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内容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说明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说明
七、固定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八、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十、其他事项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二、收支预算总表
三、收入预算总表
四、支出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表
七、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计划情况表
十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二、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事业运行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机构运行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六、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丰台区园林绿化局部门基本情况
丰台区园林绿化局部门职能主要为:
区园林绿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园林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园林绿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区园林绿化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关于园林绿化及其生态保护修复方面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园林绿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组织本区园林绿化生态保护修复、城乡绿化美化和植树造林工作;组织实施园林绿化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指导公益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组织、协调和指导防沙治沙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为主的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三)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林木、绿地、草地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
(四)负责公园的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公园发展规划,监督、指导公园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地质公园、水利风景区、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等管理; 负责郊野公园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拟订本区林业产业发展规划;负责林果、花卉、林业苗木种子等行业管理;负责林木、绿地等有害生物的监测、检疫和防治。
(六)依法负责本区园林绿化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负责园林绿化的普法教育和宣传工作。
(七)负责落实本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防火宣传教育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本区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八)负责丰台区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评比表彰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活动的绿化美化及环境布置工作;承担北京市丰台区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区园林绿化局要切实加大本区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首都生态安全。加快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
共包含行政单位1个(含行政执法机构1个)。截至2020年底,共有行政编制60人,实际47人;离退休人员102人。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63305.79万元,同比2020年减少7108.4万元,减少10%,其中:财政拨款46726.7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 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16579.04万元。
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63305.79万元,同比2020年减少7108.4万元,减少10 %,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114.4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61191.3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4万元;教育支出2.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8.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835.26万元,农林水支出48839.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0.4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5.12万元。
三、主要支出内容
上述支出中,主要用于以下内容:
1、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经费;
2、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组织的培训;
3、行政机关离休人员工资及离休人员医疗统筹;
4、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五险二金、住房补贴;
5、城乡环境绿化美化建设及养护;
6、公园、风景名胜区的建设和管理;
7、农村绿化美化建设、森林资源培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防灾减灾和森林资源监测、执法与监督和信息管理等;
8、安全生产监管监察;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14569.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509.47万元。
情况说明:1、丰台区园林绿化局留白增绿2021年土地流转资金项目直接支付乡镇用于补助集体土地。2、2018年小微绿地建设项目城市公园绿化工程资金尾款,2018年工程开工前已经开展了公开招投标工作,本年度只是支付工程尾款。3、城市专业绿地养护费,本工作2019年开展公开招投标工作,招投标时限为2019年至2021年12月。4、河道绿化养护费,本工作2020年开展公开招投标工作,招投标时限为2020年至2021年12月。5、丰台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项目、丰台区2021年杨柳飞絮综合防治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且批复金额超过100万元,因此需要政府采购。6、丰台区2021年平原重点区域造林绿化工程、丰台区2021年小微绿地建设工程项目由市标办进行公开招投标工作。
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说明
2021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合计245.18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办公、水电、邮电、维修维护、单位取暖、会议培训差旅、公务接待、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说明
2021年本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主要有:
森林植被恢复费、收费依据京财农【2016】2526号、收费部门市、区园林绿化局、收费标准见附件14。
七、固定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3132.01万元,其中:车辆12台,价值295.35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台(套)、价值335.13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价值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5.01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1年预算数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同比下降(增长)0 %,变动原因为本年度单位未申请该项支出,财政未安排此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预算数2.2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费,同比下降10%,下降原因是压缩公用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2021年预算数32.76万元,同比增长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数0万元,同比下降(增长)0 %,变动原因为无公务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32.76万元,同比增长0 %,变动原因是压缩公用开支。
九、预算绩效管理说明
2021年,本部门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61个,占本部门全部预算项目61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61191.33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十、其他事项说明
2021年财政未安排本单位政府性基金支出,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零。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根据下级政府在组织财政收入能力、必要支出需求、各地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差异等因素,按照基本标准和计算方法测算,将其无偿转作下级政府收入来源,并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的用于办理特定事项的转移支付。
结余结转资金: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工作目标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国库集中收付: 指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在支付行为发生时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方式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
政府采购: 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预算绩效管理:指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目的的管理活动。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以资金使用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成为实施行政问责制和加强政府效能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财政投资评审:指财政部门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运用技术手段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决(结)算进行评价审查和专项检查的行为。财政投资评审是财政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的重要环节和手段。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等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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