七、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2902.42万元,其中:车辆3台,31.22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1年,丰台区图书馆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2个,占本单位全部预算项目12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707.4830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九、其他事项说明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内容。
十、专业名词解释
预算:指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预算一般不列赤字。
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根据下级政府在组织财政收入能力、必要支出需求、各地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差异等因素,按照基本标准和计算方法测算,将其无偿转作下级政府收入来源,并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的用于办理特定事项的转移支付。
结余结转资金: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工作目标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预算绩效管理:指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目的的管理活动。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以资金使用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成为实施行政问责制和加强政府效能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指区级预算部门或单位依据职责和事业发展要求,设立并通过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指区级预算部门或单位按照确定的职责,利用全部部门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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