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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日期:2021-01-28 10:00    来源: 区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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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应急管理局2021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内容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说明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说明

七、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九、其他事项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的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三、其他事项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公开)

二、收入预算总表(公开)

三、支出预算总表(公开)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

五、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表(公开)

六、财政拨款支出总表(公开)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计划情况表(公开)

十、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公开)

十一、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

十三、项目绩效目标表_机构运行(公开)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_事业发展(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丰台区应急管理局基本情况

丰台区应急管理局职能主要为

1.负责本区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定本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组织编制本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制定相关规程并监督实施。

3.指导本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本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本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本区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本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本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开展有关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本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组织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各乡镇街道(地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本区消防管理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本区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本区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本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

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本区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本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15.制定本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商务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本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承担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规划、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本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及应急管理的预案、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

1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共包含行政单位1区应急管理局(含行政执法机构0个)为本级单位,事业单位3,均为应急管理局下属单位,分别为丰台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丰台区区防汛办公室、丰台区应急管理事务中心。截至2020年底,共有行政编制87人,实际68事业编制10人,实际10人;离退休人员6人。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单位)收入预算4775.75万元,比2020年减少1098.77万元,同比降低18.71%,其中:财政拨款4409.4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366.28万元。

2021年部门(单位)支出预算4775.75万元,比2020年减少1098.77万元,同比降低18.71%,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685.7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090.0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万元,教育支出3.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1.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1.9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107.57万元。(按功能科目填报预算安排情况)。

三、主要支出内容

上述支出中,主要用于以下内容:

1.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经费;

2.网络办公运行维护支出;

3.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管监察、安全生产的隐患治理、应急管理、森林消防专项支出

4.专职安全员工资、森林消防队员工资支出。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61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14.8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说明

2021年本部门(单位)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合计155.3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维修(护)费、邮电费等。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说明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内容。

七、固定资产占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包括各下属单位)固定资产总额598.76万元,其中:车辆2台,25.51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6个,占本单位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090.01万元,占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九、其他事项说明

无其他事项说明。


专业名词解释

预算:指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预算一般不列赤字。

政府预算体系: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共同组成。四本预算保持完整、独立并相衔接,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国有资本收益作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财政通过超收收入和支出预算结余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下年度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或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

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根据下级政府在组织财政收入能力、必要支出需求、各地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差异等因素,按照基本标准和计算方法测算,将其无偿转作下级政府收入来源,并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的用于办理特定事项的转移支付。

结余结转资金: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工作目标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上解支出:指下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财政体制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和计算方法测算,上交上级政府,并由上级政府统筹安排的资金。

调入(出)资金:指不同性质资金之间的调入(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指政府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收入,主要是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土地取得的收入,也包括向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的土地使用者依法收取的收入、划拨土地时依法收取的拆迁安置等成本性收入、依法出租土地的租金收入等。

预备费:指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按照新预算法要求,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

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

中期财政规划:指为实现跨年度预算平衡,根据政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宏观调控需要,在确定中期财政政策基础上编制的多年度财政规划。对规划期内一些重点领域政策及所需动用的政府财力做出统筹安排,每年根据情况变化做出调整更新。通过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强化其对年度预算的约束,有利于提高预算的统筹能力,增强政策的前瞻性和财政的可持续性。

国库集中收付:指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在支付行为发生时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方式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预算绩效管理:指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目的的管理活动。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以资金使用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成为实施行政问责制和加强政府效能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财政投资评审:指财政部门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运用技术手段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决(结)算进行评价审查和专项检查的行为。财政投资评审是财政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的重要环节和手段。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等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指政府与社会资本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全过程合作关系,以授予特许经营权为基础,以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为特征,通过引入市场竞争和激励约束机制,发挥双方优势,提高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供给效率。

政府性债务:指地方政府、经费补助事业单位、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等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因公益性项目建设形成的债务。被认定为“地方政府性债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举债项目应是公益性项目,二是地方政府承担还款责任。政府债务分为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其中一般债务是指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的、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偿还的政府债务;专项债务是指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的、主要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或专项收入偿还的政府债务。

营改增:指将目前对大多数劳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征收的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实现对所有货物、劳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统一征收增值税,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从根本上解决重复征税问题,促进社会化分工、服务业发展和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本市自2012年9月1日正式启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改革。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改革扩围至生活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及金融业。至此,增值税实现了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营业税制度相应废止。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级预算部门或单位依据职责和事业发展要求,设立并通过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级预算部门或单位按照确定的职责,利用全部部门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

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


第二部分 “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丰台区应急管理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丰台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丰台区防汛办公室、丰台区应急管理事务中心3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44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1年预算数0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国,同比下降(增长)0%,与上年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预算数0.4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市局根据相关规定来我局调研、联合检查、督导等产生的费用,同比下降10%,变动原因为压减上年预算的10%。

(三)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2021年预算数0万元,同比下降(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数0万元,同比下降(增长)0%与上年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0万元,同比下降(增长)0%,变动原因为与上年无变动。

三、其他事项说明

无其他事项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1收支预算总表(公开)

2收入预算总表(公开)

3支出预算总表(公开)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

5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表(公开)

6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表(公开)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

9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公开)

10“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公开)

11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

12项目绩效目标表_事业发展(公开)

13项目绩效目标-机构运行(公开)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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